反洗钱月报
第一部分 行业与监管动态
01 境内动态
(一)《反跨境腐败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跨境腐败法》草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草案共六章、47条,系统勾勒出中国在跨境腐败治理上的制度框架:既包括原则与适用范围、域外管辖主张,也包括工作机制与机构职责、强化办案与境外合作,以及对企业的诚信与合规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
填补专门立法空白,构建跨境治理“四梁八柱”。草案的主要内容涵盖反跨境腐败工作的原则、范围和主张,工作机制和职责,案件办理和国际合作,企业廉洁合规义务以及法律责任。长期以来,我国在反跨境腐败领域相关制度规定较为分散,跨境腐败案件普遍面临发现难、取证难、追赃难、定罪难等突出问题。此次立法将推动监察调查、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企业合规监管、国际反腐合作等工作有机衔接,形成集惩治、预防、反制于一体的专门性反腐败涉外法律。
强化追逃追赃,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草案重点强化对境外外逃人员的追踪与非法隐匿资产的追回,衔接缺席审判、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为跨境资产追缴提供制度依据。同时,草案针对外国利用反腐败法律对中国企业扩张管辖作出回应,明确宽口径的域外管辖主张,只要行为与我国存在实质关联,我国依法享有管辖权,并设置对外反制阻断条款。这一立法宣示了我国反跨境腐败的基本立场,有利于凝聚国际反腐败共识,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明确企业合规义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境外企业超过5万家,海外资产规模快速扩大。草案明确跨境经营企业的廉洁合规法定义务,要求企业建立内部反腐合规制度,严禁向境外公职人员、合作方实施利益输送。企业未落实合规义务将面临行政处罚、市场准入限制等多重追责。此举旨在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把“廉洁”打造为核心竞争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国际营商环境。
(来源:法制日报)
(二)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下半年工作会议
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26年以来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朱鹤新、曲吉山、宣昌能、陆磊、陶玲、邹澜出席会议。国家外汇局领导班子成员、央行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中央财经委办公室、中央金融委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有关同志应邀出席。
会议指出,2026年以来,央行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出台一系列货币金融政策,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一是继续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综合运用逆回购、MLF、买卖国债等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6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7.4%,M2同比增长8.0%。二是金融服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质效提升,下调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率,6月末金融“五篇大文章”贷款同比增长11%,债券市场“科技板”累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超2.8万亿元。三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持续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取得显著成效。四是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步推进,上半年熊猫债发行超1600亿元。五是全球金融治理合作持续深化。六是金融管理与服务水平巩固提升,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取得重大突破,印发央行“十五五”规划。七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会议强调,央行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充分发挥存量政策效能,及时谋划出台务实管用的增量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会议部署了下半年八项重点工作:一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继续实施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的基本稳定;三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政策框架,高质量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四是加快金融市场建设发展,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指标体系,强化金融市场执法;五是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发挥好两项支持资本市场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六是稳步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统筹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完善数字人民币跨境基础设施;七是积极推进全球金融治理改革,深化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合作;八是进一步提升金融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重点立法修法项目,做好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工作。会议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国人民银行将以更高标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三)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强化反洗钱监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配套制定出台了9份相关细分领域的行动方案。《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就“十五五”时期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作出部署。
一是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二是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三是持续建设开放包容、富有活力韧性的现代金融市场。四是稳妥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五是优化金融基础设施和中央银行服务体系。
人民银行在“优化金融基础设施和中央银行服务体系”任务中明确将“强化反洗钱监管”与稳步发展数字人民币、推进征信业高质量发展并列,作为提升中央银行金融服务质效、完善现代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抓手。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四)陈文清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上强调 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近日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上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清除一切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续写社会长期稳定新篇章。
陈文清肯定了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成效。他指出,要深化对新形势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形态、特征、规律的研究把握,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一批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陈文清强调,要突出打击重点,在依法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要强化纪法协同,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防范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王小洪主持会议。张军、应勇出席会议。
(来源:新华网)
02 境外动态
(一)越南国会通过反洗钱法修正案:新增15项加密资产可疑交易指标,12月1日生效
8月24日,越南国会(National Assembly)通过《反洗钱法》修正案,新增15项针对加密资产领域的可疑交易指标(STR),并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是东南亚国家在加密资产反洗钱监管上的一次重要提速,也标志着越南官方对“虚拟货币游离于传统金融监管之外”这一长期痛点的正面回应。
此次越南国会通过的《反洗钱法》修正案,核心变化之一,是把监管触角明确延伸到加密资产领域。修正案新增的15项可疑交易指标,旨在为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与加密资产服务商提供一套可操作的“异常信号清单”,用于在日常交易中识别与加密资产相关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
15项可疑交易指标涵盖了加密资产洗钱的主要风险维度,可以大致归纳为三类。其一,指向“交易行为异常”的指标。例如短期内无明确商业目的的多笔高价值加密交易、建立客户关系后立即反复存入、交易、提取加密资产。这两类指标捕捉的是洗钱中常见的化整为零、快进快出特征——大额资金被拆成多笔小额高频交易以规避单笔监测,或资金在账户开立后迅速进出、不留沉淀,缺乏合理商业逻辑。其二,指向“身份与工具隐匿”的指标。例如通过隐藏身份或IP的工具访问平台、使用隐私增强币或混币服务。加密资产交易的一大风险正在于其匿名性,而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Tor等隐藏IP的工具、以及混币服务,进一步切断了交易与真实身份、真实资金路径之间的关联。这些指标直接把"技术性隐匿"列为可疑信号,指向对匿名化技术的针对性监控。其三,指向“来源与对手方风险”的指标。例如钱包地址出现在与非法活动相关的公开来源、与未注册服务商或高风险司法辖区交易。这类指标把链上公开可查的黑名单地址、非法活动关联地址,以及监管薄弱、风险较高的司法辖区纳入考量,帮助机构在交易对手方尽调中识别高风险对象。
(来源:越通社)
(二)爱尔兰发布首份国家反洗钱战略,强化加密资产尽职调查
8月13日,爱尔兰副总理兼财政部长Simon Harris发布该国首份《国家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扩散融资战略》。该战略将加密资产列为重点风险领域,要求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对涉及私人加密钱包的转账实施强化核查,并对与海外加密企业的业务往来执行更严格的尽职调查。该战略与欧盟MiCA框架及《资金转移条例》相衔接,旨在使爱尔兰“不再是洗钱犯罪所得的安全港”。
(来源:徵悠咨询Accoliance公众号)
(三)香港金管局发布《政治公众人物处理实务提示2.0》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正式发布《政治公众人物处理实务提示》(Smart Tips on the Treatment of Politically Exposed Persons)2.0版本,向全港认可机构及储值支付工具持牌机构提供更为详尽的政治公众人物(PEP)反洗钱及打击恐怖分子资金筹集(AML/CFT)实操指引,进一步落地风险为本监管思路,要求机构实现风险管控、合规效率与客户公平对待三者平衡。
本次更新版本是继2025年11月首版指引发布后的迭代升级。金管局通过持续业界调研与落地情况跟踪,观察到香港银行业及储值支付机构已积极完善PEP相关反洗钱内控体系,但实务执行层面仍存在优化空间。金管局将市场实践中沉淀的多项优秀做法纳入2.0正式文本,同时对PEP定义、分类、识别流程、强化尽调(EDD)适用标准、离任PEP处置、关联人员及实体风控等关键规则作出系统细化。
(来源:反洗钱观察公众号)
(四)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出台新路线图,重拳打击影响全球的5000亿美元金融欺诈
近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新任主席吉尔斯·汤姆森正式发布工作路线图,专项整治全球金融欺诈问题。
长期以来,FATF核心监管重点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欺诈治理仅作为次要工作,此新规标志着该机构监管重心的重要调整。据FATF披露,全球每年金融欺诈损失高达5000亿美元,且欺诈是全球90%的主要金融犯罪行为,治理形势极为严峻。
本次治理工作分两阶段推进:2026年7月至10月为调研取证阶段,FATF将收集各类金融欺诈案例数据,重点摸排主导投资诈骗、情感诈骗、杀猪盘等犯罪活动的跨境诈骗团伙;2027年2月将出台监管优化建议,扩充现有监管工具体系,相关落地实施工作持续至2028年6月。
此外,FATF将设立私营部门咨询小组统筹项目推进,并计划2027年春季依托国际反诈峰会,开展全球反诈专项行动。
此次调整将对银行、信用社、金融科技及支付机构合规工作产生重要影响。2026年10月前将出台新型欺诈分类规范,跨境诈骗资金交易监控审核标准将收紧,同时欺诈防控与反洗钱职能将进一步融合,欺诈正式纳入反洗钱基础犯罪监管框架。FATF表示,将依托全球监管网络强化反诈治理,补齐全球金融欺诈监管短板。
(来源:移动支付网)
第二部分 天风动态
天风证券成都槐树店一路证券营业部开展反洗钱专项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及配套规章要求,全面提升营业部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与履职能力,天风证券成都槐树店一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于8月31日组织开展反洗钱专项培训,对反洗钱新规进行再解读、再学习,并传达反洗钱监管政策。
本次培训分三部分开展:一是解读《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条款;二是传达《低风险情形下使用反洗钱简化措施指引》《金融机构识别规避防扩散定向金融制裁风险参考指标》及《湖北省金融机构可疑交易质量及数据报送评价实施细则(2026年版)》三项最新监管政策;三是传达公司自评估结果及优化措施。
培训紧扣《反洗钱法》核心义务要求,逐条解析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期限、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条款;梳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修订的条款,以及“风险监测—初步研判—综合评估—提交报告”可疑交易识别流程;解读《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和“基于风险”监管原则的落地要求;传达最新监管政策,并结合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结果,按优化措施逐步落实。
培训后开展随堂测试,重点考察客户尽职调查操作要点、可疑交易分析判断标准、大额交易报告报送时限及自评估整改措施等实务内容。参训人员均通过考核,达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的预期效果。
第三部分 天风前线思考
从《重器》看反洗钱工作的历史坐标与时代使命
(天风证券大连天河路证券营业部 于舜尧)
近期,法治大剧《重器》落下帷幕。剧集终了,屏幕上浮现的一段结语意味深长:“本剧所呈现的,仅是我国司法发展历程里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缩影……法治生态的构建从来不是一蹴而就,新时代之下,我国法治建设仍在继续推进、不断完善,向着更加公平规范的方向稳步前行。”
这段结语,不仅是对剧中那个激荡年代的总结,更为当下身处金融风控一线的反洗钱从业者,提供了一种理解自身职业价值的视角。作为证券公司的合规人员,当我们跳出具体业务的琐碎,从国家金融安全的视角审视《反洗钱法》的演变时,会发现我们手中的工作,正是这段“稳步前行”历史中重要的一环。
一、历史的镜像:从“粗放生长”到“精准治理”的历史逻辑
《重器》展现了1979年至1997年间,中国法治在摸索中前行的艰难。那时的法律人面对的是制度的空白和观念的滞后。将视线投射到金融领域,我国反洗钱体系的建立同样经历了一个从“被动防御”到“主动治理”的深刻转型。
在反洗钱制度尚不完善的阶段,监管手段相对有限,更多依赖事后惩戒和形式审查。然而,随着经济体的庞大和金融工具的复杂化,洗钱活动逐渐成为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风险。2006年《反洗钱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反洗钱工作在专门法律层面正式纳入法治化轨道。但这仅仅是开始。
正如剧中所言,“法治生态的构建从来不是一蹴而就”。近二十年来,反洗钱法律法规的重要修订,总体反映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特别是新《反洗钱法》及其配套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基于风险”的监管导向,并完善了客户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要求。我们今日习以为常的客户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正是无数立法者与监管者在一次次博弈中打磨出的“重器”。
二、精神的共鸣:在“全流程尽职调查”中坚守底线
《重器》中最具穿透力的精神内核,是剧中法律人那种“在不完美的制度中坚持底线”的执着。无论是为了“疑罪从无”死磕证据链的陈一众,还是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惜身陷囹圄的辩护律师,他们身上那种对规则的敬畏和对真相的执着,与反洗钱合规工作在精神上有相通之处。
在证券公司的日常实务中,反洗钱合规往往面临着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张力。面对复杂的股权结构、隐蔽的资金链路,合规人员能否在法定职责和基于风险原则下,保持同样的审慎与坚持?这种审慎与坚持集中体现为对“客户尽职调查”制度的严格执行。新规要求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表面单据齐全,而应实现从单一开户核验,向事前核查、事中监控、事后追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不能机械地处理系统预警,更要结合客户画像、交易背景进行人工甄别,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尽可能识别“受益所有人”。这种在海量数据中寻找蛛丝马迹的耐心,在业务压力面前保持独立判断的定力,正是法治精神在金融微观层面的具体投射。
三、时代的使命:向着“更加公平规范”稳步前行
结语中提到,“新时代之下,我国法治建设仍在继续推进、不断完善”。当前,随着新《反洗钱法》的全面落地,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节点上。金融机构作为“守门人”,有效的尽职调查和高质量可疑交易报告,是国家反洗钱监测分析体系的重要信息来源,也可能为发现和打击上游犯罪提供线索。
《重器》里的前辈们,在泥泞中为中国法治蹚出了一条路;而作为新时代的金融合规人,我们的使命是在这条路上继续添砖加瓦。回望来路,法治生态构建不易;展望前路,反洗钱防线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应在基于风险的原则下,持续完善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监测和受益所有人识别机制,提升合规人员专业能力与独立判断水平,平衡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以更有效的反洗钱工作服务国家金融安全和资本市场稳健运行。
反洗钱月报
第一部分 行业与监管动态
01 境内动态
(一)《反跨境腐败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跨境腐败法》草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草案共六章、47条,系统勾勒出中国在跨境腐败治理上的制度框架:既包括原则与适用范围、域外管辖主张,也包括工作机制与机构职责、强化办案与境外合作,以及对企业的诚信与合规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
填补专门立法空白,构建跨境治理“四梁八柱”。草案的主要内容涵盖反跨境腐败工作的原则、范围和主张,工作机制和职责,案件办理和国际合作,企业廉洁合规义务以及法律责任。长期以来,我国在反跨境腐败领域相关制度规定较为分散,跨境腐败案件普遍面临发现难、取证难、追赃难、定罪难等突出问题。此次立法将推动监察调查、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企业合规监管、国际反腐合作等工作有机衔接,形成集惩治、预防、反制于一体的专门性反腐败涉外法律。
强化追逃追赃,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草案重点强化对境外外逃人员的追踪与非法隐匿资产的追回,衔接缺席审判、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为跨境资产追缴提供制度依据。同时,草案针对外国利用反腐败法律对中国企业扩张管辖作出回应,明确宽口径的域外管辖主张,只要行为与我国存在实质关联,我国依法享有管辖权,并设置对外反制阻断条款。这一立法宣示了我国反跨境腐败的基本立场,有利于凝聚国际反腐败共识,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明确企业合规义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境外企业超过5万家,海外资产规模快速扩大。草案明确跨境经营企业的廉洁合规法定义务,要求企业建立内部反腐合规制度,严禁向境外公职人员、合作方实施利益输送。企业未落实合规义务将面临行政处罚、市场准入限制等多重追责。此举旨在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把“廉洁”打造为核心竞争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国际营商环境。
(来源:法制日报)
(二)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下半年工作会议
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26年以来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朱鹤新、曲吉山、宣昌能、陆磊、陶玲、邹澜出席会议。国家外汇局领导班子成员、央行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中央财经委办公室、中央金融委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有关同志应邀出席。
会议指出,2026年以来,央行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出台一系列货币金融政策,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一是继续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综合运用逆回购、MLF、买卖国债等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6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7.4%,M2同比增长8.0%。二是金融服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质效提升,下调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率,6月末金融“五篇大文章”贷款同比增长11%,债券市场“科技板”累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超2.8万亿元。三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持续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取得显著成效。四是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步推进,上半年熊猫债发行超1600亿元。五是全球金融治理合作持续深化。六是金融管理与服务水平巩固提升,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取得重大突破,印发央行“十五五”规划。七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会议强调,央行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充分发挥存量政策效能,及时谋划出台务实管用的增量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会议部署了下半年八项重点工作:一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继续实施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的基本稳定;三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政策框架,高质量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四是加快金融市场建设发展,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指标体系,强化金融市场执法;五是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发挥好两项支持资本市场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六是稳步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统筹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完善数字人民币跨境基础设施;七是积极推进全球金融治理改革,深化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合作;八是进一步提升金融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重点立法修法项目,做好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工作。会议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国人民银行将以更高标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三)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强化反洗钱监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配套制定出台了9份相关细分领域的行动方案。《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就“十五五”时期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作出部署。
一是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二是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三是持续建设开放包容、富有活力韧性的现代金融市场。四是稳妥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五是优化金融基础设施和中央银行服务体系。
人民银行在“优化金融基础设施和中央银行服务体系”任务中明确将“强化反洗钱监管”与稳步发展数字人民币、推进征信业高质量发展并列,作为提升中央银行金融服务质效、完善现代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抓手。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四)陈文清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上强调 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近日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上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清除一切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续写社会长期稳定新篇章。
陈文清肯定了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成效。他指出,要深化对新形势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形态、特征、规律的研究把握,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一批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陈文清强调,要突出打击重点,在依法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要强化纪法协同,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防范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王小洪主持会议。张军、应勇出席会议。
(来源:新华网)
02 境外动态
(一)越南国会通过反洗钱法修正案:新增15项加密资产可疑交易指标,12月1日生效
8月24日,越南国会(National Assembly)通过《反洗钱法》修正案,新增15项针对加密资产领域的可疑交易指标(STR),并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是东南亚国家在加密资产反洗钱监管上的一次重要提速,也标志着越南官方对“虚拟货币游离于传统金融监管之外”这一长期痛点的正面回应。
此次越南国会通过的《反洗钱法》修正案,核心变化之一,是把监管触角明确延伸到加密资产领域。修正案新增的15项可疑交易指标,旨在为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与加密资产服务商提供一套可操作的“异常信号清单”,用于在日常交易中识别与加密资产相关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
15项可疑交易指标涵盖了加密资产洗钱的主要风险维度,可以大致归纳为三类。其一,指向“交易行为异常”的指标。例如短期内无明确商业目的的多笔高价值加密交易、建立客户关系后立即反复存入、交易、提取加密资产。这两类指标捕捉的是洗钱中常见的化整为零、快进快出特征——大额资金被拆成多笔小额高频交易以规避单笔监测,或资金在账户开立后迅速进出、不留沉淀,缺乏合理商业逻辑。其二,指向“身份与工具隐匿”的指标。例如通过隐藏身份或IP的工具访问平台、使用隐私增强币或混币服务。加密资产交易的一大风险正在于其匿名性,而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Tor等隐藏IP的工具、以及混币服务,进一步切断了交易与真实身份、真实资金路径之间的关联。这些指标直接把"技术性隐匿"列为可疑信号,指向对匿名化技术的针对性监控。其三,指向“来源与对手方风险”的指标。例如钱包地址出现在与非法活动相关的公开来源、与未注册服务商或高风险司法辖区交易。这类指标把链上公开可查的黑名单地址、非法活动关联地址,以及监管薄弱、风险较高的司法辖区纳入考量,帮助机构在交易对手方尽调中识别高风险对象。
(来源:越通社)
(二)爱尔兰发布首份国家反洗钱战略,强化加密资产尽职调查
8月13日,爱尔兰副总理兼财政部长Simon Harris发布该国首份《国家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扩散融资战略》。该战略将加密资产列为重点风险领域,要求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对涉及私人加密钱包的转账实施强化核查,并对与海外加密企业的业务往来执行更严格的尽职调查。该战略与欧盟MiCA框架及《资金转移条例》相衔接,旨在使爱尔兰“不再是洗钱犯罪所得的安全港”。
(来源:徵悠咨询Accoliance公众号)
(三)香港金管局发布《政治公众人物处理实务提示2.0》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正式发布《政治公众人物处理实务提示》(Smart Tips on the Treatment of Politically Exposed Persons)2.0版本,向全港认可机构及储值支付工具持牌机构提供更为详尽的政治公众人物(PEP)反洗钱及打击恐怖分子资金筹集(AML/CFT)实操指引,进一步落地风险为本监管思路,要求机构实现风险管控、合规效率与客户公平对待三者平衡。
本次更新版本是继2025年11月首版指引发布后的迭代升级。金管局通过持续业界调研与落地情况跟踪,观察到香港银行业及储值支付机构已积极完善PEP相关反洗钱内控体系,但实务执行层面仍存在优化空间。金管局将市场实践中沉淀的多项优秀做法纳入2.0正式文本,同时对PEP定义、分类、识别流程、强化尽调(EDD)适用标准、离任PEP处置、关联人员及实体风控等关键规则作出系统细化。
(来源:反洗钱观察公众号)
(四)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出台新路线图,重拳打击影响全球的5000亿美元金融欺诈
近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新任主席吉尔斯·汤姆森正式发布工作路线图,专项整治全球金融欺诈问题。
长期以来,FATF核心监管重点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欺诈治理仅作为次要工作,此新规标志着该机构监管重心的重要调整。据FATF披露,全球每年金融欺诈损失高达5000亿美元,且欺诈是全球90%的主要金融犯罪行为,治理形势极为严峻。
本次治理工作分两阶段推进:2026年7月至10月为调研取证阶段,FATF将收集各类金融欺诈案例数据,重点摸排主导投资诈骗、情感诈骗、杀猪盘等犯罪活动的跨境诈骗团伙;2027年2月将出台监管优化建议,扩充现有监管工具体系,相关落地实施工作持续至2028年6月。
此外,FATF将设立私营部门咨询小组统筹项目推进,并计划2027年春季依托国际反诈峰会,开展全球反诈专项行动。
此次调整将对银行、信用社、金融科技及支付机构合规工作产生重要影响。2026年10月前将出台新型欺诈分类规范,跨境诈骗资金交易监控审核标准将收紧,同时欺诈防控与反洗钱职能将进一步融合,欺诈正式纳入反洗钱基础犯罪监管框架。FATF表示,将依托全球监管网络强化反诈治理,补齐全球金融欺诈监管短板。
(来源:移动支付网)
第二部分 天风动态
天风证券成都槐树店一路证券营业部开展反洗钱专项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及配套规章要求,全面提升营业部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与履职能力,天风证券成都槐树店一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于8月31日组织开展反洗钱专项培训,对反洗钱新规进行再解读、再学习,并传达反洗钱监管政策。
本次培训分三部分开展:一是解读《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条款;二是传达《低风险情形下使用反洗钱简化措施指引》《金融机构识别规避防扩散定向金融制裁风险参考指标》及《湖北省金融机构可疑交易质量及数据报送评价实施细则(2026年版)》三项最新监管政策;三是传达公司自评估结果及优化措施。
培训紧扣《反洗钱法》核心义务要求,逐条解析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期限、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条款;梳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修订的条款,以及“风险监测—初步研判—综合评估—提交报告”可疑交易识别流程;解读《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和“基于风险”监管原则的落地要求;传达最新监管政策,并结合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结果,按优化措施逐步落实。
培训后开展随堂测试,重点考察客户尽职调查操作要点、可疑交易分析判断标准、大额交易报告报送时限及自评估整改措施等实务内容。参训人员均通过考核,达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的预期效果。
第三部分 天风前线思考
从《重器》看反洗钱工作的历史坐标与时代使命
(天风证券大连天河路证券营业部 于舜尧)
近期,法治大剧《重器》落下帷幕。剧集终了,屏幕上浮现的一段结语意味深长:“本剧所呈现的,仅是我国司法发展历程里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缩影……法治生态的构建从来不是一蹴而就,新时代之下,我国法治建设仍在继续推进、不断完善,向着更加公平规范的方向稳步前行。”
这段结语,不仅是对剧中那个激荡年代的总结,更为当下身处金融风控一线的反洗钱从业者,提供了一种理解自身职业价值的视角。作为证券公司的合规人员,当我们跳出具体业务的琐碎,从国家金融安全的视角审视《反洗钱法》的演变时,会发现我们手中的工作,正是这段“稳步前行”历史中重要的一环。
一、历史的镜像:从“粗放生长”到“精准治理”的历史逻辑
《重器》展现了1979年至1997年间,中国法治在摸索中前行的艰难。那时的法律人面对的是制度的空白和观念的滞后。将视线投射到金融领域,我国反洗钱体系的建立同样经历了一个从“被动防御”到“主动治理”的深刻转型。
在反洗钱制度尚不完善的阶段,监管手段相对有限,更多依赖事后惩戒和形式审查。然而,随着经济体的庞大和金融工具的复杂化,洗钱活动逐渐成为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风险。2006年《反洗钱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反洗钱工作在专门法律层面正式纳入法治化轨道。但这仅仅是开始。
正如剧中所言,“法治生态的构建从来不是一蹴而就”。近二十年来,反洗钱法律法规的重要修订,总体反映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特别是新《反洗钱法》及其配套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基于风险”的监管导向,并完善了客户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要求。我们今日习以为常的客户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正是无数立法者与监管者在一次次博弈中打磨出的“重器”。
二、精神的共鸣:在“全流程尽职调查”中坚守底线
《重器》中最具穿透力的精神内核,是剧中法律人那种“在不完美的制度中坚持底线”的执着。无论是为了“疑罪从无”死磕证据链的陈一众,还是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惜身陷囹圄的辩护律师,他们身上那种对规则的敬畏和对真相的执着,与反洗钱合规工作在精神上有相通之处。
在证券公司的日常实务中,反洗钱合规往往面临着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张力。面对复杂的股权结构、隐蔽的资金链路,合规人员能否在法定职责和基于风险原则下,保持同样的审慎与坚持?这种审慎与坚持集中体现为对“客户尽职调查”制度的严格执行。新规要求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表面单据齐全,而应实现从单一开户核验,向事前核查、事中监控、事后追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不能机械地处理系统预警,更要结合客户画像、交易背景进行人工甄别,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尽可能识别“受益所有人”。这种在海量数据中寻找蛛丝马迹的耐心,在业务压力面前保持独立判断的定力,正是法治精神在金融微观层面的具体投射。
三、时代的使命:向着“更加公平规范”稳步前行
结语中提到,“新时代之下,我国法治建设仍在继续推进、不断完善”。当前,随着新《反洗钱法》的全面落地,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节点上。金融机构作为“守门人”,有效的尽职调查和高质量可疑交易报告,是国家反洗钱监测分析体系的重要信息来源,也可能为发现和打击上游犯罪提供线索。
《重器》里的前辈们,在泥泞中为中国法治蹚出了一条路;而作为新时代的金融合规人,我们的使命是在这条路上继续添砖加瓦。回望来路,法治生态构建不易;展望前路,反洗钱防线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应在基于风险的原则下,持续完善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监测和受益所有人识别机制,提升合规人员专业能力与独立判断水平,平衡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以更有效的反洗钱工作服务国家金融安全和资本市场稳健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