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月报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召开
来源 :天风证券
浏览数 :27
2026-05-22

20264

反洗钱月报

 

第一部分  行业与监管动态

 

01

 

 境内动态

 

(一)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召开

422日,202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全体(扩大)会议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总体战动员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联席会议召集人、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2024年开展为期两年的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以来,一批重大案件得到有力查处,地方三级防非打非机制全面建立,行业齐抓共管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防非打非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联席会议决定在前两年专项行动基础上,自2026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总体战,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实现防非打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会议要求,打好总体战要坚持全领域覆盖、全方位协同、全链条治理、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更好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统筹作用,强化央地协同、部门联动,真正做到全国一盘棋

具体来看,前移治理关口,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牌经营原则,加强行业风险前瞻防范,严管涉非信息传播,提升监测预警精准性、有效性。强化打早打小,深化重点领域治理,依法开展行政处置,推动线索实质化解,严防严处利用APP开展非法金融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露头就打,加快存量案件处置攻坚。加强建章立制,注重打基础、管长远,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细化行业管理政策,优化地方配套制度,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分解任务,细化举措,落实责任,确保总体战起步有力、首战告捷。

(来源:国际金融报)

 

(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采取行政处罚

47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采取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对该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44.1万元罚款。处罚事由为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三)最高法公布2026年第一季度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

4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全国法院受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洗钱罪相关)一审案件1.06万件 ,同比下降41.31%。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在指导各级法院准确甄别犯罪、依法定罪量刑等方面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02

 

境外动态

 

(一)美国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AML/CFT)规则修订提案意见

近期,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货币监理署(OCC)与美国国家信用社管理局(NCUA)联合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AML/CFT)规则修订提案意见,旨在全面升级金融机构风控体系,落实《2020年反洗钱法案》核心要求,推动美国金融监管框架现代化转型。

本次规则修订的核心目标,是推动金融机构从形式合规转向实效风控,彻底改变过往重流程、轻实效的监管导向。公告明确提出,新规要求受监管机构建立并维护基于风险的有效AML/CFT体系,精准识别、评估并化解非法金融活动风险,为执法部门与国家安全机构提供高质量交易信息,筑牢金融安全防线。这一调整契合全球反洗钱监管趋势,也是美国落实国际反洗钱标准、强化本土金融安全的关键举措。

从规则设计来看,本次提案有三大核心突破。其一,强化风险导向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投向高风险客户与高风险业务,简化低风险场景合规流程,避免一刀切监管带来的资源浪费,兼顾风控效率与金融普惠性。其二,统一监管标准,与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同步推进的规则修订高度衔接,确保跨机构监管尺度一致,消除监管套利空间,形成监管合力。其三,明确合规责任边界,界定AML/CFT项目设立与执行的双重标准,仅对重大或系统性合规缺陷采取监管强制措施,减少非实质性违规的监管干预,为金融机构减负松绑。

(来源:反洗钱观察公众号)

 

(二)全球反洗钱监管动态:日本通过账户严打新法,欧盟AMLA推进直接监管框架

43日,全球反洗钱领域迎来两项重要立法进展。日本内阁批准《犯罪收益转移防止法》修正案,欧盟反洗钱监管机构(AMLA)则加速推进对高风险金融实体的直接监管框架。两大事件标志着全球反洗钱治理进入加速期。

日本新法的核心创新在于,授权警方以虚假身份开设网上银行账户,用于钓鱼调查,从源头追踪诈骗资金流向。此举旨在严厉打击长期存在的银行账户买卖黑产链条。据统计,2025年日本特殊诈骗涉案金额已达约1414亿日元。新法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强化客户身份核查,并建立银行间欺诈账户信息共享机制。

与此同时,欧盟AMLA正系统性地重塑区域合规格局。根据计划,AMLA将从2028年起直接监管约40家高风险金融实体,涵盖银行、资产管理及加密资产服务商。该机构已启动客户尽职调查等关键技术标准的制定,旨在统一27个成员国的监管力度。

分析指出,面对金融犯罪技术升级及FATF第五轮互评压力,各国正加快立法补短板。对于拥有跨境业务的中国金融机构而言,需密切关注相关动态,及时更新合规框架。

(来源:AML&SanctionAgent公众号)

 

(三)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修订反洗钱条款

监管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的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就更新该局的规则手册发布修订通告。修订于202641日生效,要求指定非金融业务或专业实体,每年于该局网站提交相关资料及表格。

DFSA早前曾修订规则手册中关于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资金筹集及制裁的内容,并修改词汇表,变动已于202632日生效。

是次修订旨在让DIFC法规跟阿联酋整体法律框架保持一致。DFSA已更新其规则手册的提述参照与定义,以反映最新的联邦法规,并厘清在DIFC如何履行反洗钱责任。这样将提高受监管人士(即「相关人士」)的合规要求,订明了必须遵循的DFSA规则、DIFC监管法以及阿联酋联邦反洗钱法规。

有关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资金筹集及制裁的内容变更,包括在反洗钱及反恐怖主义资金筹集方面,优化相关条文表述。此外,当局也就常见问题提供补充指引,回应企业经常想要厘清的议题。词汇表的修订主要在于更新规则手册内使用的术语与定义,对应最新联邦反洗钱机制所采用的术语。

(来源: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官网)

 

 

第二部分  天风动态

 

天风证券上海浦东分公司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202647日,天风证券上海浦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日为契机,走进上海市宝山区馨家园学校面向在校师生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宣传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介绍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二是讲解国家安全与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密切关系;三是介绍什么是洗钱活动,如何识别日常生活中的洗钱行为;四是引导师生尊法守法,树立理性的金融投资理念;五是立足学生成长发展,向同学们提出学习建议。

分公司反洗钱专员从自身岗位出发,结合行业特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们讲述了如何通过预防洗钱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列举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涉嫌洗钱的行为,引导学生、老师、家长们如何有效辨别、防范、拒绝洗钱行为;鼓励同学们培养优秀道德品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成为多边形战士,将来为建设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次宣传活动向师生们普及了反洗钱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师生们遵纪守法以及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师生们树立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取得了热烈的反响,获得了校领导和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第三部分  专题信息

 

反洗钱新规落地首季,多家券商领罚单!

(来源:合规小兵公众号)

 

近期,多家券商领人行反洗钱罚单,引发关注。根据公开信息统计,截至2026415日,已有6家券商领人行反洗钱罚单,处罚金额合计高达663.28万元。而相比,2025年全年仅有3家券商领反洗钱罚单,处罚金额合计为356.00万元,可见2026年反洗钱监管呈现加码态势。笔者对相关罚单进行了梳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罚单情况一览

 

从上述处罚信息看,未按规定制定制度、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调、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已成为当前券商反洗钱领域的违规高发点。从相关反洗钱罚单来看,以上违规高发点表现在:一是内控制度缺失,如制度与业务风险不匹配与新规要求脱节,未按客户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二是客户尽职调查不到位,如未识别或核实客户身份、信息采集不全、未更新,未穿透受益所有人,对高风险客户未落实强化尽调措施,甚至存在为假名、匿名客户提供服务的情况;三是可疑交易报告违规,存在漏报、迟报、瞒报、对系统预警的异常交易未开展实质性分析,仅机械上报、未跟踪处置。

从处罚法律依据看,上述罚单与《反洗钱法》,以及2026年新版《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新规形成紧密呼应。罚单是新规实施后的直接监管响应与执法落地。

二、罚单共性

从上述处罚信息看,这些罚单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违规行为高度同质化。三项违规问题是券商防范洗钱、恐怖融资的关键防线,也是最常见,最容易暴露问题的环节。

二是双罚情况大幅减少。以往人行反洗钱罚单,机构和相关个人会受到双罚,且合规相关人员属于必罚对象。但从上述罚单看,人行目前正逐步改变过往反洗钱是合规部门和合规人员专属工作的认知,而是盯着问题和责任主体,主要罚机构和主要责任人员,个人罚单少了。

三是罚单频次与金额同步攀升。上述罚单在频次、金额方面与2025年相比大幅度攀升,已形成新一轮严监管态势。

四是人行属地监管进一步强化。地方人行直接对辖区券商开展执法,检查更细、更贴近券商业务。

三、券商反洗钱监管全面升级

20261-2月间,《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三部办法正式实施,全面强化了券商反洗钱核心义务[1],特别是客户尽职调查义务,对券商反洗钱尽职调查全流程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三个办法概括起来核心就是:客户是谁、背后实际控制人是谁、黑名单怎么防

其一,客户是谁。新规系统化规定了券商需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具体情形和要求,从看表面升级为画全像,贯穿客户从进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要求券商在建立业务关系、办理大额一次性服务、触发可疑交易、身份信息存疑等情形下,必须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客户交易目的与资金来源;高风险客户需强化尽调,实施差异化风险管控。

其二,客户背后实际控制人是谁。新规明确穿透式核查硬性标准,要求券商对法人客户追溯至最终控制的自然人,从根源上防范壳公司、虚假注资等洗钱活动,是对反洗钱法中受益所有人识别要求的专项细化。

其三,黑名单怎么防。新规要求券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持续关注名单动态,对客户及交易对象开展全面核查,发现涉案线索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并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智能核查系统,实现高风险名单自动比对和穿透式识别。

由于行业对三个办法已有深度解读,本文不做赘述。但这些新规的正式实施,既是对现有反洗钱合规体系的梳理整合,也是反洗钱监管正式向风险为本深度转型的必然举措,进一步压实券商反洗钱主体责任。

四、监管趋势与行业启示

2026年券商反洗钱罚单潮,不是偶然,而是新规落地后的必然动作。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有效,客户尽职调查是否到位,可疑交易报告上报是否规范,即是反洗钱核心义务和基础工作,也是监管穿透检查时最容易形成处罚结果的环节。反洗钱工作做得好不好,监管往往关注的不是高大上的问题,而是规定动作有没有做,做得细不细,做得成色如何这些基本的问题。对于券商而言,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维度加强反洗钱工作。

首先,券商要转变思想观念,不能把反洗钱工作简单理解成合规部门的一项单独工作,它往往需要以业务部门为中心,通过职责分工,与中后台部门协同来不断加强。反洗钱是项系统工作,集前端识别、系统监测、业务复核、合规判断、内部控制等多环节,其中业务部门作为反洗钱执行层面,是第一道防线,客户准入、身份识别、受益所有人识别、交易目的核实、持续尽职调查等程序流程都需要业务部门亲力亲为;合规部门作为反洗钱牵头部门,需承担反洗钱组织、协调、指导责任,构建反洗钱工作和管理体系,做好反洗钱监测;内审部门作为监督部门,需发挥监督作用,定期对反洗钱工作开展审计。需各司其职,不能互相推卸责任。

其次,券商要主动对标新规要求,全面修订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操作流程、尽调手册,并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确保与外部新规适配和保持一致。监管处罚不仅针对未制定制度,更针对未完善制度,制度缺失或无效本身已构成违规。特别提示:一是按照券商合规有效性评估的要求,外部新规正式实施以后半年内,建议券商需要及时对内部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券商合规部门需要全面梳理外规明确的反洗钱操作事项、频率与时限要求,建议制作反洗钱合规工作时限清单,规划好工作优先级,把控好工作进度。

第三,券商要实现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明确各环节的操作标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强客户尽职调查的精细化管理。特别提示:一是要明确客户尽职调查的主要步骤、考虑因素和重点内容,以确保尽职调查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二是要明确不同业务场景下从客户准入到关系存续,再到客户最终退出各环节的尽调触发机制、执行标准与场景、风险管控、资料清单等要求,构建客户识别、评估、监控、处置的闭环管理流程;三是按照外规要求,按时做好全量客户身份与受益所有人回溯排查工作。

第四,券商要提高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的质量,除了系统漏报、人工复核流于形式、未识别异常交易等情况外,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差也是引发监管关注的重要因素。一份高质量的可疑交易报告,本身就可以反映出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的成效,也会让监管机构耳目一新。特别提示:一是杜绝机械上报,不照搬系统预警信息,每一项异常都需开展人工分析,排除不合理交易并留存理由。二是规避信息缺失,不遗漏机构信息、客户基本信息、受益所有人信息,交易、资金流向信息,对可疑情形进行客观描述,避免主观判断。三是强化证据留存,在报告撰写过程中,留存交易凭证、人工分析记录、客户沟通记录、核实查询过程等支撑材料,与报告同步归档,并按照监管要求的期限保存,确保监管检查时可追溯。四是严控报告时效,确认为可疑交易后,严格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告,如紧急情形须立即上报,杜绝迟报、漏报,满足报送时效要求。

第五,券商要加强反洗钱的培训宣导,对内要提高员工对反洗钱的认识和理解,让员工真正理解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而非额外负担;对外需向客户讲明白,为什么要做尽调,持续做尽调,使其理解并积极配合券商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反洗钱监测等工作,减少反洗钱工作阻碍。

反洗钱监管升级是大势所趋,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有效,客户尽职调查是否到位,可疑交易报告上报是否规范,是反洗钱三大核心义务和基础工作,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券商而言,严格落实反洗钱各项新规和要求,严格履行反洗钱各项义务,不仅是规避合规风险的需要,更是防范经营风险的内在要求。

 

注释

[1]《反洗钱法》,要求券商:须建立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持续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妥善保持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按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做好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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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月报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召开
来源:天风证券
浏览数:27
2026-05-22

20264

反洗钱月报

 

第一部分  行业与监管动态

 

01

 

 境内动态

 

(一)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召开

422日,202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全体(扩大)会议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总体战动员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联席会议召集人、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2024年开展为期两年的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以来,一批重大案件得到有力查处,地方三级防非打非机制全面建立,行业齐抓共管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防非打非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联席会议决定在前两年专项行动基础上,自2026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总体战,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实现防非打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会议要求,打好总体战要坚持全领域覆盖、全方位协同、全链条治理、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更好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统筹作用,强化央地协同、部门联动,真正做到全国一盘棋

具体来看,前移治理关口,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牌经营原则,加强行业风险前瞻防范,严管涉非信息传播,提升监测预警精准性、有效性。强化打早打小,深化重点领域治理,依法开展行政处置,推动线索实质化解,严防严处利用APP开展非法金融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露头就打,加快存量案件处置攻坚。加强建章立制,注重打基础、管长远,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细化行业管理政策,优化地方配套制度,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分解任务,细化举措,落实责任,确保总体战起步有力、首战告捷。

(来源:国际金融报)

 

(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采取行政处罚

47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采取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对该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44.1万元罚款。处罚事由为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三)最高法公布2026年第一季度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

4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全国法院受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洗钱罪相关)一审案件1.06万件 ,同比下降41.31%。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在指导各级法院准确甄别犯罪、依法定罪量刑等方面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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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动态

 

(一)美国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AML/CFT)规则修订提案意见

近期,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货币监理署(OCC)与美国国家信用社管理局(NCUA)联合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AML/CFT)规则修订提案意见,旨在全面升级金融机构风控体系,落实《2020年反洗钱法案》核心要求,推动美国金融监管框架现代化转型。

本次规则修订的核心目标,是推动金融机构从形式合规转向实效风控,彻底改变过往重流程、轻实效的监管导向。公告明确提出,新规要求受监管机构建立并维护基于风险的有效AML/CFT体系,精准识别、评估并化解非法金融活动风险,为执法部门与国家安全机构提供高质量交易信息,筑牢金融安全防线。这一调整契合全球反洗钱监管趋势,也是美国落实国际反洗钱标准、强化本土金融安全的关键举措。

从规则设计来看,本次提案有三大核心突破。其一,强化风险导向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投向高风险客户与高风险业务,简化低风险场景合规流程,避免一刀切监管带来的资源浪费,兼顾风控效率与金融普惠性。其二,统一监管标准,与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同步推进的规则修订高度衔接,确保跨机构监管尺度一致,消除监管套利空间,形成监管合力。其三,明确合规责任边界,界定AML/CFT项目设立与执行的双重标准,仅对重大或系统性合规缺陷采取监管强制措施,减少非实质性违规的监管干预,为金融机构减负松绑。

(来源:反洗钱观察公众号)

 

(二)全球反洗钱监管动态:日本通过账户严打新法,欧盟AMLA推进直接监管框架

43日,全球反洗钱领域迎来两项重要立法进展。日本内阁批准《犯罪收益转移防止法》修正案,欧盟反洗钱监管机构(AMLA)则加速推进对高风险金融实体的直接监管框架。两大事件标志着全球反洗钱治理进入加速期。

日本新法的核心创新在于,授权警方以虚假身份开设网上银行账户,用于钓鱼调查,从源头追踪诈骗资金流向。此举旨在严厉打击长期存在的银行账户买卖黑产链条。据统计,2025年日本特殊诈骗涉案金额已达约1414亿日元。新法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强化客户身份核查,并建立银行间欺诈账户信息共享机制。

与此同时,欧盟AMLA正系统性地重塑区域合规格局。根据计划,AMLA将从2028年起直接监管约40家高风险金融实体,涵盖银行、资产管理及加密资产服务商。该机构已启动客户尽职调查等关键技术标准的制定,旨在统一27个成员国的监管力度。

分析指出,面对金融犯罪技术升级及FATF第五轮互评压力,各国正加快立法补短板。对于拥有跨境业务的中国金融机构而言,需密切关注相关动态,及时更新合规框架。

(来源:AML&SanctionAgent公众号)

 

(三)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修订反洗钱条款

监管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的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就更新该局的规则手册发布修订通告。修订于202641日生效,要求指定非金融业务或专业实体,每年于该局网站提交相关资料及表格。

DFSA早前曾修订规则手册中关于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资金筹集及制裁的内容,并修改词汇表,变动已于202632日生效。

是次修订旨在让DIFC法规跟阿联酋整体法律框架保持一致。DFSA已更新其规则手册的提述参照与定义,以反映最新的联邦法规,并厘清在DIFC如何履行反洗钱责任。这样将提高受监管人士(即「相关人士」)的合规要求,订明了必须遵循的DFSA规则、DIFC监管法以及阿联酋联邦反洗钱法规。

有关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资金筹集及制裁的内容变更,包括在反洗钱及反恐怖主义资金筹集方面,优化相关条文表述。此外,当局也就常见问题提供补充指引,回应企业经常想要厘清的议题。词汇表的修订主要在于更新规则手册内使用的术语与定义,对应最新联邦反洗钱机制所采用的术语。

(来源: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官网)

 

 

第二部分  天风动态

 

天风证券上海浦东分公司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202647日,天风证券上海浦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日为契机,走进上海市宝山区馨家园学校面向在校师生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宣传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介绍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二是讲解国家安全与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密切关系;三是介绍什么是洗钱活动,如何识别日常生活中的洗钱行为;四是引导师生尊法守法,树立理性的金融投资理念;五是立足学生成长发展,向同学们提出学习建议。

分公司反洗钱专员从自身岗位出发,结合行业特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们讲述了如何通过预防洗钱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列举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涉嫌洗钱的行为,引导学生、老师、家长们如何有效辨别、防范、拒绝洗钱行为;鼓励同学们培养优秀道德品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成为多边形战士,将来为建设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次宣传活动向师生们普及了反洗钱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师生们遵纪守法以及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师生们树立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取得了热烈的反响,获得了校领导和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第三部分  专题信息

 

反洗钱新规落地首季,多家券商领罚单!

(来源:合规小兵公众号)

 

近期,多家券商领人行反洗钱罚单,引发关注。根据公开信息统计,截至2026415日,已有6家券商领人行反洗钱罚单,处罚金额合计高达663.28万元。而相比,2025年全年仅有3家券商领反洗钱罚单,处罚金额合计为356.00万元,可见2026年反洗钱监管呈现加码态势。笔者对相关罚单进行了梳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罚单情况一览

 

从上述处罚信息看,未按规定制定制度、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调、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已成为当前券商反洗钱领域的违规高发点。从相关反洗钱罚单来看,以上违规高发点表现在:一是内控制度缺失,如制度与业务风险不匹配与新规要求脱节,未按客户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二是客户尽职调查不到位,如未识别或核实客户身份、信息采集不全、未更新,未穿透受益所有人,对高风险客户未落实强化尽调措施,甚至存在为假名、匿名客户提供服务的情况;三是可疑交易报告违规,存在漏报、迟报、瞒报、对系统预警的异常交易未开展实质性分析,仅机械上报、未跟踪处置。

从处罚法律依据看,上述罚单与《反洗钱法》,以及2026年新版《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新规形成紧密呼应。罚单是新规实施后的直接监管响应与执法落地。

二、罚单共性

从上述处罚信息看,这些罚单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违规行为高度同质化。三项违规问题是券商防范洗钱、恐怖融资的关键防线,也是最常见,最容易暴露问题的环节。

二是双罚情况大幅减少。以往人行反洗钱罚单,机构和相关个人会受到双罚,且合规相关人员属于必罚对象。但从上述罚单看,人行目前正逐步改变过往反洗钱是合规部门和合规人员专属工作的认知,而是盯着问题和责任主体,主要罚机构和主要责任人员,个人罚单少了。

三是罚单频次与金额同步攀升。上述罚单在频次、金额方面与2025年相比大幅度攀升,已形成新一轮严监管态势。

四是人行属地监管进一步强化。地方人行直接对辖区券商开展执法,检查更细、更贴近券商业务。

三、券商反洗钱监管全面升级

20261-2月间,《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三部办法正式实施,全面强化了券商反洗钱核心义务[1],特别是客户尽职调查义务,对券商反洗钱尽职调查全流程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三个办法概括起来核心就是:客户是谁、背后实际控制人是谁、黑名单怎么防

其一,客户是谁。新规系统化规定了券商需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具体情形和要求,从看表面升级为画全像,贯穿客户从进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要求券商在建立业务关系、办理大额一次性服务、触发可疑交易、身份信息存疑等情形下,必须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客户交易目的与资金来源;高风险客户需强化尽调,实施差异化风险管控。

其二,客户背后实际控制人是谁。新规明确穿透式核查硬性标准,要求券商对法人客户追溯至最终控制的自然人,从根源上防范壳公司、虚假注资等洗钱活动,是对反洗钱法中受益所有人识别要求的专项细化。

其三,黑名单怎么防。新规要求券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持续关注名单动态,对客户及交易对象开展全面核查,发现涉案线索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并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智能核查系统,实现高风险名单自动比对和穿透式识别。

由于行业对三个办法已有深度解读,本文不做赘述。但这些新规的正式实施,既是对现有反洗钱合规体系的梳理整合,也是反洗钱监管正式向风险为本深度转型的必然举措,进一步压实券商反洗钱主体责任。

四、监管趋势与行业启示

2026年券商反洗钱罚单潮,不是偶然,而是新规落地后的必然动作。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有效,客户尽职调查是否到位,可疑交易报告上报是否规范,即是反洗钱核心义务和基础工作,也是监管穿透检查时最容易形成处罚结果的环节。反洗钱工作做得好不好,监管往往关注的不是高大上的问题,而是规定动作有没有做,做得细不细,做得成色如何这些基本的问题。对于券商而言,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维度加强反洗钱工作。

首先,券商要转变思想观念,不能把反洗钱工作简单理解成合规部门的一项单独工作,它往往需要以业务部门为中心,通过职责分工,与中后台部门协同来不断加强。反洗钱是项系统工作,集前端识别、系统监测、业务复核、合规判断、内部控制等多环节,其中业务部门作为反洗钱执行层面,是第一道防线,客户准入、身份识别、受益所有人识别、交易目的核实、持续尽职调查等程序流程都需要业务部门亲力亲为;合规部门作为反洗钱牵头部门,需承担反洗钱组织、协调、指导责任,构建反洗钱工作和管理体系,做好反洗钱监测;内审部门作为监督部门,需发挥监督作用,定期对反洗钱工作开展审计。需各司其职,不能互相推卸责任。

其次,券商要主动对标新规要求,全面修订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操作流程、尽调手册,并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确保与外部新规适配和保持一致。监管处罚不仅针对未制定制度,更针对未完善制度,制度缺失或无效本身已构成违规。特别提示:一是按照券商合规有效性评估的要求,外部新规正式实施以后半年内,建议券商需要及时对内部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券商合规部门需要全面梳理外规明确的反洗钱操作事项、频率与时限要求,建议制作反洗钱合规工作时限清单,规划好工作优先级,把控好工作进度。

第三,券商要实现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明确各环节的操作标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强客户尽职调查的精细化管理。特别提示:一是要明确客户尽职调查的主要步骤、考虑因素和重点内容,以确保尽职调查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二是要明确不同业务场景下从客户准入到关系存续,再到客户最终退出各环节的尽调触发机制、执行标准与场景、风险管控、资料清单等要求,构建客户识别、评估、监控、处置的闭环管理流程;三是按照外规要求,按时做好全量客户身份与受益所有人回溯排查工作。

第四,券商要提高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的质量,除了系统漏报、人工复核流于形式、未识别异常交易等情况外,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差也是引发监管关注的重要因素。一份高质量的可疑交易报告,本身就可以反映出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的成效,也会让监管机构耳目一新。特别提示:一是杜绝机械上报,不照搬系统预警信息,每一项异常都需开展人工分析,排除不合理交易并留存理由。二是规避信息缺失,不遗漏机构信息、客户基本信息、受益所有人信息,交易、资金流向信息,对可疑情形进行客观描述,避免主观判断。三是强化证据留存,在报告撰写过程中,留存交易凭证、人工分析记录、客户沟通记录、核实查询过程等支撑材料,与报告同步归档,并按照监管要求的期限保存,确保监管检查时可追溯。四是严控报告时效,确认为可疑交易后,严格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告,如紧急情形须立即上报,杜绝迟报、漏报,满足报送时效要求。

第五,券商要加强反洗钱的培训宣导,对内要提高员工对反洗钱的认识和理解,让员工真正理解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而非额外负担;对外需向客户讲明白,为什么要做尽调,持续做尽调,使其理解并积极配合券商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反洗钱监测等工作,减少反洗钱工作阻碍。

反洗钱监管升级是大势所趋,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有效,客户尽职调查是否到位,可疑交易报告上报是否规范,是反洗钱三大核心义务和基础工作,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券商而言,严格落实反洗钱各项新规和要求,严格履行反洗钱各项义务,不仅是规避合规风险的需要,更是防范经营风险的内在要求。

 

注释

[1]《反洗钱法》,要求券商:须建立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持续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妥善保持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按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做好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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