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4日,央行在官网公布了银罚字【2020】1号-13号、银罚字【2020】14号-22号、银罚字【2020】23号-27号,共27条行政处罚信息,皆与反洗钱相关。 被处罚的3家机构分别是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泰证券,罚款金额合计:5275.5万;其中单位处罚金额共计5190万,个人处罚金额85.5万;共对24个个人作出处罚。 处罚详情统计 注:根据央行公布的处罚信息统计 民生银行 央行对民生银行的罚款金额合计:2405万,其中对单位罚款合计2360万,对个人罚款合计45万。 被处罚的12个个人涉及10个部门,分别是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内控合规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 信息科技部信息管理部总经理、信息科技部信息管理部副总经理、信用卡中心事业部总裁、小微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直销银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光大银行 央行对光大银行的罚款金额合计:1843.5万,其中对单位罚款1820万,对个人罚款23.5万。 被处罚的8个个人涉及6个部门,分别是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反洗钱处处长、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2人)、信用卡审批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结算管理处处长、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内控运营处处长 总经理助理。 华泰证券 央行对华泰证券的罚款金额合计:1027万,其中对单位罚款1010万,对个人罚款17万。 被处罚的4个个人涉及4个部门,分别是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技术部联席负责人、合规法律部副总经理。 从违法行为类型来看此次大额罚单的处罚原因与以往接近,包括以下4个类型: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上一次央行总部作出处罚是2018年8月1日,距离本次已经过去了近一年半的时间,本次处罚可以看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与银行多个部门、多个业务、多个人员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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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4日,央行在官网公布了银罚字【2020】1号-13号、银罚字【2020】14号-22号、银罚字【2020】23号-27号,共27条行政处罚信息,皆与反洗钱相关。 被处罚的3家机构分别是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泰证券,罚款金额合计:5275.5万;其中单位处罚金额共计5190万,个人处罚金额85.5万;共对24个个人作出处罚。 处罚详情统计 注:根据央行公布的处罚信息统计 民生银行 央行对民生银行的罚款金额合计:2405万,其中对单位罚款合计2360万,对个人罚款合计45万。 被处罚的12个个人涉及10个部门,分别是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内控合规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 信息科技部信息管理部总经理、信息科技部信息管理部副总经理、信用卡中心事业部总裁、小微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直销银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光大银行 央行对光大银行的罚款金额合计:1843.5万,其中对单位罚款1820万,对个人罚款23.5万。 被处罚的8个个人涉及6个部门,分别是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反洗钱处处长、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2人)、信用卡审批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结算管理处处长、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内控运营处处长 总经理助理。 华泰证券 央行对华泰证券的罚款金额合计:1027万,其中对单位罚款1010万,对个人罚款17万。 被处罚的4个个人涉及4个部门,分别是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技术部联席负责人、合规法律部副总经理。 从违法行为类型来看此次大额罚单的处罚原因与以往接近,包括以下4个类型: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上一次央行总部作出处罚是2018年8月1日,距离本次已经过去了近一年半的时间,本次处罚可以看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与银行多个部门、多个业务、多个人员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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