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债券风险】资产证券化业务知识问答(六)
来源 :中国证监会
浏览数 :1521
2017-12-04

近日,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向广大中小投资者开展债券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工作。经过前五期的知识普及,相信很多投资者已经对资产证券化有了更具体的了解。本期,学长继续为大家讲解资产证券化的相关知识,敬请关注!


二十一、一般而言,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享有哪些权利?


(1)分享专项计划收益;

(2)按照认购协议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参与分配清算后的专项计划剩余资产;

(3)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资产管理报告等专项计划信息披露文件,查阅或者复制专项计划相关信息资料;

(4)依法以交易、转让或质押等方式处置资产支持证券;

(5)根据证券交易场所相关规则,通过回购进行融资;

(6)认购协议或者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十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方式目前有哪些?


目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业务主要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有些规模较小的项目采取的是协议定价发行模式(即直接由原始权益人和计划管理人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不采用严格的簿记建档流程)。


二十三、资产证券化融资规模是否有限制?


(1)资产证券化融资规模目前无特定限制;

(2)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管理人不能超过计划说明书约定的规模募集资金;

(3)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基础资产的规模、存续期限应当与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存续期限相匹配。


二十四、管理人能否以自有资金或者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存在第十七条所列情形,或者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或者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客户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或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客户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上限,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


二十五、专项计划基本监管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1)交易所或中证报价系统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满足挂牌条件的项目出具无异议函;

(2)项目取得无异议函后进行发行,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3)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后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

(4)管理人持备案证明办理交易所挂牌转让。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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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债券风险】资产证券化业务知识问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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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4

近日,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向广大中小投资者开展债券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工作。经过前五期的知识普及,相信很多投资者已经对资产证券化有了更具体的了解。本期,学长继续为大家讲解资产证券化的相关知识,敬请关注!


二十一、一般而言,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享有哪些权利?


(1)分享专项计划收益;

(2)按照认购协议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参与分配清算后的专项计划剩余资产;

(3)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资产管理报告等专项计划信息披露文件,查阅或者复制专项计划相关信息资料;

(4)依法以交易、转让或质押等方式处置资产支持证券;

(5)根据证券交易场所相关规则,通过回购进行融资;

(6)认购协议或者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十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方式目前有哪些?


目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业务主要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有些规模较小的项目采取的是协议定价发行模式(即直接由原始权益人和计划管理人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不采用严格的簿记建档流程)。


二十三、资产证券化融资规模是否有限制?


(1)资产证券化融资规模目前无特定限制;

(2)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管理人不能超过计划说明书约定的规模募集资金;

(3)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基础资产的规模、存续期限应当与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存续期限相匹配。


二十四、管理人能否以自有资金或者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存在第十七条所列情形,或者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或者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客户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或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客户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上限,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


二十五、专项计划基本监管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1)交易所或中证报价系统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满足挂牌条件的项目出具无异议函;

(2)项目取得无异议函后进行发行,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3)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后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

(4)管理人持备案证明办理交易所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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