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参仙源财务造假案——新三板财务造假第一案
参仙源通过少计成本、价格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方式虚增利润1.29亿余元。2016年7月8日,证监会依法对参仙源处以60万元顶格罚;并对时任公司董事长于成波、总经理李殿文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以及5-30万元不等的罚款,参仙源案是新三板领域查处的首个财务造假案例。证监会将不断加大对新三板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有效的监管维护新三板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十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未勤勉尽责案——整治审计、评估行业乱象
本案来源于稽查总队在查处“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首批部署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立信会计事务所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大智慧下属公司股股东权益价值评估过程中,违反多项执业准则规定,包括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遗漏、未披露评估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未对现金等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评估报告出具日期早于内部审核日期等。两家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监会依法没收上述机构相关业务收入,并分别处以违法所得三倍金额的罚款。证监会将突出强化中介机构检查验证、专业把关的法定职责定位,切实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五)平潭发展异常交易案——上市公司多名高管涉内幕交易
平潭发展多名高管在长达一年半时间内,先后利用9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大量买入“平潭发展”股票,交易金额多达3000余万元,获利近500万元。广东证监局调查组在一周时间内还原了内幕信息形成过程,固定了本案的关键性证据。2016年4月,证监会依法对夏雪、石乃珊、刘峰、陈勇4名高管的内幕交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近2000万元。作为上市公司多名高管内幕交易的典型“窝案”,该案给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以有力警醒,有效发挥了“查处一宗,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本案为“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七批部署查处的案件之一。
(十六)厉建超“老鼠仓”案——公募基金冠军经理涉“老鼠仓”沦为阶下囚
2010年4月至2014年1月22日期间,厉建超在担任中邮核心优选基金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使用其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交易金额累计高达9.1亿元,累计趋同交易获利约为1,682万元。期间,厉建超2013年接管的中邮新兴产业股票基金业绩卓越,登上同年股票基金冠军宝座。2014年1月23日,证监会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4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厉建超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700万元。2016年8月26日,证监会依法对厉建超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十三)参仙源财务造假案——新三板财务造假第一案
参仙源通过少计成本、价格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方式虚增利润1.29亿余元。2016年7月8日,证监会依法对参仙源处以60万元顶格罚;并对时任公司董事长于成波、总经理李殿文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以及5-30万元不等的罚款,参仙源案是新三板领域查处的首个财务造假案例。证监会将不断加大对新三板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有效的监管维护新三板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十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未勤勉尽责案——整治审计、评估行业乱象
本案来源于稽查总队在查处“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首批部署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立信会计事务所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大智慧下属公司股股东权益价值评估过程中,违反多项执业准则规定,包括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遗漏、未披露评估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未对现金等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评估报告出具日期早于内部审核日期等。两家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监会依法没收上述机构相关业务收入,并分别处以违法所得三倍金额的罚款。证监会将突出强化中介机构检查验证、专业把关的法定职责定位,切实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五)平潭发展异常交易案——上市公司多名高管涉内幕交易
平潭发展多名高管在长达一年半时间内,先后利用9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大量买入“平潭发展”股票,交易金额多达3000余万元,获利近500万元。广东证监局调查组在一周时间内还原了内幕信息形成过程,固定了本案的关键性证据。2016年4月,证监会依法对夏雪、石乃珊、刘峰、陈勇4名高管的内幕交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近2000万元。作为上市公司多名高管内幕交易的典型“窝案”,该案给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以有力警醒,有效发挥了“查处一宗,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本案为“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七批部署查处的案件之一。
(十六)厉建超“老鼠仓”案——公募基金冠军经理涉“老鼠仓”沦为阶下囚
2010年4月至2014年1月22日期间,厉建超在担任中邮核心优选基金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使用其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交易金额累计高达9.1亿元,累计趋同交易获利约为1,682万元。期间,厉建超2013年接管的中邮新兴产业股票基金业绩卓越,登上同年股票基金冠军宝座。2014年1月23日,证监会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4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厉建超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700万元。2016年8月26日,证监会依法对厉建超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