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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鼓励投资者养成阅读上市公司报告的习惯,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下,北京证券交易所围绕“读懂公司报告”,推出“读懂定期报告”系列投教产品,帮助投资者看得懂、会判断。快来一起学习吧~
如果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要关注哪些信息?
对于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应当披露截至报告期末拥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的名称、报告期内表决权变动的情况、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表决权类别及表决权受到限制的情况。如拥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少于10人,则应当至少列出公司表决权比例前10名的股东情况,且以上列出的股东情况中应当注明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和外资股东。
投资者应当关注该等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主体所持普通表决权股份数量及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持有人所持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三)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主体及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四)报告期内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情况及原因。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承诺措施的实施情况。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情况。
(七)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来源:新三板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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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主体所持普通表决权股份数量及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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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主体及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四)报告期内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情况及原因。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承诺措施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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