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2、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3、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
4、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 100 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 100 人;
5、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 万元;
6、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 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7、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8、北交所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2、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3、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4、预计市值不低于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不低于5000万元。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2、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3、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
4、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 100 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 100 人;
5、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 万元;
6、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 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7、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8、北交所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2、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3、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4、预计市值不低于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不低于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