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7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投资者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的准入条件。
个人投资者: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投资者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日均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及以上;
3、完成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开通的知识测评(达到80分及以上)。
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准入不设置资金门槛,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注意:
*在北交所开市前已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将自动平移至北交所。
*具有新三板创新层和基础层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其交易权限范围将包含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2021年9月17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投资者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的准入条件。
个人投资者: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投资者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日均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及以上;
3、完成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开通的知识测评(达到80分及以上)。
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准入不设置资金门槛,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注意:
*在北交所开市前已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将自动平移至北交所。
*具有新三板创新层和基础层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其交易权限范围将包含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