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时间
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开盘集合竞价:
交易日9:15--9:25
*限价申报;9:20--9:25期间,不可撤单
静默期:
9:25--9:30,交易系统不接受任何订单
连续竞价:
交易日9:30--11:30、13:00 至 14:57
*限价申报、市价申报
收盘集合竞价:
交易日14:57--15:00
*限价申报;14:57--15:00期间,不可撤单
交易方式
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竞价交易申报规则
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
限价申报
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 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 10 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超过则申报无效;
2、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 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 10 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超过则申报无效。
市价申报
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包括本方最优申报、对手方最优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及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
1、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即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
2、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
单笔申报数量
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 股,且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交易时间
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开盘集合竞价:
交易日9:15--9:25
*限价申报;9:20--9:25期间,不可撤单
静默期:
9:25--9:30,交易系统不接受任何订单
连续竞价:
交易日9:30--11:30、13:00 至 14:57
*限价申报、市价申报
收盘集合竞价:
交易日14:57--15:00
*限价申报;14:57--15:00期间,不可撤单
交易方式
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竞价交易申报规则
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
限价申报
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 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 10 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超过则申报无效;
2、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 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 10 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超过则申报无效。
市价申报
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包括本方最优申报、对手方最优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及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
1、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即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
2、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
单笔申报数量
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 股,且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