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理念真正生根落地
上交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蔡建春在致辞中表示,引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是上交所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的核心价值取向。近年来,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贯彻“四个敬畏、一个合力”要求,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在投服中心等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上交所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他表示,深化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应当不断提升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把投资者保护理念融入股票上市审核、发行定价、交易机制、持续监管等各个业务环节,进一步加强一线自律监管,加大ETF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力度,满足各类不同投资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全面做好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期权和公募REITs份额持有人等广大投资者群体的教育和引导。他指出,厚植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需要充分发挥证券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主体责任。中介机构是连接投资者和融资者的桥梁,特别是证券公司等经营机构必须深刻认识“看门人”职责定位,服务好投融资两方面。他还表示,涵养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应当凝心聚力、加快推动形成“大投保”市场生态。做好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是交易所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行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上交所将与有关各方紧密合作,积极助力构建立体化的“大投保”工作格局。
持续提升“全面知权 积极行权 依法维权”水平
投服中心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黄勇表示,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是资本市场践行人民性的根本体现。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系统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投服中心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和“大投保”理念,通过持股行权、维权诉讼、纠纷调解和投资者权益教育等特色投保举措,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表示,投服中心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持续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合作的广度、深度,不断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质效。一是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业绩说明会,配合开展上交所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电子平台建设。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在纪律处分、重大案件诉讼等方面第一时间互通信息。三是健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建立上市公司诉前调解机制。四是共同开展系列投资者教育活动和典型案例宣传,开发投教产品,持续提升中小投资者“全面知权 积极行权 依法维权”水平,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
上交所与投服中心近年来合作取得积极成果
近年来,上交所与投服中心在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教育、投资者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强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一是持股行权示范功能日益凸显。上交所通过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等支持投服中心行使股东权利。2016年以来,投服中心围绕公司章程、资产重组、商誉减值、违规担保等事项,对沪市公司共计行权超过1400场次。二是中小投资者维权工作不断形成合力。上交所积极配合投服中心开展纠纷调解、支持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公益维权工作。2016年以来,投服中心共受理沪市公司纠纷调解2000余件、支持诉讼15起,共同推进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落地。三是投资者教育领域合作更加紧密。近年来,双方以“3·15”、“5·15”、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联合开发了一系列投教作品,举办了一系列投教活动。上交所连续多年支持投服中心举办《股东来了》、投服论坛等活动。四是形成中国投资者网常态化共建机制。上交所指派联络员定期传输投教产品、监管信息,并通过多种途径介绍宣传中国投资者网站。投服中心定期与上交所共享网站数据及内容。五是人员交流向更多领域拓宽。投服中心聘请上交所公司监管、交易监管、法律事务等部门中层、业务专家担任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委员;上交所聘请投服中心中层干部、业务专家担任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和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
当前,资本市场以全面注册制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深化改革正在深入推进,这对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资本市场全面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目标,上交所与投服中心签署全面合作备忘录,将在持股行权、维权诉讼、多元纠纷化解、投资者教育和中国投资者网站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践行资本市场初心使命,深入贯彻“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大投保”理念,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聚焦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新问题,持续深化合作,着力推动解决投资者关心的实际问题,扎扎实实为投资者办实事,切实增强投资者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来源:上交所投教
推动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理念真正生根落地
上交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蔡建春在致辞中表示,引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是上交所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的核心价值取向。近年来,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贯彻“四个敬畏、一个合力”要求,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在投服中心等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上交所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他表示,深化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应当不断提升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把投资者保护理念融入股票上市审核、发行定价、交易机制、持续监管等各个业务环节,进一步加强一线自律监管,加大ETF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力度,满足各类不同投资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全面做好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期权和公募REITs份额持有人等广大投资者群体的教育和引导。他指出,厚植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需要充分发挥证券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主体责任。中介机构是连接投资者和融资者的桥梁,特别是证券公司等经营机构必须深刻认识“看门人”职责定位,服务好投融资两方面。他还表示,涵养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应当凝心聚力、加快推动形成“大投保”市场生态。做好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是交易所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行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上交所将与有关各方紧密合作,积极助力构建立体化的“大投保”工作格局。
持续提升“全面知权 积极行权 依法维权”水平
投服中心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黄勇表示,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是资本市场践行人民性的根本体现。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系统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投服中心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和“大投保”理念,通过持股行权、维权诉讼、纠纷调解和投资者权益教育等特色投保举措,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表示,投服中心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持续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合作的广度、深度,不断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质效。一是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业绩说明会,配合开展上交所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电子平台建设。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在纪律处分、重大案件诉讼等方面第一时间互通信息。三是健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建立上市公司诉前调解机制。四是共同开展系列投资者教育活动和典型案例宣传,开发投教产品,持续提升中小投资者“全面知权 积极行权 依法维权”水平,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
上交所与投服中心近年来合作取得积极成果
近年来,上交所与投服中心在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教育、投资者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强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一是持股行权示范功能日益凸显。上交所通过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等支持投服中心行使股东权利。2016年以来,投服中心围绕公司章程、资产重组、商誉减值、违规担保等事项,对沪市公司共计行权超过1400场次。二是中小投资者维权工作不断形成合力。上交所积极配合投服中心开展纠纷调解、支持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公益维权工作。2016年以来,投服中心共受理沪市公司纠纷调解2000余件、支持诉讼15起,共同推进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落地。三是投资者教育领域合作更加紧密。近年来,双方以“3·15”、“5·15”、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联合开发了一系列投教作品,举办了一系列投教活动。上交所连续多年支持投服中心举办《股东来了》、投服论坛等活动。四是形成中国投资者网常态化共建机制。上交所指派联络员定期传输投教产品、监管信息,并通过多种途径介绍宣传中国投资者网站。投服中心定期与上交所共享网站数据及内容。五是人员交流向更多领域拓宽。投服中心聘请上交所公司监管、交易监管、法律事务等部门中层、业务专家担任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委员;上交所聘请投服中心中层干部、业务专家担任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和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
当前,资本市场以全面注册制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深化改革正在深入推进,这对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资本市场全面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目标,上交所与投服中心签署全面合作备忘录,将在持股行权、维权诉讼、多元纠纷化解、投资者教育和中国投资者网站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践行资本市场初心使命,深入贯彻“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大投保”理念,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聚焦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新问题,持续深化合作,着力推动解决投资者关心的实际问题,扎扎实实为投资者办实事,切实增强投资者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来源:上交所投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