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动态 |《投资者保护动态》(总第01期)(二)
来源 : 天风证券投教基地
浏览数 :1717
2021-08-12

编者按:为充分发挥相关投保刊物的作用,交流共享行业投教投保工作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为行业投教投保工作提供支持借鉴,推动加快形成投资者保护共识和工作合力,上交所投资者服务部组织编写了《投资者保护动态》(以下简称《动态》),供大家参考。本期,小编邀请大家阅读第1期《动态》中“投保业务”栏目的精彩内容,快来了解一下!

投保业务


01

中国证监会开展第三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

02

中证协、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联合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

03

多地证监局组织召开辖区投教基地座谈会


04


中基协就《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

1、中国证监会开展第三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

5月15日,中国证监会以“守初心担使命 为投资者办实事”为主题开展第三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全面开通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系统,推荐最受投资者欢迎的十大投教作品。

2、“重走百年路,投教红色行”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启动

5月15日,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联合沪深交易所以“重走百年路,投教红色行”为主题组织开展投教专项活动。通过组织红色投教宣讲团,赴党的百年历史重大事件发生地,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面向投资者和广大群众以多种形式开展党史和投资者教育活动。

3、中证协、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联合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

5月14日,为规范开展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引导证券公司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证协、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共同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

4、中证协、中期协、中基协联合发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

5月15日,为规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下,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相关要求,参照《关于“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运行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18〕32号)(以下简称《“12386”热线公告》),联合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

5、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

5月15日,为全面深入贯彻新《证券法》要求,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指导,规范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业务行为,督促证券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保护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

6、投保基金公司发布《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2021)》系列子报告

2015年以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立足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实际问题,持续开展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并编制《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系列报告(以下简称《蓝皮书》),从首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起连续在每年5月15日对外发布。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蓝皮书》系列报告逐步形成了“一个总报告 六个子报告”的内容体系。

今年5月15日,投保基金公司正式发布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评价报告(2021)》《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2021)》《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报告(2021)》《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21)》和《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21)》五个《蓝皮书》子报告。后续,投保基金公司还将编制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21)》和总报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投资者保护评价工作,持续做好投资者保护评价评估工作。

7、中证协、中期协、中上协、中基协联合发布“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提升投资者满意度”倡议书

5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下,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提升投资者满意度”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倡议书》呼吁各市场主体落实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妥善化解与投资者之间的民事纠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8、北京辖区公益调解员培训交流活动

4月22日,为落实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北京辖区证券监管机构、行业调解组织等在预防和化解证券期货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北京证监局指导支持下,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北京调解工作站成功举办北京辖区公益调解员培训交流会。北京证监局指出,未来要利用好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向辖区投资者推广调解知识、调解组织信息,把非诉讼调解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成为践行资本市场人民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9、北京证监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们在行动”大型投教直播活动实现“开门红”

北京证监局持续探索投教新方式,在近期尝试长时段直播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各活动主体的积极性,将“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北京证监局在活动前充分征集活动创意,召集代表座谈,确定活动方向,力求创新,提高质效。今年3月15日,北京证监局专设会场进行投屏直播,指定专人全场参与,对直播活动亮点和存在问题一一记录,适时向直播现场反馈,确保各环节稳步推进。同时,及时督促直播参与主体总结经验,充分复盘,为下一步更好开展活动积攒经验。据统计,通过直播平台在线观看的投资者累计达100万人次以上。活动中,中国财富网投教基地和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工银瑞信以及国信证券等投教基地积极参与,多方合作共同打造“以案说法谈投保”专项直播活动。

10、上海证监局组织召开上海地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交流会

3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指导下,上海证监局联合上海投保联盟、中国证券博物馆、湘财证券投教基地举办上海地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交流会。会议在中国证券博物馆举行,上海投保联盟相关成员单位、上海地区投教基地和拟申报投教基地建设单位代表共6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上海证监局介绍了投教基地建设与申报政策要求、辖区投教基地概况、现状分析及下一步工作设想。在分组讨论现场,代表们一致认为,建设投教基地是投资者教育与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程,符合根据我国投资者特征和需求开展投教工作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提高投资者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培育成熟的投资者队伍。今后的投教基地建设,应加强投教基地文化内核建设,进一步拓宽投教基地社会功能,加强投教产品素材支持,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推动投教基地建设运营水平不断提高。

11、吉林证监局组织召开2021年辖区投资者教育基地座谈会

4月27日,吉林证监局组织召开辖区投资者教育基地座谈会,总结近年来投教基地工作情况,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做好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听取各投教基地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强调,各投教基地作为辖区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的窗口,承担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握“正”“新”“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吉林辖区投资者教育保护各项工作。一是突出“正”字,进一步把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政治方向。二是突出“新”字,进一步办好主题投教活动。三是突出“合”字,进一步整合各基地的资源力量。

12、湖南证监局召开投教讲师团培训会议

4月初,湖南局组织召开投资者教育讲师团培训会议。培训会上,多名讲师团成员重点就投教活动组织、投教作品制作、投资者沟通及财商教育等内容分享各自工作经验,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辖区投教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会议要求,辖区各市场主体要继续按照证监会有关投教工作部署,积极整合投教资源,形成职责明确、分工有序、齐抓共管的投教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大与各级地方政府、高校、社区等单位合作力度,进一步拓宽投资者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二是通过举办多层次、常态化的投资者教育活动,积极扩大投教工作影响力;三是加强与知名高校、重点中小学的对接力度,持续推进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四是大力推进投教基地建设与投教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辖区投教基础设施。

13、内蒙古证监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内蒙古大学、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国民教育四方合作备忘录

4月28日,内蒙古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内蒙古大学、国融证券举行国民教育四方合作签约仪式。作为具体落实《关于加强内蒙古辖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精神的举措,此次四方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形成合力,推进辖区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的深入探索和实践,对促进形成以普及金融知识、提示投资风险、诚信建设为核心的投资者教育理念,构建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有着重要作用。会后,内蒙古大学与国融证券就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基地举行了揭牌仪式。

14、中基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关于公募基金行业投教宣传工作的倡议》

3月3日,为更好承担行业社会责任,推动公募基金发挥财富管理功能,中基协向公募基金管理人发出投教宣传工作倡议:一是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忠实于投资者最佳利益。二是发挥专业价值,审慎合规开展投教宣传活动。三是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培育健康的公司文化。四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打造“忠、专、实”的从业人员队伍。

15、投服中心第四届《股东来了》筹备会顺利召开

4月22日,第四届《股东来了》投资者权益知识竞赛筹备会暨第三届《股东来了》总结交流会在海口成功举办。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主办方投服中心,第四届《股东来了》主办片区内蒙古、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西藏和第三届《股东来了》主办片区天津、湖南、安徽等地证监局,证券期货业协会,承办券商以及今年电视决赛主办方芒果超媒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致辞中对《股东来了》予以积极评价,作为会系统组织的首个投保方面的竞赛活动,《股东来了》是资本市场30年来创办的首个全国性投教活动,已成为宣传证券监管领域政策的重要平台。通过普及权益知识,引导投资者“全面知权、积极行权、依法维权”,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活动对提升投资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产生了显著成效。投服中心表示,第四届《股东来了》将重新举办电视决赛。整个活动分为网络初赛和电视决赛两个阶段。网络初赛为期6周,电视决赛预计8月录制、9月播出。此外,本届《股东来了》进一步完善了网络答题规则,适当降低了通关难度,设计了阶梯式过关方案,并设置了“猜词题”这一全新题目类型,增强答题趣味性。

16、投服中心成功申请将康美药业案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4月16日,广州中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2020)粤01民初2171号案。投服中心成功申请将康美药业案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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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动态》(第01期)| 境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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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动态 |《投资者保护动态》(总第01期)(二)
来源: 天风证券投教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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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编者按:为充分发挥相关投保刊物的作用,交流共享行业投教投保工作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为行业投教投保工作提供支持借鉴,推动加快形成投资者保护共识和工作合力,上交所投资者服务部组织编写了《投资者保护动态》(以下简称《动态》),供大家参考。本期,小编邀请大家阅读第1期《动态》中“投保业务”栏目的精彩内容,快来了解一下!

投保业务


01

中国证监会开展第三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

02

中证协、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联合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

03

多地证监局组织召开辖区投教基地座谈会


04


中基协就《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

1、中国证监会开展第三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

5月15日,中国证监会以“守初心担使命 为投资者办实事”为主题开展第三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全面开通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系统,推荐最受投资者欢迎的十大投教作品。

2、“重走百年路,投教红色行”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启动

5月15日,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联合沪深交易所以“重走百年路,投教红色行”为主题组织开展投教专项活动。通过组织红色投教宣讲团,赴党的百年历史重大事件发生地,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面向投资者和广大群众以多种形式开展党史和投资者教育活动。

3、中证协、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联合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

5月14日,为规范开展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引导证券公司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证协、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共同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

4、中证协、中期协、中基协联合发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

5月15日,为规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下,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相关要求,参照《关于“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运行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18〕32号)(以下简称《“12386”热线公告》),联合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

5、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

5月15日,为全面深入贯彻新《证券法》要求,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指导,规范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业务行为,督促证券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保护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

6、投保基金公司发布《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2021)》系列子报告

2015年以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立足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实际问题,持续开展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并编制《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系列报告(以下简称《蓝皮书》),从首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起连续在每年5月15日对外发布。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蓝皮书》系列报告逐步形成了“一个总报告 六个子报告”的内容体系。

今年5月15日,投保基金公司正式发布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评价报告(2021)》《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2021)》《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报告(2021)》《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21)》和《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21)》五个《蓝皮书》子报告。后续,投保基金公司还将编制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21)》和总报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投资者保护评价工作,持续做好投资者保护评价评估工作。

7、中证协、中期协、中上协、中基协联合发布“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提升投资者满意度”倡议书

5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下,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提升投资者满意度”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倡议书》呼吁各市场主体落实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妥善化解与投资者之间的民事纠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8、北京辖区公益调解员培训交流活动

4月22日,为落实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北京辖区证券监管机构、行业调解组织等在预防和化解证券期货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北京证监局指导支持下,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北京调解工作站成功举办北京辖区公益调解员培训交流会。北京证监局指出,未来要利用好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向辖区投资者推广调解知识、调解组织信息,把非诉讼调解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成为践行资本市场人民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9、北京证监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们在行动”大型投教直播活动实现“开门红”

北京证监局持续探索投教新方式,在近期尝试长时段直播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各活动主体的积极性,将“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北京证监局在活动前充分征集活动创意,召集代表座谈,确定活动方向,力求创新,提高质效。今年3月15日,北京证监局专设会场进行投屏直播,指定专人全场参与,对直播活动亮点和存在问题一一记录,适时向直播现场反馈,确保各环节稳步推进。同时,及时督促直播参与主体总结经验,充分复盘,为下一步更好开展活动积攒经验。据统计,通过直播平台在线观看的投资者累计达100万人次以上。活动中,中国财富网投教基地和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工银瑞信以及国信证券等投教基地积极参与,多方合作共同打造“以案说法谈投保”专项直播活动。

10、上海证监局组织召开上海地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交流会

3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指导下,上海证监局联合上海投保联盟、中国证券博物馆、湘财证券投教基地举办上海地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交流会。会议在中国证券博物馆举行,上海投保联盟相关成员单位、上海地区投教基地和拟申报投教基地建设单位代表共6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上海证监局介绍了投教基地建设与申报政策要求、辖区投教基地概况、现状分析及下一步工作设想。在分组讨论现场,代表们一致认为,建设投教基地是投资者教育与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程,符合根据我国投资者特征和需求开展投教工作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提高投资者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培育成熟的投资者队伍。今后的投教基地建设,应加强投教基地文化内核建设,进一步拓宽投教基地社会功能,加强投教产品素材支持,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推动投教基地建设运营水平不断提高。

11、吉林证监局组织召开2021年辖区投资者教育基地座谈会

4月27日,吉林证监局组织召开辖区投资者教育基地座谈会,总结近年来投教基地工作情况,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做好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听取各投教基地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强调,各投教基地作为辖区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的窗口,承担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握“正”“新”“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吉林辖区投资者教育保护各项工作。一是突出“正”字,进一步把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政治方向。二是突出“新”字,进一步办好主题投教活动。三是突出“合”字,进一步整合各基地的资源力量。

12、湖南证监局召开投教讲师团培训会议

4月初,湖南局组织召开投资者教育讲师团培训会议。培训会上,多名讲师团成员重点就投教活动组织、投教作品制作、投资者沟通及财商教育等内容分享各自工作经验,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辖区投教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会议要求,辖区各市场主体要继续按照证监会有关投教工作部署,积极整合投教资源,形成职责明确、分工有序、齐抓共管的投教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大与各级地方政府、高校、社区等单位合作力度,进一步拓宽投资者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二是通过举办多层次、常态化的投资者教育活动,积极扩大投教工作影响力;三是加强与知名高校、重点中小学的对接力度,持续推进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四是大力推进投教基地建设与投教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辖区投教基础设施。

13、内蒙古证监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内蒙古大学、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国民教育四方合作备忘录

4月28日,内蒙古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内蒙古大学、国融证券举行国民教育四方合作签约仪式。作为具体落实《关于加强内蒙古辖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精神的举措,此次四方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形成合力,推进辖区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的深入探索和实践,对促进形成以普及金融知识、提示投资风险、诚信建设为核心的投资者教育理念,构建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有着重要作用。会后,内蒙古大学与国融证券就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基地举行了揭牌仪式。

14、中基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关于公募基金行业投教宣传工作的倡议》

3月3日,为更好承担行业社会责任,推动公募基金发挥财富管理功能,中基协向公募基金管理人发出投教宣传工作倡议:一是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忠实于投资者最佳利益。二是发挥专业价值,审慎合规开展投教宣传活动。三是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培育健康的公司文化。四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打造“忠、专、实”的从业人员队伍。

15、投服中心第四届《股东来了》筹备会顺利召开

4月22日,第四届《股东来了》投资者权益知识竞赛筹备会暨第三届《股东来了》总结交流会在海口成功举办。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主办方投服中心,第四届《股东来了》主办片区内蒙古、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西藏和第三届《股东来了》主办片区天津、湖南、安徽等地证监局,证券期货业协会,承办券商以及今年电视决赛主办方芒果超媒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致辞中对《股东来了》予以积极评价,作为会系统组织的首个投保方面的竞赛活动,《股东来了》是资本市场30年来创办的首个全国性投教活动,已成为宣传证券监管领域政策的重要平台。通过普及权益知识,引导投资者“全面知权、积极行权、依法维权”,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活动对提升投资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产生了显著成效。投服中心表示,第四届《股东来了》将重新举办电视决赛。整个活动分为网络初赛和电视决赛两个阶段。网络初赛为期6周,电视决赛预计8月录制、9月播出。此外,本届《股东来了》进一步完善了网络答题规则,适当降低了通关难度,设计了阶梯式过关方案,并设置了“猜词题”这一全新题目类型,增强答题趣味性。

16、投服中心成功申请将康美药业案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4月16日,广州中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2020)粤01民初2171号案。投服中心成功申请将康美药业案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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