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投教 | 第七十一期:优先股股东在何种情形下需要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并行使表决权?
来源 : 天风证券投教基地
浏览数 :2496
2021-09-11

【编者按】为科普新三板市场相关知识,全国股转公司投教基地推出了全新栏目——新三板小课堂,每日将按照公司业务条线,分类、权威发布新三板市场知识,为您持续解读新三板市场,敬请您关注!

优先股股东在何种情形下需要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并行使表决权?

      除以下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

(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4)发行优先股;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但是,若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对于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对于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公司章程可规定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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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股东在何种情形下需要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并行使表决权?

      除以下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

(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4)发行优先股;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但是,若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对于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对于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公司章程可规定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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