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具体情形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存在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及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的情况,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永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京永会审字(2019)第 110019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若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 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深交所将在公司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之日起(预计时间为 2020 年 4 月下旬),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 我司在此提请您充分关注风险,审慎投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e570ad84-12bd-44da-85e5-769ac759931e(更多详情请查询此网址)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具体情形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存在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及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的情况,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永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京永会审字(2019)第 110019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若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 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深交所将在公司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之日起(预计时间为 2020 年 4 月下旬),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 我司在此提请您充分关注风险,审慎投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e570ad84-12bd-44da-85e5-769ac759931e(更多详情请查询此网址)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