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交易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不少投资者通过打新已分得了科创板的第一杯羹。之前我们已经对网上打新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而针对网下打新,《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也对参与科创板打新的机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学长整理了一份科创板的网下打新指南,希望能对有意参与科创板打新的机构有所帮助。
网下打新前期准备
1
网下打新资质
网下打新资质需由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其中需满足以下条件:
机构投资者:
(1)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2年(含)以上,开展A股投资业务时间达到2年(含)以上;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12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
(3)符合协会对网下询价对象的市值要求;
(4)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5)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
科创板网下打新资质
在满足申请以上网下打新要求的前提下,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科创板网下打新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2)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12个月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相关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4)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5)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均为10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申请注册的私募基金产品规模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且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基金资产。其中,私募基金产品规模是指基金产品资产净值。
3
产品资质
私募基金管理人网下打新资质通过后,需再单独为管理的基金产品申请网下打新资质。申请时间约为一周,申请条件为基金产品证券户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低于6000万元。(主板市场为市值不低于1000万元,不同发行人要求不一致,具体可参考招股说明书。)
网下打新流程
T-7日前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披露《招股说明书》和《初步询价公告》 | |
T-4日中午12点前 | 网下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出网下打新申请(具体时间视招股说明书而定) | |
T-3日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网上路演 | |
T-2日15点前 | 网下投资者在网下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填报拟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 |
T-1日15点前 | 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或定价区间,并剔除无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可查询其有效报价入围数量 | |
T日9:30-15:00 | 参与网下发行且提供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时,网下投资者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 注意事项: (1)网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发行价格申购,或者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报价和申购。 (2)当配售对象初步询价中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不超过网下发行股票总量时,其填报的申购数量不得低于“拟申购数量”,也不得高于主承销商确定的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上限,且不得高于网下发行股票总量。当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超过网下发行股票总量时,其填报的申购数量应为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3)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 |
T+1日 15:00前 | 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下载网下申购结果,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新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文件,并将新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中国结算。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网下获配股份及应缴款情况。 | |
T+2日 | 主承销商在指定媒体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 | |
T+3日 | 主承销商在深交所和上交所平台上传最终配售结果 | |
T+4日 | 主承销商办理股份登记并发布《发行结果公告》 |
网下打新Q&A
1
网下打新和网上打新有什么区别?
网上打新中签率影响的是打中一只新股的概率,而网下打新只要报价准确,中签率影响的只是分配的数量。那就意味着网下打新不存在“中不中”的问题,只存在“中多和中少”的问题(报价准确的前提下)。不能同时参与同一只新股的网下打新和网上打新。
2
哪些资产可以计入资格申请的资产范畴?
仅限A股市场资产,包括沪深证券账户A股股票市值及现金、拟备案银行账户现金、信用账户净资产,其余资产如三板、港股通、私募及信托产品等均不得计入。仅限流动性资产,限售股、股票质押等流动性差的资产不计入。仅限自有资金,信用账户净资产达到1000万方可计入,总资产不可作为衡量标准。
3
网下申购日发行价格如何确定?
主承销商按照初次询价的报价结果剔除最高报价,剔除部分不得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数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价格。在网下申购日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会披露确定发行价格的相关参数信息。
4
什么是回拨机制?
同一新股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会在同一日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会提前设定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新股的比例,当网上申购达到一定量时,会将部分新股从网下向网上发售。即减少网下发行量,增加网上发行量。一般规定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发行数量的20%;超过100倍且低于15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发行数量的40%;超过150倍的,网下发行量不超过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总数量/网上发行总量) 科创板网下打新的回拨比例低于一般规定的比例。
5
网下申购个股的申报数量如何确定?
网下申购申报数量最高为网下发行总量,不低于最低申报数量,按规定递增,申报数量必须为10万股整数倍。具体可参考招股意向书,不符合规定的为无效申报。
6
T日填报网上申购后能否撤单?
申购新股的委托是不可以撤单的。
7
已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在网下
申购日能否放弃填报?
已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1次或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1次的,证券业协会将其拉入黑名单6个月,期间不得参与科创板及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已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2次(含以上)或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2次(含以上)的,证券业协会将其拉入黑名单12个月。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科创板交易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不少投资者通过打新已分得了科创板的第一杯羹。之前我们已经对网上打新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而针对网下打新,《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也对参与科创板打新的机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学长整理了一份科创板的网下打新指南,希望能对有意参与科创板打新的机构有所帮助。
网下打新前期准备
1
网下打新资质
网下打新资质需由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其中需满足以下条件:
机构投资者:
(1)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2年(含)以上,开展A股投资业务时间达到2年(含)以上;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12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
(3)符合协会对网下询价对象的市值要求;
(4)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5)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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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网下打新资质
在满足申请以上网下打新要求的前提下,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科创板网下打新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2)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12个月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相关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4)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5)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均为10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申请注册的私募基金产品规模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且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基金资产。其中,私募基金产品规模是指基金产品资产净值。
3
产品资质
私募基金管理人网下打新资质通过后,需再单独为管理的基金产品申请网下打新资质。申请时间约为一周,申请条件为基金产品证券户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低于6000万元。(主板市场为市值不低于1000万元,不同发行人要求不一致,具体可参考招股说明书。)
网下打新流程
T-7日前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披露《招股说明书》和《初步询价公告》 | |
T-4日中午12点前 | 网下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出网下打新申请(具体时间视招股说明书而定) | |
T-3日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网上路演 | |
T-2日15点前 | 网下投资者在网下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填报拟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 |
T-1日15点前 | 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或定价区间,并剔除无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可查询其有效报价入围数量 | |
T日9:30-15:00 | 参与网下发行且提供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时,网下投资者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 注意事项: (1)网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发行价格申购,或者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报价和申购。 (2)当配售对象初步询价中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不超过网下发行股票总量时,其填报的申购数量不得低于“拟申购数量”,也不得高于主承销商确定的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上限,且不得高于网下发行股票总量。当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超过网下发行股票总量时,其填报的申购数量应为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3)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 |
T+1日 15:00前 | 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下载网下申购结果,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新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文件,并将新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中国结算。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网下获配股份及应缴款情况。 | |
T+2日 | 主承销商在指定媒体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 | |
T+3日 | 主承销商在深交所和上交所平台上传最终配售结果 | |
T+4日 | 主承销商办理股份登记并发布《发行结果公告》 |
网下打新Q&A
1
网下打新和网上打新有什么区别?
网上打新中签率影响的是打中一只新股的概率,而网下打新只要报价准确,中签率影响的只是分配的数量。那就意味着网下打新不存在“中不中”的问题,只存在“中多和中少”的问题(报价准确的前提下)。不能同时参与同一只新股的网下打新和网上打新。
2
哪些资产可以计入资格申请的资产范畴?
仅限A股市场资产,包括沪深证券账户A股股票市值及现金、拟备案银行账户现金、信用账户净资产,其余资产如三板、港股通、私募及信托产品等均不得计入。仅限流动性资产,限售股、股票质押等流动性差的资产不计入。仅限自有资金,信用账户净资产达到1000万方可计入,总资产不可作为衡量标准。
3
网下申购日发行价格如何确定?
主承销商按照初次询价的报价结果剔除最高报价,剔除部分不得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数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价格。在网下申购日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会披露确定发行价格的相关参数信息。
4
什么是回拨机制?
同一新股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会在同一日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会提前设定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新股的比例,当网上申购达到一定量时,会将部分新股从网下向网上发售。即减少网下发行量,增加网上发行量。一般规定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发行数量的20%;超过100倍且低于15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发行数量的40%;超过150倍的,网下发行量不超过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总数量/网上发行总量) 科创板网下打新的回拨比例低于一般规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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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申购个股的申报数量如何确定?
网下申购申报数量最高为网下发行总量,不低于最低申报数量,按规定递增,申报数量必须为10万股整数倍。具体可参考招股意向书,不符合规定的为无效申报。
6
T日填报网上申购后能否撤单?
申购新股的委托是不可以撤单的。
7
已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在网下
申购日能否放弃填报?
已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1次或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1次的,证券业协会将其拉入黑名单6个月,期间不得参与科创板及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已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2次(含以上)或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2次(含以上)的,证券业协会将其拉入黑名单12个月。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