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学长的朋友圈已经被各地的美景刷屏了,趁着天气正好、风景正好,大家都开启了旅游模式,同学有没有出去玩?大家可以分享自己旅途中的美景给学长,不过玩的同时也别忘记关注监管要闻,一起看看吧! 证监会 积极服务网络强国战略 近日,中央网信办和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网信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该意见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网信企业规范发展,推动网信事业和资本市场共同发展。意见包括:提高网信企业信披质量,建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指导网信企业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建立保障措施。 同时,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网信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通过并购重组完善产业链,进行全球资源整合,提升创新和竞争能力,并且为不同发展阶段网信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发挥中介机构积极作用。 目前这只是一个指导意见,证监会和网信办将推动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尽快将“理想”变为“现实”。 银保监会 “消费返利”藏风险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出台《防范“消费返利”风险谨防利益受损》的风险提示,直指消费返利行为存在的巨大风险隐患。 公告显示,近期,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因此,公告强调此类“消费返利”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此外,公告提示,“消费返利”的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部分平台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已经具有违法行为的特征。 基于上述风险,六部委联合发声,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看来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一样,近期都在警惕各种风险,同学们也该重视起来! 上交所 信披违规监管再收紧 4月13日,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指引》及时回应了目前市场上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了交易所对于收购和大额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的一线监管,对于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的健康运行,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上市公司收购和5%以上的大额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日趋活跃,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日益普遍和常见的证券交易行为。 针对目前收购和大额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新出台的《指引》从七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1. 将大额持股变动的信息披露间隔从每5%缩减至1%,要求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的5%后,每增加或减少1%的,应当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2. 将持股比例未达到5%的第一大股东纳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指引》规定,拥有权益的股份虽未达到已发行股份5%,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应当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3. 增加了控制权争夺时,涉及双方的持股变动信披义务。《指引》规定投资者拥有股份与第一大股东拥有股份比例相差小于或等于5%,且投资者与第一大股东拥有股份均达到或超过10%的,应当及时披露。 4. 增加穿透披露要求。投资者为合伙企业或者除公募产品以外的资管产品时,应当层层穿透披露权益结构,直至最终出资人,及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 5. 明确资管产品的权益归属认定标准和合并原则。 6. 明确了增持计划和重组计划的承诺与履行。 7. 进一步规范一致行动人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和履行。 上交所表示将实施联动监管,将信息披露监管、市场交易监察和派出机构现场检查紧密地结合起来,并及时惩戒违规行为,保证市场正常的收购和交易秩序。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近学长的朋友圈已经被各地的美景刷屏了,趁着天气正好、风景正好,大家都开启了旅游模式,同学有没有出去玩?大家可以分享自己旅途中的美景给学长,不过玩的同时也别忘记关注监管要闻,一起看看吧! 证监会 积极服务网络强国战略 近日,中央网信办和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网信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该意见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网信企业规范发展,推动网信事业和资本市场共同发展。意见包括:提高网信企业信披质量,建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指导网信企业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建立保障措施。 同时,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网信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通过并购重组完善产业链,进行全球资源整合,提升创新和竞争能力,并且为不同发展阶段网信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发挥中介机构积极作用。 目前这只是一个指导意见,证监会和网信办将推动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尽快将“理想”变为“现实”。 银保监会 “消费返利”藏风险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出台《防范“消费返利”风险谨防利益受损》的风险提示,直指消费返利行为存在的巨大风险隐患。 公告显示,近期,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因此,公告强调此类“消费返利”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此外,公告提示,“消费返利”的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部分平台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已经具有违法行为的特征。 基于上述风险,六部委联合发声,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看来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一样,近期都在警惕各种风险,同学们也该重视起来! 上交所 信披违规监管再收紧 4月13日,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指引》及时回应了目前市场上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了交易所对于收购和大额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的一线监管,对于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的健康运行,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上市公司收购和5%以上的大额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日趋活跃,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日益普遍和常见的证券交易行为。 针对目前收购和大额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新出台的《指引》从七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1. 将大额持股变动的信息披露间隔从每5%缩减至1%,要求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的5%后,每增加或减少1%的,应当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2. 将持股比例未达到5%的第一大股东纳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指引》规定,拥有权益的股份虽未达到已发行股份5%,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应当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3. 增加了控制权争夺时,涉及双方的持股变动信披义务。《指引》规定投资者拥有股份与第一大股东拥有股份比例相差小于或等于5%,且投资者与第一大股东拥有股份均达到或超过10%的,应当及时披露。 4. 增加穿透披露要求。投资者为合伙企业或者除公募产品以外的资管产品时,应当层层穿透披露权益结构,直至最终出资人,及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 5. 明确资管产品的权益归属认定标准和合并原则。 6. 明确了增持计划和重组计划的承诺与履行。 7. 进一步规范一致行动人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和履行。 上交所表示将实施联动监管,将信息披露监管、市场交易监察和派出机构现场检查紧密地结合起来,并及时惩戒违规行为,保证市场正常的收购和交易秩序。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