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经济作为一个崭新的概念,始终强调市场化和生态化有机结合,更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良性发展模式。对于交易所来说,在绿色金融领域又出现了哪些“好声音”呢? 两会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央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殷兴山表示,相关监管当局已经对绿色金融的界定、评价体系等问题纳入下一步的考虑。——证券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建议,要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加快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完善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设立相对统一的披露标准、内容和格式要求。加大各类绿色指数的研发力度,将信息披露充分的上市公司纳入绿色指数,提高其估值,鼓励上市公司积极主动地进行信息披露。——金融时报 “上交所发布”答 热点问题一:上交所在上市公司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方面,取得的成果有哪些? 2017年,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上交所参与完成了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细化了重点排污单位需要披露的内容,要求重点排污单位详细披露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等具体信息。同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以外的上市公司参照上述要求披露其环境信息,并遵循“不遵守即解释”的原则。为落实好上述要求,上交所在向上市公司发出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特别增加了环境信息的披露要求,提醒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准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热点问题二:上交所在上交所绿色债券方面,取得的成果有哪些? 在绿色债券方面,2016年上交所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上市设立“绿色通道”,以专有上市简称统一标识并专栏列示,正式启动试点工作。2017年3月,证监会制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绿色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底,上交所累计上市挂牌各类绿色债券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约900亿元。在此基础上,上交所联合中证指数公司发布上证绿色公司债指数及上证绿色债券指数,并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同步展示行情。上交所还是国际“绿色债券原则”观察员单位,并加入联合国可持续交易所倡议,积极参与相关规则研究制定。 热点问题三:上交所在上交所绿色指数方面,取得的成果有哪些? 在绿色指数方面,截至2017年底,上交所推出了交银180治理ETF、建信上证社会责任ETF和广发中证环保产业ETF等3只具有绿色主题的ETF产品,规模合计约8亿元。 2015年,上交所和中证指数公司合作推出了上证180碳效率指数,未来将研究推出基于该指数的ETF、LOF等产品。 2014年,上交所以金融创新实验室的名义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行动指南》,未来将继续推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热点问题四:上交所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下一步发展计划? 今年,上交所计划在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情况,研究修订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下一步,上交所将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大力支持绿色债券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展,进一步完善绿色债券的相关规则和制度,积极推动政策落地以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深化绿色债券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来源:上交所发布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绿色经济作为一个崭新的概念,始终强调市场化和生态化有机结合,更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良性发展模式。对于交易所来说,在绿色金融领域又出现了哪些“好声音”呢? 两会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央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殷兴山表示,相关监管当局已经对绿色金融的界定、评价体系等问题纳入下一步的考虑。——证券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建议,要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加快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完善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设立相对统一的披露标准、内容和格式要求。加大各类绿色指数的研发力度,将信息披露充分的上市公司纳入绿色指数,提高其估值,鼓励上市公司积极主动地进行信息披露。——金融时报 “上交所发布”答 热点问题一:上交所在上市公司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方面,取得的成果有哪些? 2017年,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上交所参与完成了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细化了重点排污单位需要披露的内容,要求重点排污单位详细披露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等具体信息。同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以外的上市公司参照上述要求披露其环境信息,并遵循“不遵守即解释”的原则。为落实好上述要求,上交所在向上市公司发出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特别增加了环境信息的披露要求,提醒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准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热点问题二:上交所在上交所绿色债券方面,取得的成果有哪些? 在绿色债券方面,2016年上交所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上市设立“绿色通道”,以专有上市简称统一标识并专栏列示,正式启动试点工作。2017年3月,证监会制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绿色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底,上交所累计上市挂牌各类绿色债券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约900亿元。在此基础上,上交所联合中证指数公司发布上证绿色公司债指数及上证绿色债券指数,并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同步展示行情。上交所还是国际“绿色债券原则”观察员单位,并加入联合国可持续交易所倡议,积极参与相关规则研究制定。 热点问题三:上交所在上交所绿色指数方面,取得的成果有哪些? 在绿色指数方面,截至2017年底,上交所推出了交银180治理ETF、建信上证社会责任ETF和广发中证环保产业ETF等3只具有绿色主题的ETF产品,规模合计约8亿元。 2015年,上交所和中证指数公司合作推出了上证180碳效率指数,未来将研究推出基于该指数的ETF、LOF等产品。 2014年,上交所以金融创新实验室的名义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行动指南》,未来将继续推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热点问题四:上交所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下一步发展计划? 今年,上交所计划在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情况,研究修订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下一步,上交所将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大力支持绿色债券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展,进一步完善绿色债券的相关规则和制度,积极推动政策落地以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深化绿色债券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来源:上交所发布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