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江畔鸣锣看两会:监管智慧,拥抱创新热土
来源 :上交所
浏览数 :2934
2018-03-18

创新引领发展。要跑出“中国加速度”,就需要一片支持创新的热土,更离不开资本的聚合力。这对畅通创投资金的退出渠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上精准发力激发创新型企业投资资本的活力,同时又致力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从严监管防止大股东等主体“钻政策空子”?无疑,考验着监管者的智慧。


两会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傅军表示,完善股票减持规定,区别对待,应适度缩短创新型企业投资资本锁定期,调动其投资热情,让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证券时报


“上交所发布”答


热点问题:如何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上精准发力激发创新型企业投资资本的活力,同时又致力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从严监管防止大股东等主体“钻政策空子”?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交所也同步发布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合称创投基金减持新规)。创投基金减持新规对创业投资基金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给予差异化政策支持,投资期与解禁期反向挂钩,有助于创业投资基金退出并再投资,调动其投资积极性。促进真正具有“孵化器”作用的早期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本的形成,而不是那些热衷“赚快钱”的Pre-IPO阶段基金。这才是增强我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有效举措。


为防止大股东等主体“钻政策”空子,创投基金减持新规做了如下制度安排:一是严格框定享受政策主体范围,仅限于经备案并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其他基金或者股东不享受;二是对投资对象、金额有明确要求,限定于投资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合计投资金额也要占基金对外投资金额的一半以上;三是享受政策要满足投资期限要求,投资期限至少要在36个月以上;四是仅对减持节奏做了适当调整,即投资期限与减持时间区间反向挂钩,不改变减持信息披露、减持比例、大宗交易受让方持股期限等要求,谨防大比例“集中减持”和“过桥减持”。上交所将持续关注创投基金减持新规的实施情况,加大监管力度,发现违规减持的,将及时采取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上报证监会查处。


来源:上交所发布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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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引领发展。要跑出“中国加速度”,就需要一片支持创新的热土,更离不开资本的聚合力。这对畅通创投资金的退出渠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上精准发力激发创新型企业投资资本的活力,同时又致力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从严监管防止大股东等主体“钻政策空子”?无疑,考验着监管者的智慧。


两会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傅军表示,完善股票减持规定,区别对待,应适度缩短创新型企业投资资本锁定期,调动其投资热情,让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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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如何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上精准发力激发创新型企业投资资本的活力,同时又致力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从严监管防止大股东等主体“钻政策空子”?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交所也同步发布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合称创投基金减持新规)。创投基金减持新规对创业投资基金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给予差异化政策支持,投资期与解禁期反向挂钩,有助于创业投资基金退出并再投资,调动其投资积极性。促进真正具有“孵化器”作用的早期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本的形成,而不是那些热衷“赚快钱”的Pre-IPO阶段基金。这才是增强我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有效举措。


为防止大股东等主体“钻政策”空子,创投基金减持新规做了如下制度安排:一是严格框定享受政策主体范围,仅限于经备案并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其他基金或者股东不享受;二是对投资对象、金额有明确要求,限定于投资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合计投资金额也要占基金对外投资金额的一半以上;三是享受政策要满足投资期限要求,投资期限至少要在36个月以上;四是仅对减持节奏做了适当调整,即投资期限与减持时间区间反向挂钩,不改变减持信息披露、减持比例、大宗交易受让方持股期限等要求,谨防大比例“集中减持”和“过桥减持”。上交所将持续关注创投基金减持新规的实施情况,加大监管力度,发现违规减持的,将及时采取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上报证监会查处。


来源:上交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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