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投教 | 热线问答 | 大叔点名要刚子,缘何竟能意满离?
来源 : 天风证券投教基地
浏览数 :26
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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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已悄然来临,不知不觉在诉求处理工作岗位上有3年了。诉求工作很多都是重复性的年复一年可能有的人觉得“很烦”“没啥意义”,而我觉得这份工作“好玩”——能够帮助到投资者,为投资者答疑解惑。其实,每一份工作都有它的价值,就像接听电话,即使不能为投资者解决问题,但是至少能让人家撒撒气或者喘口气,对吧。

这两天,接了一通电话。一个大叔说,大盘指数站上了4000点,他的账户还是绿的,呶,你们看下图,个股是不是和大盘走势相反。他说这就是典型的指数涨,个股在跌,亏麻了,向谁说理去。



他还说,前两天,刷抖音看到了“上交所投服”的刚子,不是说,有任何问题就找刚子嘛,就抄起来电话拨打了400-8888-400。还不错,说我们的电话很快响应。我把Q&A简单罗列一下,说不定,能够帮助一些读者。

大叔说,***为什么下跌?2025年12月27日公司发了《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说是“公司股价已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未来存在较大下跌风险”。

大叔又说,***股价长期低于净资产,在A股处于绝对偏低位置;动态市盈率也就20倍,远低于A股平均市盈率。12月27日股价8.72元,仍低于每股净资产9.19元,此时公司发布的公告内容中明确给公司股价定性为“已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并对股价进行预测“未来存在较大下跌风险”,结果,真的下跌。一手好牌被这个公告打破了。长期破净,风险在哪里?这是无根据的主观臆断和虚假陈述。

大叔还说,对股价即将下跌的预测更是严重误导广大投资者,信息披露义务人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按照《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这么回复的:谢谢您的关注,很多投资者在问这个问题。

第一,关于“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股价低于净资产”。其实,您仔细阅读这个风险提示公告,上市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行业的内外部环境也未发生重大变化,这个时候,股价快速上涨,而且行业其他股票没有这种涨幅,这就是问题所在,要么炒作,要么操纵,要么内幕……(具体由交易监管部核查),且不可以简单用破净指标评价,核心是看公司本身基本面和公司股价的变化。

第二,关于预测“未来存在较大下跌风险”。这句话呢,不能单独拿出来说,你得连起来阅读,因为公司有了基本面偏离,股价异动了,所以才提示风险。重点在于提示,这也是监管要求,这就是投资者保护举措之一。

第三,关于索赔。目前看,前提是不成立的。不过挺好的,您还翻出来法律依据。遇到了这种问题,顺便学习了规则。如交易所发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证监会查实处罚公告后,投资者才能在证监会官网获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以此作为民事诉讼索赔的重要依据。

大叔提交了这个诉求,主要是对规则、公告理解有偏差。解释完,大叔释然了,挂断了电话。

有时,我就在想,股市对于普通人来说,或许是相对公平的地方,不用托关系不用求人,不讲出身不讲背景,懂哪个事赚哪份钱。年赴一年,只有沉下心打磨专业知识,吃透监管标准逻辑,坚持别人无法坚持的,才会年富一年,拥有别人无法拥有的。

而且很多时候,我看有些所谓财经大V讲得头头是道,说什么你的收益最终会匹配你的认知,这话冷冰冰的,因为没有人甘心愿意自己的认知水平不那么高。如果谁把电话打给我,我不会丢这样一句话给你,我争取跟您三分说事,三分讲理,三分提供点情绪价值,剩下一分让我自由发挥,好吧。

有任何问题,打我电话(上交所投资者服务热线:400-8888-400)!



撰稿:上交所刚子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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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已悄然来临,不知不觉在诉求处理工作岗位上有3年了。诉求工作很多都是重复性的年复一年可能有的人觉得“很烦”“没啥意义”,而我觉得这份工作“好玩”——能够帮助到投资者,为投资者答疑解惑。其实,每一份工作都有它的价值,就像接听电话,即使不能为投资者解决问题,但是至少能让人家撒撒气或者喘口气,对吧。

这两天,接了一通电话。一个大叔说,大盘指数站上了4000点,他的账户还是绿的,呶,你们看下图,个股是不是和大盘走势相反。他说这就是典型的指数涨,个股在跌,亏麻了,向谁说理去。



他还说,前两天,刷抖音看到了“上交所投服”的刚子,不是说,有任何问题就找刚子嘛,就抄起来电话拨打了400-8888-400。还不错,说我们的电话很快响应。我把Q&A简单罗列一下,说不定,能够帮助一些读者。

大叔说,***为什么下跌?2025年12月27日公司发了《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说是“公司股价已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未来存在较大下跌风险”。

大叔又说,***股价长期低于净资产,在A股处于绝对偏低位置;动态市盈率也就20倍,远低于A股平均市盈率。12月27日股价8.72元,仍低于每股净资产9.19元,此时公司发布的公告内容中明确给公司股价定性为“已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并对股价进行预测“未来存在较大下跌风险”,结果,真的下跌。一手好牌被这个公告打破了。长期破净,风险在哪里?这是无根据的主观臆断和虚假陈述。

大叔还说,对股价即将下跌的预测更是严重误导广大投资者,信息披露义务人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按照《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这么回复的:谢谢您的关注,很多投资者在问这个问题。

第一,关于“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股价低于净资产”。其实,您仔细阅读这个风险提示公告,上市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行业的内外部环境也未发生重大变化,这个时候,股价快速上涨,而且行业其他股票没有这种涨幅,这就是问题所在,要么炒作,要么操纵,要么内幕……(具体由交易监管部核查),且不可以简单用破净指标评价,核心是看公司本身基本面和公司股价的变化。

第二,关于预测“未来存在较大下跌风险”。这句话呢,不能单独拿出来说,你得连起来阅读,因为公司有了基本面偏离,股价异动了,所以才提示风险。重点在于提示,这也是监管要求,这就是投资者保护举措之一。

第三,关于索赔。目前看,前提是不成立的。不过挺好的,您还翻出来法律依据。遇到了这种问题,顺便学习了规则。如交易所发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证监会查实处罚公告后,投资者才能在证监会官网获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以此作为民事诉讼索赔的重要依据。

大叔提交了这个诉求,主要是对规则、公告理解有偏差。解释完,大叔释然了,挂断了电话。

有时,我就在想,股市对于普通人来说,或许是相对公平的地方,不用托关系不用求人,不讲出身不讲背景,懂哪个事赚哪份钱。年赴一年,只有沉下心打磨专业知识,吃透监管标准逻辑,坚持别人无法坚持的,才会年富一年,拥有别人无法拥有的。

而且很多时候,我看有些所谓财经大V讲得头头是道,说什么你的收益最终会匹配你的认知,这话冷冰冰的,因为没有人甘心愿意自己的认知水平不那么高。如果谁把电话打给我,我不会丢这样一句话给你,我争取跟您三分说事,三分讲理,三分提供点情绪价值,剩下一分让我自由发挥,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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