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投教 | 投教精品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点解读(一)
来源 : 天风证券投教基地
浏览数 :400
2024-04-20

4月12日,上交所修订发布《股票上市规则》并对外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主板上市条件,适度提高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和市值等指标,并优化了重组上市的相关制度安排。具体如下。
1. 主板上市条件做了哪些调整?
(1)将第一套上市标准中的最近3年累计净利润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从6,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指标从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
(2)将第二套上市标准中的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5亿元。
(3)将第三套上市标准中的预计市值指标从80亿元提升至100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指标从8亿元提升至10亿元。同时,上交所还将同步修订《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
2. 重组上市做了哪些完善?
(1)修订重组上市条件。加大对重组上市的监管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对照主板上市条件的修改,提高主板重组上市条件。
(2)完善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
i)扩大科创板小额快速机制适用范围,取消科创板配套融资“不得用于支付交易对价”的限制;
ii)按照融资需求与公司规模相匹配的思路,将科创板配套融资由“不超过5,000万元”改为“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iii)明确“交易方案存在重大无先例、重大舆情等重大复杂情形”的,不适用小额快速审核程序
iv)将小额快速机制下交易所的审核时限缩减至20个工作日,切实提升审核效率,明确市场预期。
(3)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中获得股份的相关主体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继续持有或者依规卖出相应股份。

来源:上交所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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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上交所修订发布《股票上市规则》并对外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主板上市条件,适度提高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和市值等指标,并优化了重组上市的相关制度安排。具体如下。
1. 主板上市条件做了哪些调整?
(1)将第一套上市标准中的最近3年累计净利润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从6,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指标从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
(2)将第二套上市标准中的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5亿元。
(3)将第三套上市标准中的预计市值指标从80亿元提升至100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指标从8亿元提升至10亿元。同时,上交所还将同步修订《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
2. 重组上市做了哪些完善?
(1)修订重组上市条件。加大对重组上市的监管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对照主板上市条件的修改,提高主板重组上市条件。
(2)完善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
i)扩大科创板小额快速机制适用范围,取消科创板配套融资“不得用于支付交易对价”的限制;
ii)按照融资需求与公司规模相匹配的思路,将科创板配套融资由“不超过5,000万元”改为“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iii)明确“交易方案存在重大无先例、重大舆情等重大复杂情形”的,不适用小额快速审核程序
iv)将小额快速机制下交易所的审核时限缩减至20个工作日,切实提升审核效率,明确市场预期。
(3)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中获得股份的相关主体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继续持有或者依规卖出相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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