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者
按
为帮助投资者更好理解注册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下,全国股转公司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基地开展“全面注册制,改革向未来”投教活动,特推出“注册制改革投教小课堂之新三板篇”系列投教产品,一起来看看吧!
定向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主办券商重大事项报告及核查有哪些要求?
全国股转公司受理公司申请文件至新增股票挂牌交易前,出现不符合本规则第九条规定或者其他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及主办券商应当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持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提交书面核查意见。
全国股转公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存在重大疑问且公司及主办券商、证券服务机构回复中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约见公司、主办券商进行沟通,或对公司、主办券商等主体进行检查。
●免责声明
本栏目仅作为投资者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任何机构或个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定或投资行为,风险自担。全国股转公司对本栏目提供的内容力求准确、完整和及时,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任何保证,对因其引发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




编
者
按
为帮助投资者更好理解注册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下,全国股转公司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基地开展“全面注册制,改革向未来”投教活动,特推出“注册制改革投教小课堂之新三板篇”系列投教产品,一起来看看吧!
定向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主办券商重大事项报告及核查有哪些要求?
全国股转公司受理公司申请文件至新增股票挂牌交易前,出现不符合本规则第九条规定或者其他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及主办券商应当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持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提交书面核查意见。
全国股转公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存在重大疑问且公司及主办券商、证券服务机构回复中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约见公司、主办券商进行沟通,或对公司、主办券商等主体进行检查。
●免责声明
本栏目仅作为投资者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任何机构或个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定或投资行为,风险自担。全国股转公司对本栏目提供的内容力求准确、完整和及时,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任何保证,对因其引发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