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10日 中央进一步支持上海浦东新区开发
1992年3月10日,上海市市长黄菊向中外记者宣布,为了进一步支持浦东新区的开发开放,中央在1992年年初又给上海扩大5类项目的审批权和增加5个方面的资金筹措权。这次增加的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授权上海市自行审批在外高桥保税区内的中资和外资从事转口贸易的企业;授权上海市自行审批浦东新区内国营大中型企业产品进出口经营权;扩大上海市有关新区内非生产性项目的审批权;扩大上海市有关新区内生产性项目的审批权,总投资2亿元以下的项目,可以自行审批等。
”
1992年3月10日 中央进一步支持上海浦东新区开发
1992年3月10日,上海市市长黄菊向中外记者宣布,为了进一步支持浦东新区的开发开放,中央在1992年年初又给上海扩大5类项目的审批权和增加5个方面的资金筹措权。这次增加的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授权上海市自行审批在外高桥保税区内的中资和外资从事转口贸易的企业;授权上海市自行审批浦东新区内国营大中型企业产品进出口经营权;扩大上海市有关新区内非生产性项目的审批权;扩大上海市有关新区内生产性项目的审批权,总投资2亿元以下的项目,可以自行审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