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禁止以下列手段操纵期货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
1.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合约;
2.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
3.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期货交易;
4. 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交易者进行期货交易;
5.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6. 对相关期货交易或者合约标的物的交易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操作或者相关操作;
7. 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现货;
8. 在交割月或者临近交割月,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额,形成持仓优势;
9. 利用在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期货市场;
10. 操纵期货市场的其他手段。
明确禁止以下列手段操纵期货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
1.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合约;
2.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
3.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期货交易;
4. 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交易者进行期货交易;
5.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6. 对相关期货交易或者合约标的物的交易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操作或者相关操作;
7. 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现货;
8. 在交割月或者临近交割月,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额,形成持仓优势;
9. 利用在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期货市场;
10. 操纵期货市场的其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