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货和衍生品法》颁布以前,期货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是由《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行业规定各期货交易所制定的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等司法解释文件以及其他效力层级更低的规范性文件构成,立法层级偏低,缺乏上位法支持。
《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有效地填补了期货法律的上位法空缺,凸显了该法在期货及衍生品的法律法规领域“基本法”的体系定位。
在《期货和衍生品法》颁布以前,期货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是由《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行业规定各期货交易所制定的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等司法解释文件以及其他效力层级更低的规范性文件构成,立法层级偏低,缺乏上位法支持。
《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有效地填补了期货法律的上位法空缺,凸显了该法在期货及衍生品的法律法规领域“基本法”的体系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