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公司于2004年上市,是南方某市首家上市民营企业,从事实木家具、木地板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017年,公司销售收入增速开始下降,2018年以来,公司业绩持续下滑。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仅为9.1亿元,同比下降高达76.41%,净利润巨亏6.9亿元。此外,公司近年来信息披露的造假嫌疑明显,多期定期报告存在财务疑点。
2021年1月19日至2月22日,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后,Y公司被终止上市。
2021年1月19日至2月22日,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后,Y公司被终止上市。
自上市以来,Y公司始终从事实木家具、木地板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属于家居制造行业,历年主业未发生变动。
2017年家具制造企业集中上市后普遍扩张产能,行业受供需影响出现跌价态势,公司销售收入增速开始下降。
2018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下滑,大消费环境整体低迷导致国内市场需求下降,同时中美贸易摩擦又对国外市场需求构成负面影响,公司业绩自2018年以来持续下滑。
查阅Y公司发布的公告,我们可以发现,自2018年以来,公司受自身经营不善及行业政策影响,业绩出现下滑。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仅为9.1亿元,同比下降高达76.41%,净利润巨亏6.9亿元。
此外,公司近年来信息披露的造假嫌疑明显,多期定期报告存在资产规模异常、偿债能力不足、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变动不匹配等多项财务疑点。
2020年4月30日,公司因2019年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0年4月,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1月29日,证监会通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查实公司2016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严重虚假记载,一是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销售额等方式虚增利润20余亿元;二是通过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虚增银行存款80余亿元;三是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资金往来300余亿元,公司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
在上述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投资者对Y公司渐渐不再认可,公司股价也是一路下行,最终因股价持续低于人民币1元被退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
Y公司自2021年1月19日至2月22日,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规定的应予终止上市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作出终止Y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1元退市是交易类强制退市的情形之一,当前已成为主要退市渠道。目前,沪深两市已有多家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退市新规下,对于交易类强制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公司退市进程相对之前来说会大大加快。
从实践来看,这些1元退市的公司在触及强制退市情形之前,股价均长期在1元附近徘徊,且都曾多次跌破人民币1元,最后连续20天股价低于1元具有一定必然性,市场及投资者对此也早有预期。
从公司情况看,这些1元退市公司均存在长期业绩不佳、持续经营能力薄弱、公司治理混乱等问题,且部分退市公司曾出现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此类公司的出清,有利于净化A股市场环境,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
从境外市场看,1元退市也早有实践。纽交所、纳斯达克都将每股价格1美元作为交易类退市标准之一。设置1元退市这一退市情形,有助于提升公司质量、保证市场流动性、维护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