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债券新规中的交易方式有哪几种?
答:债券新规中的五种交易方式分别为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和竞买成交。客户可通过高财生、同花顺、通达信等周边交易软件进行债券匹配成交申报,可通过高财生PC版进行债券匹配成交和协商成交申报。申报前请升级到最新版本。
2、 债券新规实施后沪深不定向可转债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答:目前不定向可转债交易规则不受此次新规影响,交易规则不变。沪深不定向可转债竞价交易仍通过普通买卖菜单申报,交易规则如下:
3、 债券匹配成交和债券竞价交易有什么区别?
答:债券匹配成交就是原来的债券竞价交易,周边软件仍可通过普通买卖菜单进行申报。债券新规对债券现券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匹配成交交易规则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包括延长交易时间至15:30,调整申报数量要求和申报价格要求等。调整后的交易规则如下表所示。可转债交易规则不受此次新规影响,交易规则不变。
4、 债券新规实施后,沪深交易所债券计价方式是否有变化?
答:债券新规实施后,上交所债券计价方式不变,深交所债券计价方式有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5、 上交所债券现券协商成交和深交所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申报方式是否有差异?
答:有。上交所债券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由双方申报,无时间先后顺序,可同时申报;深交所债券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由一方发起(先),另一方确认(后),确认方只能在发起方发起申报后才能进行报单,发起方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
6、 上交所债券现券协商成交和深交所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约定号要求一样吗?
答:不一样。上交所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约定号只能是3位数字(不能小于三位数);深交所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约定号为8位数字(可以小于8位数),若接收方的交易主体类型为经纪类(含机构经纪和个人经纪),必须要填写约定号,若接收方为非经纪客户,则无需填写约定号。
7、 债券新规实施前后进行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的申报途径是?
答:债券新规实施前后债券现券协商成交可通过下表所示方式进行申报。其中,上海债券协商成交若需要修改结算方式,只能通过人工报单。
8、债券新规实施后的债券交易收费情况是否同现行一致?
答:收费与现行保持一致。匹配成交按柜台后台费用设置收取,协商成交按照柜台大宗交易费用设置收取。
1、 债券新规中的交易方式有哪几种?
答:债券新规中的五种交易方式分别为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和竞买成交。客户可通过高财生、同花顺、通达信等周边交易软件进行债券匹配成交申报,可通过高财生PC版进行债券匹配成交和协商成交申报。申报前请升级到最新版本。
2、 债券新规实施后沪深不定向可转债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答:目前不定向可转债交易规则不受此次新规影响,交易规则不变。沪深不定向可转债竞价交易仍通过普通买卖菜单申报,交易规则如下:
3、 债券匹配成交和债券竞价交易有什么区别?
答:债券匹配成交就是原来的债券竞价交易,周边软件仍可通过普通买卖菜单进行申报。债券新规对债券现券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匹配成交交易规则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包括延长交易时间至15:30,调整申报数量要求和申报价格要求等。调整后的交易规则如下表所示。可转债交易规则不受此次新规影响,交易规则不变。
4、 债券新规实施后,沪深交易所债券计价方式是否有变化?
答:债券新规实施后,上交所债券计价方式不变,深交所债券计价方式有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5、 上交所债券现券协商成交和深交所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申报方式是否有差异?
答:有。上交所债券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由双方申报,无时间先后顺序,可同时申报;深交所债券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由一方发起(先),另一方确认(后),确认方只能在发起方发起申报后才能进行报单,发起方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
6、 上交所债券现券协商成交和深交所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约定号要求一样吗?
答:不一样。上交所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约定号只能是3位数字(不能小于三位数);深交所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约定号为8位数字(可以小于8位数),若接收方的交易主体类型为经纪类(含机构经纪和个人经纪),必须要填写约定号,若接收方为非经纪客户,则无需填写约定号。
7、 债券新规实施前后进行债券现券协商成交的申报途径是?
答:债券新规实施前后债券现券协商成交可通过下表所示方式进行申报。其中,上海债券协商成交若需要修改结算方式,只能通过人工报单。
8、债券新规实施后的债券交易收费情况是否同现行一致?
答:收费与现行保持一致。匹配成交按柜台后台费用设置收取,协商成交按照柜台大宗交易费用设置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