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金融史40|晋察冀边区成立边区银行:统制金融,筑成抗战的金融堡垒
一、晋察冀边区:敌后模范抗日根据地、统一战线模范区
卢沟桥事变之后,日军于1937年7月底占领平津地区,战争形势愈加危急。8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在陕西省洛川县冯家村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这次会议决定,八路军在敌人后方放手发动游击战争,建立敌后抗日根据地。同时强调,党的工作重心是战区和敌后。
1937年8月,八路军第115师奉命开赴华北抗日前线,昼夜奔袭、倍日并行,于9月25日到达山西灵丘县平型关,与日军在平型关展开激战,最终击退进犯日军,打破日军不可战胜的神话,歼灭敌军千余人,打出了八路军的威武神勇。平型关大捷是抗战以来中国军队取得的第一个重大胜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用血肉之躯筑起中华民族新的长城。
1937年11月8日,国民党晋绥军失守太原,侵华日军长驱直入,国民党部队一溃千里。八路军第115师遵照中共中央的决定,师长林彪率主力转移吕梁山地区,副师长聂荣臻率约3000人部队留在五台山地区,在山西、河北、察哈尔三省边界开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开创第一个敌后抗日根据地——晋察冀抗日根据地。
1938年1月10日至15日,晋察冀边区军政民代表大会在河北省阜平县召开,产生晋察冀边区党抗日临时行政委员会,管辖晋东北、冀西(察南)和冀中三个行政公署,下辖36个县的抗日政权。1938年11月9日,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成立,彭真任书记。年底,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共辖70余县,人口1200万,武装力量达到10万人。
1940年下半年,日本帝国主义乘德国法西斯军队在西欧和北欧迅猛推进、美国保持中立的不干涉政策,积极准备实行南下太平洋,以期早日实现其“大东亚共荣圈”的阴谋。1941年-1942年,日军在华北实行烧光、杀光、抢光“三光”政策,制造“无人区”,对晋察冀抗日根据地进行残酷的“扫荡”“蚕食”,疯狂推行所谓“肃正建设计划”,以铁路作柱、公路作链、据点作锁的“囚笼政策”企图分割摧毁各抗日根据地。各抗日根据地处在全面抗战阶段最为艰苦困难的时期。
面对侵华日军惨绝人寰、疯狂野蛮的屠杀和掠夺,晋察冀分局和晋察冀军区坚持敌后抗战,建立“三三制”政权,精兵简政、减租减息、发展生产,坚守在根据地打击、削弱日军。多次粉碎日军围攻、“扫荡”。
1945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削弱日伪,发展我军,缩小敌占区,扩大解放区”的方针,晋察冀边区军民对日伪军发起大规模反攻,先后发动察南战役、雁北攻势、子牙河战役、大清河战役、热辽战役,消灭日、伪军2万余人,扩大和巩固解放区,将敌人压缩到铁路沿线及主要城市。同年8月,晋察冀部队攻占70余座城市,使晋察冀与晋绥、晋冀鲁豫、山东根据地和东北解放区连成一片。
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军民在八年抗战中同日伪军作战3万余次,歼灭日伪军35万余人,军区部队发展到32万人。边区军民创造了地雷战、地道战等一系列游击战法,被中共中央誉为“敌后模范的抗日根据地及统一战线的模范区”。抗日战争胜利时,晋察冀边区管辖2个省政府、3个行政公署、20个专区、8个市、163个县、27个旗的抗日民主政权,人口达到2500多万。
二、开展经济建设,保障战时军需民用
抗日战争的持久性要求边区要发展农业、工商业,保障军事供应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发展农业生产。1937年8月,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明确,在抗日战争时期的特殊条件下,改变过去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改为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在有利于动员全国人民参加抗战的前提下,争取全国人民应有的政治经济权利,以减租减息作为抗战时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
晋察冀边区的土地关系不同于陕甘宁边区,陕甘宁边区在抗战前土地革命已深入开展,而晋察冀边区土地剥削的封建制度还根深蒂固。1938年2月,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减租减息暂行条例》后,有些地主最开始是防御和抗拒,减租减息政策的推行经历了一个深入发动群众,转变各阶级思想认识的过程。到1940年上半年,晋察冀边区大部分地区实行了减租减息,削弱了千百年来农民积贫积弱的封建土地剥削关系,千百万农民动员起来,在敌人烧杀掠夺的环境中坚持生产、支援抗战、参军参战。
边区政府还奖励垦荒修滩,提倡植树造林,兴办水利,引导农民按自愿互利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合作社坚持“民办公助、生产第一”的方针,努力发展生产,使抗战初期的农业获得了很好收成,1940年夏收,冀中区的小麦产量可供全边区军民两年之用。
建立和发展军事、民用工业,有效组织商业、贸易。军事工业是边区工业的重心,晋察冀边区建立军区工业部、军区修械所、资源统制委员会,开展募集生铁运动。到1945年初,边区部队所需的兵工材料大部分都能实现自给自足,达到了毛泽东提出的“办到自制弹药、步枪、手榴弹等的程度,使游击战争无军火缺乏之虑”要求。边区政府从无到有,筹建了造纸厂、制革厂、制胰厂、酒精厂、纺织厂、化学厂等一批公营民用企业;边区商业坚持对外自由贸易、对内统制的基本政策,成立管控对外贸易的机构裕民公司、贸易管理局,调剂商品运销;保护个体手工业、私人工商业等私人经济。
精兵简政,开展大生产运动。1941年-1942年间,侵华日军以华北为重点,实施所谓的“治安肃正”“三光政策”,蚕食、清剿、扫荡、制造无人区,疯狂残忍无所不用其极。晋察冀边区陷入极端困难的处境中,根据地面积缩小,工农业受到严重破坏。为坚持长期抗战,渡过难关,晋察冀边区按照中共中央指示,精兵简政、节衣缩食、发展经济,深入减租减息运动,领导边区人民劳武结合、抢种抢收。
继大生产运动开展后,边区扭转了敌人“治安强化”致使工商业遭到严重破坏的局面,机关部队生活改善,人民负担减轻。到1945年,冀中区增产粮食340多万市石,生产布匹1200万匹,盐6400万斤,恢复和发展了多种民用工厂,边区大生产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经验,为抗战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成立晋察冀边区银行,统制金融,筑成抗战的金融堡垒
1937年9月,第115师一部来到河北阜平县,开辟敌后根据地,成立晋察冀军区,聂荣臻担任司令员。军事战线的斗争严酷激烈,侵华日军图谋“以战养战”,加紧了经济、金融战线上明火执仗的掠夺。1938年1月,晋察冀边区军政民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决定从边区行政委员会到村公所都建立财政、实业、民政等委员会和专职机构,并通过《边区为统制与建设经济得设立银行发行钞票决议案》,设立银行,运用金融武器应对货币流通的割据和混乱,严防日伪币套购、劫掠边区物资,支持边区工农商业发展,开辟金融事业。
经过两个月的紧张筹备,1938年3月20日,晋察冀边区银行在山西五台县石咀村普济寺正式成立,关学文就任晋察冀边区银行总行第一任经理。直至1948年8月,他一直担任边区银行的经理、副经理。
晋察冀边区银行是知会并经国民党政府同意设立的,边区银行的启动资金由当时关学文的上级八路军第三纵队司令员兼冀中军区司令员吕正操从安国商会要来的3万元法币、聂荣臻从八路军津贴费中捐献的4万元,加上一些实物总计10万元。
银行刚开始成立时有20多名工作人员,只有总行,没有分支行、办事处等分支机构。1939年初,边区银行决定在各县普遍设立分支机构。1939年3月30日,边区银行通令各专员、县长执行建立基层银行机构的《筹设计划书》。《筹设计划书》明确提出边区银行的任务和分支机构建立的要求。
边区银行的战时任务。边区银行担负推行边区的货币金融政策之职,即:(一)统制金融:提高边币信用,使其成为边区的本位货币,驱逐伪钞恶币,肃清土票,吸收法币硬币而达到边区货币一元化,筑成抗战的金融堡垒。(二)调剂金融:流通资金,充实筹码,使边区各个市场均呈活跃景象。(三)开展经济:办理贷款及投资,扶助边区经济的开展。(四)保存金融实力:吸收保存金银、硬币法币,粉碎敌人收买的计划。
边区银行对分支机构的设立,作出了明确要求。主要规定有:(一)行政专区设办事处。冀西第一、第四两专区合设一处。均在总行管辖下推动各县代办所进行工作。(二)县设一处代办所。直属于各区办事处。距敌区较近县处,酌情缓设。(三)办事处设于专署所在地,与专署同时行动。专署应依据货币政策协助办事处推行业务。(四)各县府(或县佐公署)应根据货币政策,督促并协助该县代办所推行业务。(五)代办所由各县贸易局或公营事业代理,暂不设员。为慎重业务起见,由代办所指定专人办理之。(六)代办所,月给津贴10元,如因解送款项等事,需用旅费按规定核发。(七)办事处警卫由专署负保护之责,如遇解送款项,亦由专署派武装护送。(八)各县代办所于各区办事处成立后,向该县接洽成立。(九)现在银行库存不敷代办所分配,所有代办所需用之基金,暂由各县署筹拨付之。
此后,边区银行基层机构逐步发展起来。当年下半年,各专区均设立办事处,大多数县设立代办所,部分县设立营业所。贸易口境设立兑换所。广大农村地区则由信用合作社代理基本业务,形成组织和调剂边区金融、开展对敌货币斗争的金融网。
1941年6月,边区行政委员会明确规定边区银行的分行、办事处、营业所(代办所),除受上级银行的领导外,也受同级政府的领导。
发行晋察冀边币。银行成立后,筹集粮食、棉花和法币,以“战略物资+法币”的组合方式作为货币发行的保证基金,发行“晋察冀边币”,面额有1元、2元、5元、1角、2角、5角纸币,与法币1:1兑换。成立当年发行410万元,流通边区大约250万人口使用,平均每人使用数为1.64元。初期发行量较小,为支援战争,解决财政困难,逐年增加边币发行量,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时,八年间晋察冀边币发行额将近60亿元。
制定晋察冀边币发行政策。1938年6月,为保证边币的有序发行,加速边币的流通使用,提高边币信用,边区政府明确边币发行的基本政策:一是确定边币独占发行,边币为市面唯一的交换媒介,禁止法币、杂钞等在市面流通。持有法币、杂钞者,必须在交易前,先到兑换机关兑成边币,否则不得使用。二是人民有正当理由,需要携带法币或杂钞出境者,随时可持边币到银行换取法币或杂钞。三是人民有愿储藏法币者,听之。但不得投入流通界,致被敌伪吸收。并向民众说明边区金融政策的目的,并不是吸收法币,而是防止敌人吸收法币,来套买外汇,扰乱金融。四是为了逐渐巩固边币的信用与地位,还必须借重于法币,依赖法币,需要联合在金融上势力最大的法币以打击杂钞。因此,规定边币以法币为基础,边币与法币的兑换率为一比一,与其他各钞兑换则照市价。五是严禁奸商私运法币、现银出境。六是禁止伪钞入境或流通。
1938年8月17日,党中央、毛泽东专电指示边币发行工作:边区应有比较稳定的货币,作为浩大军费的来源,以备同日本帝国主义作持久的斗争;纸币发行的数量不应超过边区市场的实际需要,而且应该有以工业品为主的准备金,如纸币发行过多,就会像法币、伪币那样贬值;可以用边币收买一些法币、伪币,以便从敌占区购买边区短缺的工业品、医疗用品和其他军需物资;千方百计利用边币将各种杂钞敌币逐出边区。
红色金融史40|晋察冀边区成立边区银行:统制金融,筑成抗战的金融堡垒
一、晋察冀边区:敌后模范抗日根据地、统一战线模范区
卢沟桥事变之后,日军于1937年7月底占领平津地区,战争形势愈加危急。8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在陕西省洛川县冯家村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这次会议决定,八路军在敌人后方放手发动游击战争,建立敌后抗日根据地。同时强调,党的工作重心是战区和敌后。
1937年8月,八路军第115师奉命开赴华北抗日前线,昼夜奔袭、倍日并行,于9月25日到达山西灵丘县平型关,与日军在平型关展开激战,最终击退进犯日军,打破日军不可战胜的神话,歼灭敌军千余人,打出了八路军的威武神勇。平型关大捷是抗战以来中国军队取得的第一个重大胜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用血肉之躯筑起中华民族新的长城。
1937年11月8日,国民党晋绥军失守太原,侵华日军长驱直入,国民党部队一溃千里。八路军第115师遵照中共中央的决定,师长林彪率主力转移吕梁山地区,副师长聂荣臻率约3000人部队留在五台山地区,在山西、河北、察哈尔三省边界开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开创第一个敌后抗日根据地——晋察冀抗日根据地。
1938年1月10日至15日,晋察冀边区军政民代表大会在河北省阜平县召开,产生晋察冀边区党抗日临时行政委员会,管辖晋东北、冀西(察南)和冀中三个行政公署,下辖36个县的抗日政权。1938年11月9日,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成立,彭真任书记。年底,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共辖70余县,人口1200万,武装力量达到10万人。
1940年下半年,日本帝国主义乘德国法西斯军队在西欧和北欧迅猛推进、美国保持中立的不干涉政策,积极准备实行南下太平洋,以期早日实现其“大东亚共荣圈”的阴谋。1941年-1942年,日军在华北实行烧光、杀光、抢光“三光”政策,制造“无人区”,对晋察冀抗日根据地进行残酷的“扫荡”“蚕食”,疯狂推行所谓“肃正建设计划”,以铁路作柱、公路作链、据点作锁的“囚笼政策”企图分割摧毁各抗日根据地。各抗日根据地处在全面抗战阶段最为艰苦困难的时期。
面对侵华日军惨绝人寰、疯狂野蛮的屠杀和掠夺,晋察冀分局和晋察冀军区坚持敌后抗战,建立“三三制”政权,精兵简政、减租减息、发展生产,坚守在根据地打击、削弱日军。多次粉碎日军围攻、“扫荡”。
1945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削弱日伪,发展我军,缩小敌占区,扩大解放区”的方针,晋察冀边区军民对日伪军发起大规模反攻,先后发动察南战役、雁北攻势、子牙河战役、大清河战役、热辽战役,消灭日、伪军2万余人,扩大和巩固解放区,将敌人压缩到铁路沿线及主要城市。同年8月,晋察冀部队攻占70余座城市,使晋察冀与晋绥、晋冀鲁豫、山东根据地和东北解放区连成一片。
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军民在八年抗战中同日伪军作战3万余次,歼灭日伪军35万余人,军区部队发展到32万人。边区军民创造了地雷战、地道战等一系列游击战法,被中共中央誉为“敌后模范的抗日根据地及统一战线的模范区”。抗日战争胜利时,晋察冀边区管辖2个省政府、3个行政公署、20个专区、8个市、163个县、27个旗的抗日民主政权,人口达到2500多万。
二、开展经济建设,保障战时军需民用
抗日战争的持久性要求边区要发展农业、工商业,保障军事供应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发展农业生产。1937年8月,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明确,在抗日战争时期的特殊条件下,改变过去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改为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在有利于动员全国人民参加抗战的前提下,争取全国人民应有的政治经济权利,以减租减息作为抗战时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
晋察冀边区的土地关系不同于陕甘宁边区,陕甘宁边区在抗战前土地革命已深入开展,而晋察冀边区土地剥削的封建制度还根深蒂固。1938年2月,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减租减息暂行条例》后,有些地主最开始是防御和抗拒,减租减息政策的推行经历了一个深入发动群众,转变各阶级思想认识的过程。到1940年上半年,晋察冀边区大部分地区实行了减租减息,削弱了千百年来农民积贫积弱的封建土地剥削关系,千百万农民动员起来,在敌人烧杀掠夺的环境中坚持生产、支援抗战、参军参战。
边区政府还奖励垦荒修滩,提倡植树造林,兴办水利,引导农民按自愿互利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合作社坚持“民办公助、生产第一”的方针,努力发展生产,使抗战初期的农业获得了很好收成,1940年夏收,冀中区的小麦产量可供全边区军民两年之用。
建立和发展军事、民用工业,有效组织商业、贸易。军事工业是边区工业的重心,晋察冀边区建立军区工业部、军区修械所、资源统制委员会,开展募集生铁运动。到1945年初,边区部队所需的兵工材料大部分都能实现自给自足,达到了毛泽东提出的“办到自制弹药、步枪、手榴弹等的程度,使游击战争无军火缺乏之虑”要求。边区政府从无到有,筹建了造纸厂、制革厂、制胰厂、酒精厂、纺织厂、化学厂等一批公营民用企业;边区商业坚持对外自由贸易、对内统制的基本政策,成立管控对外贸易的机构裕民公司、贸易管理局,调剂商品运销;保护个体手工业、私人工商业等私人经济。
精兵简政,开展大生产运动。1941年-1942年间,侵华日军以华北为重点,实施所谓的“治安肃正”“三光政策”,蚕食、清剿、扫荡、制造无人区,疯狂残忍无所不用其极。晋察冀边区陷入极端困难的处境中,根据地面积缩小,工农业受到严重破坏。为坚持长期抗战,渡过难关,晋察冀边区按照中共中央指示,精兵简政、节衣缩食、发展经济,深入减租减息运动,领导边区人民劳武结合、抢种抢收。
继大生产运动开展后,边区扭转了敌人“治安强化”致使工商业遭到严重破坏的局面,机关部队生活改善,人民负担减轻。到1945年,冀中区增产粮食340多万市石,生产布匹1200万匹,盐6400万斤,恢复和发展了多种民用工厂,边区大生产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经验,为抗战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成立晋察冀边区银行,统制金融,筑成抗战的金融堡垒
1937年9月,第115师一部来到河北阜平县,开辟敌后根据地,成立晋察冀军区,聂荣臻担任司令员。军事战线的斗争严酷激烈,侵华日军图谋“以战养战”,加紧了经济、金融战线上明火执仗的掠夺。1938年1月,晋察冀边区军政民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决定从边区行政委员会到村公所都建立财政、实业、民政等委员会和专职机构,并通过《边区为统制与建设经济得设立银行发行钞票决议案》,设立银行,运用金融武器应对货币流通的割据和混乱,严防日伪币套购、劫掠边区物资,支持边区工农商业发展,开辟金融事业。
经过两个月的紧张筹备,1938年3月20日,晋察冀边区银行在山西五台县石咀村普济寺正式成立,关学文就任晋察冀边区银行总行第一任经理。直至1948年8月,他一直担任边区银行的经理、副经理。
晋察冀边区银行是知会并经国民党政府同意设立的,边区银行的启动资金由当时关学文的上级八路军第三纵队司令员兼冀中军区司令员吕正操从安国商会要来的3万元法币、聂荣臻从八路军津贴费中捐献的4万元,加上一些实物总计10万元。
银行刚开始成立时有20多名工作人员,只有总行,没有分支行、办事处等分支机构。1939年初,边区银行决定在各县普遍设立分支机构。1939年3月30日,边区银行通令各专员、县长执行建立基层银行机构的《筹设计划书》。《筹设计划书》明确提出边区银行的任务和分支机构建立的要求。
边区银行的战时任务。边区银行担负推行边区的货币金融政策之职,即:(一)统制金融:提高边币信用,使其成为边区的本位货币,驱逐伪钞恶币,肃清土票,吸收法币硬币而达到边区货币一元化,筑成抗战的金融堡垒。(二)调剂金融:流通资金,充实筹码,使边区各个市场均呈活跃景象。(三)开展经济:办理贷款及投资,扶助边区经济的开展。(四)保存金融实力:吸收保存金银、硬币法币,粉碎敌人收买的计划。
边区银行对分支机构的设立,作出了明确要求。主要规定有:(一)行政专区设办事处。冀西第一、第四两专区合设一处。均在总行管辖下推动各县代办所进行工作。(二)县设一处代办所。直属于各区办事处。距敌区较近县处,酌情缓设。(三)办事处设于专署所在地,与专署同时行动。专署应依据货币政策协助办事处推行业务。(四)各县府(或县佐公署)应根据货币政策,督促并协助该县代办所推行业务。(五)代办所由各县贸易局或公营事业代理,暂不设员。为慎重业务起见,由代办所指定专人办理之。(六)代办所,月给津贴10元,如因解送款项等事,需用旅费按规定核发。(七)办事处警卫由专署负保护之责,如遇解送款项,亦由专署派武装护送。(八)各县代办所于各区办事处成立后,向该县接洽成立。(九)现在银行库存不敷代办所分配,所有代办所需用之基金,暂由各县署筹拨付之。
此后,边区银行基层机构逐步发展起来。当年下半年,各专区均设立办事处,大多数县设立代办所,部分县设立营业所。贸易口境设立兑换所。广大农村地区则由信用合作社代理基本业务,形成组织和调剂边区金融、开展对敌货币斗争的金融网。
1941年6月,边区行政委员会明确规定边区银行的分行、办事处、营业所(代办所),除受上级银行的领导外,也受同级政府的领导。
发行晋察冀边币。银行成立后,筹集粮食、棉花和法币,以“战略物资+法币”的组合方式作为货币发行的保证基金,发行“晋察冀边币”,面额有1元、2元、5元、1角、2角、5角纸币,与法币1:1兑换。成立当年发行410万元,流通边区大约250万人口使用,平均每人使用数为1.64元。初期发行量较小,为支援战争,解决财政困难,逐年增加边币发行量,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时,八年间晋察冀边币发行额将近60亿元。
制定晋察冀边币发行政策。1938年6月,为保证边币的有序发行,加速边币的流通使用,提高边币信用,边区政府明确边币发行的基本政策:一是确定边币独占发行,边币为市面唯一的交换媒介,禁止法币、杂钞等在市面流通。持有法币、杂钞者,必须在交易前,先到兑换机关兑成边币,否则不得使用。二是人民有正当理由,需要携带法币或杂钞出境者,随时可持边币到银行换取法币或杂钞。三是人民有愿储藏法币者,听之。但不得投入流通界,致被敌伪吸收。并向民众说明边区金融政策的目的,并不是吸收法币,而是防止敌人吸收法币,来套买外汇,扰乱金融。四是为了逐渐巩固边币的信用与地位,还必须借重于法币,依赖法币,需要联合在金融上势力最大的法币以打击杂钞。因此,规定边币以法币为基础,边币与法币的兑换率为一比一,与其他各钞兑换则照市价。五是严禁奸商私运法币、现银出境。六是禁止伪钞入境或流通。
1938年8月17日,党中央、毛泽东专电指示边币发行工作:边区应有比较稳定的货币,作为浩大军费的来源,以备同日本帝国主义作持久的斗争;纸币发行的数量不应超过边区市场的实际需要,而且应该有以工业品为主的准备金,如纸币发行过多,就会像法币、伪币那样贬值;可以用边币收买一些法币、伪币,以便从敌占区购买边区短缺的工业品、医疗用品和其他军需物资;千方百计利用边币将各种杂钞敌币逐出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