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8月11日,为贯彻中共“一大”提出的党在当前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工人阶级,加强党对工人运动的领导的精神,加强各级地方组织的建设和领导,领导工人运动的第一个公开机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上海成立,上海、汉口、长沙、广州、济南等地设立分部,各分部在本地区创办工人刊物、开办工人夜校,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带领工人开展罢工斗争,争取基本权益。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工人运动蓬勃兴起。以1922年1月香港海员罢工为起点,出现了持续13个月的罢工高潮,全国发生大大小小100多次罢工,30多万工人参加。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安源路矿工运、开滦煤矿工运和京汉铁路工运等。1923年2月7日,在帝国主义势力的支持下,北洋军阀吴佩孚血腥镇压京汉铁路罢工工人,帝国主义的海军陆战队也全部登陆,准备对罢工工人进行更大规模的屠杀,湖北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中。其他各地工运先后遭受了当地军阀的血腥镇压,二七惨案后工人运动转入了低潮。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运动
在中国共产党的工人运动史上,由毛泽东、李立三、刘少奇等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运动有着重要地位。1921年10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成立,毛泽东任主任,派李立三、郭亮、刘少奇等一批党员、团员到各行业中去,建立工会组织、开办工人夜校,先后建立了安源煤矿、粤汉铁路、株(洲)萍(乡)铁路等工人俱乐部,各行业工会也相继成立,吸纳了3万多会员。1922年7月,按照党的二大制定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湖南分部明确提出,将争取工人政治自由、改良经济生活、参与产业管理、享受补习教育等四项原则,作为湖南工人阶级共同的斗争目标,并发动全省各行各业的工人举行罢工,成立工会和俱乐部。
安源路矿,是萍乡煤矿和株萍铁路的合称,萍乡煤矿位于江西省西部的萍乡县境,与湖南接壤,现代化开采始于清末洋务运动,1890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汉阳开设官办铁厂,冶铁炼钢,燃料就来自于安源山上蕴藏的丰富优质煤炭,株萍铁路是专为运输萍乡煤矿的煤炭而建的。萍乡煤矿后来由官督商办改为商办,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工业企业,也是当时最大的官僚买办企业——汉冶萍公司的主要厂矿之一,因为中方资金不足,一直依靠德国和日本的贷款,受帝国主义的控制。安源路矿工人们不甘忍受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官僚买办的剥削压榨,陆续爆发了数以百计的自发性斗争。
由于产业重要、工人众多而且富于反抗斗争传统,安源路矿是毛泽东最初开展工人运动一直关注的重点区域。1921年秋、冬毛泽东两次来到安源,进行实地的调查研究。他下矿井、入工棚,走访矿工和家属,深入细致地了解工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思想状况,同时开展对工友的阶级教育和革命启发。
早期为了更好地组织工人,在李立三的领导下,于1922年5月1日成立了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7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遵照中共二大《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决议案》中有关“工人消费合作社是工人利益自卫的组织,共产党须注意和活动此种组织”的指示,又在俱乐部之下成立了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李立三兼任经理。
1922年9月14日,在中共湘区区委和毛泽东、李立三等人的领导下,1.7万安源路矿工人举行了大规模的罢工,工人俱乐部发表罢工宣言,提出保障工人权利、发清欠饷、增加工资、改善待遇等13项要求。经过与路矿当局的谈判与斗争,工友的要求得到了基本满足,罢工斗争取得了重大的胜利。这次大罢工的胜利,使工友们认识到俱乐部的威力,俱乐部和合作社影响力大增,工友们开始踊跃报名加入俱乐部,俱乐部成员由罢工前的1000多人,猛增到1万3千多人。
二、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红色股票的诞生
1922年11月,毛泽东进一步指示要求,在与资本家开展政治斗争的同时,必须积极开展经济斗争,要办好工人消费合作社,以减少商人的中间剥削。并派易礼容、毛泽民等党员到达安源,以加强工人运动的领导。
消费合作社成立时,本金100元由俱乐部和合作社最初的30余名社员集资,主要经营布匹和少量生活用品。起初合作社就相当于杂货铺,参加的工人很少,资本也很少,仅有百余元,不能独开门面,只能附设在工人补习学校内。
为经营好消费合作社,维护工友利益,工人俱乐部最高代表会议决定,将消费合作社添加股本,扩大规模,在俱乐部成员中招股募资、发行股票,筹措运营资金。争取早日独开门面正式营业。
俱乐部因为领导工人罢工斗争取得重大胜利,早已深入人心。工友们尽管家庭生活困难,但依然踊跃认购股票,很快筹集到7800多元股金,连同俱乐部划拨的1万元活动经费,共计1.8万多元。消费合作社还自行设计了购股凭证,发给每位认购的工友。
1923年2月7日,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正式开业,独设门面开始营业,店面选择了居民稠密区,位于安源区安源镇老后街。合作社设立兑换、粮食、服物、器用、南货、杂务等股,主要出售油、盐、米、布匹等工人生活必需品,同时代售革命刊物。易礼容接任李立三担任合作社总经理,毛泽民担任兑换股经理。安源路矿消费合作社尝试采用了面向工友的股份制集资形式,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股份制经济实体。
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招股简章》中对股东结构、股份设置、红利分配、经营管理作出了明文规定,重点突出工人阶级的主体地位,具体来看:
1.股东结构。《招股简章》中规定:“凡本部部员(指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部员),每月薪在九元以下者劝认一股,九元以上者劝认二股,多认者听便”,募集的初始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工人俱乐部的划拨,另一部分来源于广大工友的集资认购。占当地人口三分之二的安源路矿工人(包括其家属)既是消费合作社的股东和社员,同时又是消费合作社货品的购买者。集股东、社员、购买者于一身的特殊地位,强化了工友们的主体意识,有效地激发了工友们维护自己权益的自觉和热忱。充分体现了消费合作社所有权的工人阶级归属。
2.股份设置。消费合作社设置俱乐部基金股和工人个人股。《招股简章》中规定:“以五角为一股,分为二十万股”,采用全体部员限定认购股额,每股为五角,工人至少认购1股,至多14股。从股份的设置上照顾广大工友,确立工人阶级的主体地位。
3.红利分配。《招股简章》中规定:“股息每年以八厘四计算。每年红利平均分作十分,以四分摊分于各股,三分留为扩充社务之基金,二分为俱乐部基金,一分为社内办事员酬劳金”。消费合作社的红利分配分为四个部分:40%分配给各股东,30%留作了合作社基金,20%作为俱乐部基金,10%作为办事员的酬劳。公平分配资金收益协调保证工人的权益,确立工人阶级的主体地位。
三、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经济金融战线的斗争
安源矿区地方上大大小小一千多家商号对矿局有着绝对的利益依附,资本家、矿局、商号因此形成了庞大严密的剥削网。1923年3月,易礼容调走,毛泽民代理总经理,7月正式接任。为了撕破这张暗无天日、盘根错节的利益网,对抗奸商的哄抬物价、中间剥削,经营好合作社,帮助工友摆脱压迫的命运,毛泽民采取一系列经营管理的有力举措对抗矿方当局和商号的联合盘剥,不仅为工友们赢得了经济利益,得到了广大工友们的衷心支持,也在工友群体中传递了共产党人的精神信仰,取得了思想上政治上的胜利。
一是大幅降低货物价格。毛泽民经常深入到矿工和家属中进行调查,并根据工人需要扩大经营品种,从日杂百货到日常油盐酱醋米等,同时还代售进步书籍。为摆脱矿区垄断商号的经济盘剥,毛泽民亲自或派人到长沙、武汉等大城市采购货物以保证物美价廉。为降低采购成本,安排工友股东作为采购人员,采购格外认真卖力,货比三家。为降低运输成本,安排俱乐部所属的株萍铁路职工顺车捎回采购的货物。这样一来,合作社的货物通常比一般商号便宜1/3以上。
二是发放定量供应购物证。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和红火经营,使其他矿上千余家商号的利益受到严重影响,许多商号开始秘密联手募集资金,派人抢购、套购合作社的低价商品,打算把合作社商品吸纳一空后再加价倒卖,大赚一笔并挤垮合作社。很快,合作社出现了疯狂抢购、货物很快销售一空的现象。毛泽民感觉事情不对头,经过仔细观察,很快明白了其中蹊跷。于是,他连夜让人赶制了一大批记名木质购物牌并发放给合作社社员。社员凭牌购物和兑换。每人每天只能兑换一次,一次不超过一元,每月不超过十次。这种购物牌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早的定量供应购物证。同时,毛泽民还派人加大采购数量,保障合作社商品供应。这些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合作社营业秩序和工人利益。
三是为矿工按市值兑换矿票。当时在煤矿上,矿工领到的工资不是银元,而是矿方发行的在矿区流通的矿票,这种矿票只能到矿方和资本家控制的当地商号、银铺买东西或兑换银元。虽然矿方号称一元矿票抵一块银元,但在这个过程中,矿票实际价值要缩水两成以上,让矿工蒙受很大损失。为帮助工友彻底解决矿票工资兑换的问题,消费合作社专设了兑换股,毛泽民亲自担任兑换股经理,提出合作社社员一元矿票可以在合作社兑换一元银元,一律不贴水。
四是吸收存款和发行货币。在保证工友手上持有的矿票十足兑现的同时,消费合作社还想方设法占领矿区的货币阵地,主动出击,吸收工友存款,自主发行纸币。毛泽民在兑换股内增设储蓄部,吸收工人存款,并以合作社商品作为担保,发行铜元票和纸币,以增加股本。铜元票和纸币虽然流通范围只限于路矿数万名职工和家属,但其信誉良好,很受欢迎。这些举措赢得了工人热烈拥护。消费合作社印发的铜元票、股票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早发行的货币和对股份制最初的尝试。
五是统一社务管理。消费合作社正式开张后,初创时存在的一些管理粗放问题暴露了出来,合作社从试办到正式成立,仅仅数月,总经理三次更换,从李立三到易礼容,到毛泽民,合作社内部事务没有统筹管理,内部各股部门单独行事,没有统一的营业计划和事务安排,经济支配各股独立,各自扩充,资金周转不畅,没有统一簿记,账务管理困难。
毛泽民上任伊始,对社务管理进行了大整顿,要求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统一保管、审核营业收入的账目和资金,统一营业计划,增设杂务股,统一管理全社杂务,增设经济保管员,全社形成集中统一的指挥管理,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毛泽民还主持制定了《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办事公约》。规定的内容相当全面和细致。比如,“合作社在俱乐部换届选举中要向俱乐部做结算报告”“总经理有管理和指挥本社全权,但须受俱乐部最高代表会议及主任团之监督和支配”“各股经理有管理各股营业全权,但进货及定价须先与总经理商妥办理”“各股经理应每日将营业员之账目详细检查盖戳”;设置经济保管员总理全社经济和账目检查,还要“将每日所核账目总数及收付总数报告总经理”。还规定了营业员职责及聘任和辞退制度、营业时间、职工请假制度、门卫制度等等,要求合作社营业员要有保人,保人需缴纳500元保证金等规定,从当时的社会环境中来看,这些都是非常具有开创性地、详实精细的管理规章。
在毛泽民的领导下,合作社与矿方、资本家、与官僚买办利益盘根错节的地方商号,展开智慧的、非常有谋略的经济金融斗争,不到两年时间迅速发展壮大、深入人心。到1924年秋,毛泽民因病离职,合作社兑换银元约2万元,基金达2.8321万元,销售总额达7.6223万元(均为1924年底统计)。这对于当时只有8万多人的安源来说是相当可观的。
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也是全党活动经费少数几个储备点之一,为其他地方工人运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持。罗章龙在《关于安源工人运动和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的片段史实》一文中回忆:“1923年党的三大以后,我担任中央局秘书兼会计,经管全党活动经费。当时除共产国际定期拨给一部分经费外,党的活动经费的主要储备点,在北方是全国铁总,在南方是安源。安源在取得罢工胜利后,积累了比较雄厚的工会基金,除自己举办了颇具规模的工人消费合作社和工人教育事业外,常给各地提供经费援助。”
1925年9月汉冶萍公司总经理盛恩勾结军阀,武装包围工人俱乐部,工人消费合作社被迫关闭。
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是全国第一个和当时仅有的一个工人消费合作社,也是中国工人阶级第一个经济事业组织。它的创办和发展,不仅对于改善工人的经济生活,团结工人坚持斗争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金融事业探索了最初的经验,培养了一批经济金融战线的优秀干部,中国工人运动活动家林育英,曾任消费合作社营业主任,毛泽民则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的首任行长。
1921年8月11日,为贯彻中共“一大”提出的党在当前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工人阶级,加强党对工人运动的领导的精神,加强各级地方组织的建设和领导,领导工人运动的第一个公开机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上海成立,上海、汉口、长沙、广州、济南等地设立分部,各分部在本地区创办工人刊物、开办工人夜校,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带领工人开展罢工斗争,争取基本权益。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工人运动蓬勃兴起。以1922年1月香港海员罢工为起点,出现了持续13个月的罢工高潮,全国发生大大小小100多次罢工,30多万工人参加。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安源路矿工运、开滦煤矿工运和京汉铁路工运等。1923年2月7日,在帝国主义势力的支持下,北洋军阀吴佩孚血腥镇压京汉铁路罢工工人,帝国主义的海军陆战队也全部登陆,准备对罢工工人进行更大规模的屠杀,湖北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中。其他各地工运先后遭受了当地军阀的血腥镇压,二七惨案后工人运动转入了低潮。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运动
在中国共产党的工人运动史上,由毛泽东、李立三、刘少奇等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运动有着重要地位。1921年10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成立,毛泽东任主任,派李立三、郭亮、刘少奇等一批党员、团员到各行业中去,建立工会组织、开办工人夜校,先后建立了安源煤矿、粤汉铁路、株(洲)萍(乡)铁路等工人俱乐部,各行业工会也相继成立,吸纳了3万多会员。1922年7月,按照党的二大制定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湖南分部明确提出,将争取工人政治自由、改良经济生活、参与产业管理、享受补习教育等四项原则,作为湖南工人阶级共同的斗争目标,并发动全省各行各业的工人举行罢工,成立工会和俱乐部。
安源路矿,是萍乡煤矿和株萍铁路的合称,萍乡煤矿位于江西省西部的萍乡县境,与湖南接壤,现代化开采始于清末洋务运动,1890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汉阳开设官办铁厂,冶铁炼钢,燃料就来自于安源山上蕴藏的丰富优质煤炭,株萍铁路是专为运输萍乡煤矿的煤炭而建的。萍乡煤矿后来由官督商办改为商办,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工业企业,也是当时最大的官僚买办企业——汉冶萍公司的主要厂矿之一,因为中方资金不足,一直依靠德国和日本的贷款,受帝国主义的控制。安源路矿工人们不甘忍受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官僚买办的剥削压榨,陆续爆发了数以百计的自发性斗争。
由于产业重要、工人众多而且富于反抗斗争传统,安源路矿是毛泽东最初开展工人运动一直关注的重点区域。1921年秋、冬毛泽东两次来到安源,进行实地的调查研究。他下矿井、入工棚,走访矿工和家属,深入细致地了解工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思想状况,同时开展对工友的阶级教育和革命启发。
早期为了更好地组织工人,在李立三的领导下,于1922年5月1日成立了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7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遵照中共二大《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决议案》中有关“工人消费合作社是工人利益自卫的组织,共产党须注意和活动此种组织”的指示,又在俱乐部之下成立了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李立三兼任经理。
1922年9月14日,在中共湘区区委和毛泽东、李立三等人的领导下,1.7万安源路矿工人举行了大规模的罢工,工人俱乐部发表罢工宣言,提出保障工人权利、发清欠饷、增加工资、改善待遇等13项要求。经过与路矿当局的谈判与斗争,工友的要求得到了基本满足,罢工斗争取得了重大的胜利。这次大罢工的胜利,使工友们认识到俱乐部的威力,俱乐部和合作社影响力大增,工友们开始踊跃报名加入俱乐部,俱乐部成员由罢工前的1000多人,猛增到1万3千多人。
二、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红色股票的诞生
1922年11月,毛泽东进一步指示要求,在与资本家开展政治斗争的同时,必须积极开展经济斗争,要办好工人消费合作社,以减少商人的中间剥削。并派易礼容、毛泽民等党员到达安源,以加强工人运动的领导。
消费合作社成立时,本金100元由俱乐部和合作社最初的30余名社员集资,主要经营布匹和少量生活用品。起初合作社就相当于杂货铺,参加的工人很少,资本也很少,仅有百余元,不能独开门面,只能附设在工人补习学校内。
为经营好消费合作社,维护工友利益,工人俱乐部最高代表会议决定,将消费合作社添加股本,扩大规模,在俱乐部成员中招股募资、发行股票,筹措运营资金。争取早日独开门面正式营业。
俱乐部因为领导工人罢工斗争取得重大胜利,早已深入人心。工友们尽管家庭生活困难,但依然踊跃认购股票,很快筹集到7800多元股金,连同俱乐部划拨的1万元活动经费,共计1.8万多元。消费合作社还自行设计了购股凭证,发给每位认购的工友。
1923年2月7日,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正式开业,独设门面开始营业,店面选择了居民稠密区,位于安源区安源镇老后街。合作社设立兑换、粮食、服物、器用、南货、杂务等股,主要出售油、盐、米、布匹等工人生活必需品,同时代售革命刊物。易礼容接任李立三担任合作社总经理,毛泽民担任兑换股经理。安源路矿消费合作社尝试采用了面向工友的股份制集资形式,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股份制经济实体。
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招股简章》中对股东结构、股份设置、红利分配、经营管理作出了明文规定,重点突出工人阶级的主体地位,具体来看:
1.股东结构。《招股简章》中规定:“凡本部部员(指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部员),每月薪在九元以下者劝认一股,九元以上者劝认二股,多认者听便”,募集的初始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工人俱乐部的划拨,另一部分来源于广大工友的集资认购。占当地人口三分之二的安源路矿工人(包括其家属)既是消费合作社的股东和社员,同时又是消费合作社货品的购买者。集股东、社员、购买者于一身的特殊地位,强化了工友们的主体意识,有效地激发了工友们维护自己权益的自觉和热忱。充分体现了消费合作社所有权的工人阶级归属。
2.股份设置。消费合作社设置俱乐部基金股和工人个人股。《招股简章》中规定:“以五角为一股,分为二十万股”,采用全体部员限定认购股额,每股为五角,工人至少认购1股,至多14股。从股份的设置上照顾广大工友,确立工人阶级的主体地位。
3.红利分配。《招股简章》中规定:“股息每年以八厘四计算。每年红利平均分作十分,以四分摊分于各股,三分留为扩充社务之基金,二分为俱乐部基金,一分为社内办事员酬劳金”。消费合作社的红利分配分为四个部分:40%分配给各股东,30%留作了合作社基金,20%作为俱乐部基金,10%作为办事员的酬劳。公平分配资金收益协调保证工人的权益,确立工人阶级的主体地位。
三、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经济金融战线的斗争
安源矿区地方上大大小小一千多家商号对矿局有着绝对的利益依附,资本家、矿局、商号因此形成了庞大严密的剥削网。1923年3月,易礼容调走,毛泽民代理总经理,7月正式接任。为了撕破这张暗无天日、盘根错节的利益网,对抗奸商的哄抬物价、中间剥削,经营好合作社,帮助工友摆脱压迫的命运,毛泽民采取一系列经营管理的有力举措对抗矿方当局和商号的联合盘剥,不仅为工友们赢得了经济利益,得到了广大工友们的衷心支持,也在工友群体中传递了共产党人的精神信仰,取得了思想上政治上的胜利。
一是大幅降低货物价格。毛泽民经常深入到矿工和家属中进行调查,并根据工人需要扩大经营品种,从日杂百货到日常油盐酱醋米等,同时还代售进步书籍。为摆脱矿区垄断商号的经济盘剥,毛泽民亲自或派人到长沙、武汉等大城市采购货物以保证物美价廉。为降低采购成本,安排工友股东作为采购人员,采购格外认真卖力,货比三家。为降低运输成本,安排俱乐部所属的株萍铁路职工顺车捎回采购的货物。这样一来,合作社的货物通常比一般商号便宜1/3以上。
二是发放定量供应购物证。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和红火经营,使其他矿上千余家商号的利益受到严重影响,许多商号开始秘密联手募集资金,派人抢购、套购合作社的低价商品,打算把合作社商品吸纳一空后再加价倒卖,大赚一笔并挤垮合作社。很快,合作社出现了疯狂抢购、货物很快销售一空的现象。毛泽民感觉事情不对头,经过仔细观察,很快明白了其中蹊跷。于是,他连夜让人赶制了一大批记名木质购物牌并发放给合作社社员。社员凭牌购物和兑换。每人每天只能兑换一次,一次不超过一元,每月不超过十次。这种购物牌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早的定量供应购物证。同时,毛泽民还派人加大采购数量,保障合作社商品供应。这些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合作社营业秩序和工人利益。
三是为矿工按市值兑换矿票。当时在煤矿上,矿工领到的工资不是银元,而是矿方发行的在矿区流通的矿票,这种矿票只能到矿方和资本家控制的当地商号、银铺买东西或兑换银元。虽然矿方号称一元矿票抵一块银元,但在这个过程中,矿票实际价值要缩水两成以上,让矿工蒙受很大损失。为帮助工友彻底解决矿票工资兑换的问题,消费合作社专设了兑换股,毛泽民亲自担任兑换股经理,提出合作社社员一元矿票可以在合作社兑换一元银元,一律不贴水。
四是吸收存款和发行货币。在保证工友手上持有的矿票十足兑现的同时,消费合作社还想方设法占领矿区的货币阵地,主动出击,吸收工友存款,自主发行纸币。毛泽民在兑换股内增设储蓄部,吸收工人存款,并以合作社商品作为担保,发行铜元票和纸币,以增加股本。铜元票和纸币虽然流通范围只限于路矿数万名职工和家属,但其信誉良好,很受欢迎。这些举措赢得了工人热烈拥护。消费合作社印发的铜元票、股票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早发行的货币和对股份制最初的尝试。
五是统一社务管理。消费合作社正式开张后,初创时存在的一些管理粗放问题暴露了出来,合作社从试办到正式成立,仅仅数月,总经理三次更换,从李立三到易礼容,到毛泽民,合作社内部事务没有统筹管理,内部各股部门单独行事,没有统一的营业计划和事务安排,经济支配各股独立,各自扩充,资金周转不畅,没有统一簿记,账务管理困难。
毛泽民上任伊始,对社务管理进行了大整顿,要求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统一保管、审核营业收入的账目和资金,统一营业计划,增设杂务股,统一管理全社杂务,增设经济保管员,全社形成集中统一的指挥管理,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毛泽民还主持制定了《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办事公约》。规定的内容相当全面和细致。比如,“合作社在俱乐部换届选举中要向俱乐部做结算报告”“总经理有管理和指挥本社全权,但须受俱乐部最高代表会议及主任团之监督和支配”“各股经理有管理各股营业全权,但进货及定价须先与总经理商妥办理”“各股经理应每日将营业员之账目详细检查盖戳”;设置经济保管员总理全社经济和账目检查,还要“将每日所核账目总数及收付总数报告总经理”。还规定了营业员职责及聘任和辞退制度、营业时间、职工请假制度、门卫制度等等,要求合作社营业员要有保人,保人需缴纳500元保证金等规定,从当时的社会环境中来看,这些都是非常具有开创性地、详实精细的管理规章。
在毛泽民的领导下,合作社与矿方、资本家、与官僚买办利益盘根错节的地方商号,展开智慧的、非常有谋略的经济金融斗争,不到两年时间迅速发展壮大、深入人心。到1924年秋,毛泽民因病离职,合作社兑换银元约2万元,基金达2.8321万元,销售总额达7.6223万元(均为1924年底统计)。这对于当时只有8万多人的安源来说是相当可观的。
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也是全党活动经费少数几个储备点之一,为其他地方工人运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持。罗章龙在《关于安源工人运动和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的片段史实》一文中回忆:“1923年党的三大以后,我担任中央局秘书兼会计,经管全党活动经费。当时除共产国际定期拨给一部分经费外,党的活动经费的主要储备点,在北方是全国铁总,在南方是安源。安源在取得罢工胜利后,积累了比较雄厚的工会基金,除自己举办了颇具规模的工人消费合作社和工人教育事业外,常给各地提供经费援助。”
1925年9月汉冶萍公司总经理盛恩勾结军阀,武装包围工人俱乐部,工人消费合作社被迫关闭。
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是全国第一个和当时仅有的一个工人消费合作社,也是中国工人阶级第一个经济事业组织。它的创办和发展,不仅对于改善工人的经济生活,团结工人坚持斗争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金融事业探索了最初的经验,培养了一批经济金融战线的优秀干部,中国工人运动活动家林育英,曾任消费合作社营业主任,毛泽民则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的首任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