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夯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
来源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
浏览数 :2844
2020-11-10

 

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参与者、服务者,“证券公司”在新《证券法》中被提及144次,对其规范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证券公司等证券服务机构真正归位于资本市场“看门人”的定位。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浙江证监局共同出品《投保博士携手盟盟:一起学新法》系列投教专题长图文,请看第四期:夯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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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夯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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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参与者、服务者,“证券公司”在新《证券法》中被提及144次,对其规范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证券公司等证券服务机构真正归位于资本市场“看门人”的定位。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浙江证监局共同出品《投保博士携手盟盟:一起学新法》系列投教专题长图文,请看第四期:夯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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