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ABC(二)
来源 :深交所微信公众号
浏览数 :3947
2020-09-24

编者按:为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相关规则,深交所投教中心特别推出创业板改革系列解读文章。本文继续介绍创业板投资者异常交易行为类型、具体指标阀值等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什么是创业板股票交易中的拉抬打压股价?

 

创业板股票交易中的拉抬打压股价,是指投资者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以明显偏离股票最新成交价的价格申报成交,期间股票交易价格明显上涨(下跌)的异常交易行为。

 

2.在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拉抬打压股价的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在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1)成交数量3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300万元以上;

(2)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3)股票开盘价涨(跌)幅5%以上;

(4)股票开盘价达到涨(跌)幅限制价格的,在涨(跌)幅限制价格有效申报数量占期间市场该价格有效申报总量的10%以上。

 

3.在连续竞价阶段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拉抬打压股价的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1)在连续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在任意3分钟内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买入成交价呈上升趋势或者卖出成交价呈下降趋势;

二是成交数量3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300万元以上;

三是成交数量占成交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四是股票涨(跌)幅4%以上。

 

(2)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成交数量3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300万元以上;

二是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三是股票涨(跌)幅3%以上。

 

4.什么是创业板交易中的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

 

创业板交易中的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是指投资者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维持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的异常交易行为。

 

5.在连续竞价阶段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的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1)在连续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

二是单笔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后,在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10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1000万元以上,占市场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30%以上,且持续10分钟以上。

 

(2)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连续竞价结束时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

二是连续竞价结束时和收盘集合竞价结束时,市场涨(跌)幅限制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10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1000万元以上;

三是收盘集合竞价结束时,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新增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的剩余有效申报数量3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300万元以上;

四是收盘集合竞价结束时,涨(跌)幅限制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占市场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30%以上。

 

6.什么是创业板交易中的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

 

创业板交易中的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或者关联账户之间大量进行股票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

 

7.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的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1)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涉嫌自买自卖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

二是成交数量占股票全天累计成交总量的10%以上或者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2)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涉嫌互为对手方交易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互为对手方进行交易;

 

二是成交数量占股票全天累计成交总量的10%以上或者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8.什么是创业板交易中的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

 

创业板交易中的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是指投资者违背审慎交易原则,在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的10个交易日内,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在短时间内集中申报加剧股价异常波动的异常交易行为。

 

深交所将对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10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阶段1分钟内单向申报买入(卖出)单只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9.深交所如何对创业板股票交易实施自律管理?

 

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和自律管理,对违反《创业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投资者、证券公司采取相应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对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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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ABC(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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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创业板股票交易中的拉抬打压股价?

 

创业板股票交易中的拉抬打压股价,是指投资者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以明显偏离股票最新成交价的价格申报成交,期间股票交易价格明显上涨(下跌)的异常交易行为。

 

2.在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拉抬打压股价的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在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1)成交数量3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300万元以上;

(2)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3)股票开盘价涨(跌)幅5%以上;

(4)股票开盘价达到涨(跌)幅限制价格的,在涨(跌)幅限制价格有效申报数量占期间市场该价格有效申报总量的10%以上。

 

3.在连续竞价阶段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拉抬打压股价的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1)在连续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在任意3分钟内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买入成交价呈上升趋势或者卖出成交价呈下降趋势;

二是成交数量3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300万元以上;

三是成交数量占成交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四是股票涨(跌)幅4%以上。

 

(2)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成交数量3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300万元以上;

二是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三是股票涨(跌)幅3%以上。

 

4.什么是创业板交易中的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

 

创业板交易中的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是指投资者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维持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的异常交易行为。

 

5.在连续竞价阶段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的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1)在连续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

二是单笔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后,在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10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1000万元以上,占市场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30%以上,且持续10分钟以上。

 

(2)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连续竞价结束时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

二是连续竞价结束时和收盘集合竞价结束时,市场涨(跌)幅限制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10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1000万元以上;

三是收盘集合竞价结束时,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新增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的剩余有效申报数量3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300万元以上;

四是收盘集合竞价结束时,涨(跌)幅限制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占市场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30%以上。

 

6.什么是创业板交易中的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

 

创业板交易中的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或者关联账户之间大量进行股票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

 

7.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的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1)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涉嫌自买自卖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

二是成交数量占股票全天累计成交总量的10%以上或者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2)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涉嫌互为对手方交易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互为对手方进行交易;

 

二是成交数量占股票全天累计成交总量的10%以上或者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8.什么是创业板交易中的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

 

创业板交易中的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是指投资者违背审慎交易原则,在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的10个交易日内,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在短时间内集中申报加剧股价异常波动的异常交易行为。

 

深交所将对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10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阶段1分钟内单向申报买入(卖出)单只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9.深交所如何对创业板股票交易实施自律管理?

 

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和自律管理,对违反《创业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投资者、证券公司采取相应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对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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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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