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层、创新层股票的交易方式分别是什么? 全国股转公司为基础层、创新层股票提供集合竞价和做市两种交易方式,同时为满足条件的交易提供大宗交易通道。其中,集合竞价股票上午9:30进行第一次撮合,此后,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每小时撮合一次,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每10分钟撮合一次;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做市交易方式无差异。无论股票盘中采用何种交易方式,单笔数量达到10万股或者单笔金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可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完成。 精选层推连续竞价 此次改革推出精选层,其中精选层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全国股转系统同时提供开、收盘集合竞价安排。主要是精选层在发行制度中配套公开发行制度,相较于基础层和创新层公司流动性将更强,盘中交易采用开收盘集合竞价+盘中连续竞价的方式,与目前沪深交易所一致。 连续竞价时间接受市价委托方式有4种:本方最优+对手方最优+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但对于成交首日等不设涨跌幅的交易日不可进行市价委托。根据股转交易文件,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 涨跌幅限制的差异 按照最新的交易机制,精选层涨跌幅限制缩小至30%,创新层、基础层做市转让无涨跌幅限制,集合竞价转让跌幅50%,涨幅100%。相较于A股中小主板、科创板企业,精选层的公司或在规模与股权分散程度上较弱,在涨跌幅设置上同样首日不设涨跌幅+后续30%涨跌幅、区间较大。 同时,为了促进盘中价格的收敛,增强价格的连续性,增设基准价格上下5%的动态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No.1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No.2 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撮合频次、最小申报数量的差异 整体来看,改革后的新三板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有所提升。其中,基础层集合竞价从原来的每天1次调整到每天5次(每一小时一次);创新层集合竞价从每天5次调整到每天25次(每10分钟一次),交易效率将有望大幅提升。其中选择做市方式的基础层和创新层公司,需要有2家以上做市商给股票做市。 最小申报数量降至100股。其中将投资者最低申报数量由1000股调整至100股,并取消整数倍的申报要求。此外,在做市交易方式下,投资者成交依赖于做市商,为保障做市交易的市场深度,做市商申报数量应为100股的整数倍,且最小申报数量应不低于1000股。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基础层、创新层股票的交易方式分别是什么? 全国股转公司为基础层、创新层股票提供集合竞价和做市两种交易方式,同时为满足条件的交易提供大宗交易通道。其中,集合竞价股票上午9:30进行第一次撮合,此后,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每小时撮合一次,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每10分钟撮合一次;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做市交易方式无差异。无论股票盘中采用何种交易方式,单笔数量达到10万股或者单笔金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可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完成。 精选层推连续竞价 此次改革推出精选层,其中精选层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全国股转系统同时提供开、收盘集合竞价安排。主要是精选层在发行制度中配套公开发行制度,相较于基础层和创新层公司流动性将更强,盘中交易采用开收盘集合竞价+盘中连续竞价的方式,与目前沪深交易所一致。 连续竞价时间接受市价委托方式有4种:本方最优+对手方最优+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但对于成交首日等不设涨跌幅的交易日不可进行市价委托。根据股转交易文件,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 涨跌幅限制的差异 按照最新的交易机制,精选层涨跌幅限制缩小至30%,创新层、基础层做市转让无涨跌幅限制,集合竞价转让跌幅50%,涨幅100%。相较于A股中小主板、科创板企业,精选层的公司或在规模与股权分散程度上较弱,在涨跌幅设置上同样首日不设涨跌幅+后续30%涨跌幅、区间较大。 同时,为了促进盘中价格的收敛,增强价格的连续性,增设基准价格上下5%的动态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No.1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No.2 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撮合频次、最小申报数量的差异 整体来看,改革后的新三板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有所提升。其中,基础层集合竞价从原来的每天1次调整到每天5次(每一小时一次);创新层集合竞价从每天5次调整到每天25次(每10分钟一次),交易效率将有望大幅提升。其中选择做市方式的基础层和创新层公司,需要有2家以上做市商给股票做市。 最小申报数量降至100股。其中将投资者最低申报数量由1000股调整至100股,并取消整数倍的申报要求。此外,在做市交易方式下,投资者成交依赖于做市商,为保障做市交易的市场深度,做市商申报数量应为100股的整数倍,且最小申报数量应不低于1000股。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