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第一批业务规则,标志着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正式落地实施。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正在进行时,为了让投资者全面了解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本期的金融微课堂为大家讲解新三板基本交易要素。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此外,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盘后协议转让可超过100万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根据转让方式不同有所区别: 其中做市转让的股票不设涨跌幅; 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 连续竞价的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全国股转公司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对显失公平的交易,经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可以采取适当措施。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2019年12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第一批业务规则,标志着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正式落地实施。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正在进行时,为了让投资者全面了解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本期的金融微课堂为大家讲解新三板基本交易要素。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此外,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盘后协议转让可超过100万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根据转让方式不同有所区别: 其中做市转让的股票不设涨跌幅; 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 连续竞价的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全国股转公司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对显失公平的交易,经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可以采取适当措施。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