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公示】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
来源 :
浏览数 :3903
2019-05-16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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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公示】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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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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