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股票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的,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此外,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盘后协议转让可超过100万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根据转让方式不同有所区别,其中做市转让的股票不设涨跌幅,集合竞价转让的股票涨跌幅范围为前收盘价的50%-200%。
(二)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分主要两个时间段,一是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的普通委托时间,此时挂牌股票盘中可以选择集合竞价转让或做市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转让;二是下午3:00-3:30的盘后协议转让时间。
在普通委托时,做市转让的股票及集合竞价股票均采取限价委托方式报单,其中做市转让的报单与做市商报价进行撮合成交,成交价以做市商报价为准;而集合竞价股票分基础层和创新层两种,基础层股票每个转让日撮合一次,创新层股票每个转让日撮合五次。
(三)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基础层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转让日的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创新层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转让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集合竞价的撮合频次。
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不同撮合频次的集合竞价转让股票,行情数据的下发频率也不一样,现阶段的行情下发频率分别为:
1、基础层股票,全天一次集合竞价,每个转让日的9:30、10:30、11:30、14:00下发一次行情;14:00~14:50期间,每10分钟下发一次行情;14:50~14:55期间每分钟下发一次行情;14:55~15:00每12秒下发一次行情;
2、创新层股票,全天五次集合竞价,每次撮合前5分钟即9:25~9:30、10:25~10:30、11:25~11:30、13:55~14:00、14:55~15:00每12秒下发一次行情;除以上5个时间段外,9:15~11:30、13:00~15:00每分钟下发一次行情。
(四)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只可进行限价委托。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股票的指令,主办券商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股票;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股票。
限价委托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五)盘后协议转让交易时间是下午3:00-3:30,投资者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的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协议转让的委托要素应包括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成交约定号、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等内容。其中,约定号为0-999999内的任意数。当天委托双方的以上七个要素全部匹配后,才能成交。
盘后协议转让的委托中,要求投资者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单笔委托数量可以超过100万股。买方无1000股整数倍要求;卖方委托应为1000股整数倍,有余股的,余股须一次性卖出。
所有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均可参与盘后协议转让。其中,无前收盘价且当日无成交的股票、当日停牌股票不能参与盘后协议转让。
(六)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具体交易规则为:
1、转让时间:股份转让日委托申报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00。
2、交易方式:在股份转让日15:00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成交。
3、交易单位: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每“手”等于100股。
申报规则: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可一次性申报卖出。
4、报价单位:A股每股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B股每股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美元。
5、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为前一转让曰转让价格的5%。
(七)两网及退市公司根据公司质量实行区别对待,股份分类转让。每周转让五次(星期一、二、三、四、五各转让一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5”;每周转让三次(星期一、三、五各转让一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3”;仅于每周转让一次(星期五转让一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1”。
两网及退市公司的行情揭示是在现行集合竞价规则的基础上,分别于转让日的10:30、11:30、14:00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一个小时即14:00后每十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十分钟即14:50后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一)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股票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的,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此外,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盘后协议转让可超过100万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根据转让方式不同有所区别,其中做市转让的股票不设涨跌幅,集合竞价转让的股票涨跌幅范围为前收盘价的50%-200%。
(二)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分主要两个时间段,一是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的普通委托时间,此时挂牌股票盘中可以选择集合竞价转让或做市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转让;二是下午3:00-3:30的盘后协议转让时间。
在普通委托时,做市转让的股票及集合竞价股票均采取限价委托方式报单,其中做市转让的报单与做市商报价进行撮合成交,成交价以做市商报价为准;而集合竞价股票分基础层和创新层两种,基础层股票每个转让日撮合一次,创新层股票每个转让日撮合五次。
(三)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基础层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转让日的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创新层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转让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集合竞价的撮合频次。
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不同撮合频次的集合竞价转让股票,行情数据的下发频率也不一样,现阶段的行情下发频率分别为:
1、基础层股票,全天一次集合竞价,每个转让日的9:30、10:30、11:30、14:00下发一次行情;14:00~14:50期间,每10分钟下发一次行情;14:50~14:55期间每分钟下发一次行情;14:55~15:00每12秒下发一次行情;
2、创新层股票,全天五次集合竞价,每次撮合前5分钟即9:25~9:30、10:25~10:30、11:25~11:30、13:55~14:00、14:55~15:00每12秒下发一次行情;除以上5个时间段外,9:15~11:30、13:00~15:00每分钟下发一次行情。
(四)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只可进行限价委托。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股票的指令,主办券商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股票;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股票。
限价委托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五)盘后协议转让交易时间是下午3:00-3:30,投资者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的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协议转让的委托要素应包括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成交约定号、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等内容。其中,约定号为0-999999内的任意数。当天委托双方的以上七个要素全部匹配后,才能成交。
盘后协议转让的委托中,要求投资者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单笔委托数量可以超过100万股。买方无1000股整数倍要求;卖方委托应为1000股整数倍,有余股的,余股须一次性卖出。
所有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均可参与盘后协议转让。其中,无前收盘价且当日无成交的股票、当日停牌股票不能参与盘后协议转让。
(六)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具体交易规则为:
1、转让时间:股份转让日委托申报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00。
2、交易方式:在股份转让日15:00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成交。
3、交易单位: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每“手”等于100股。
申报规则: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可一次性申报卖出。
4、报价单位:A股每股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B股每股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美元。
5、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为前一转让曰转让价格的5%。
(七)两网及退市公司根据公司质量实行区别对待,股份分类转让。每周转让五次(星期一、二、三、四、五各转让一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5”;每周转让三次(星期一、三、五各转让一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3”;仅于每周转让一次(星期五转让一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1”。
两网及退市公司的行情揭示是在现行集合竞价规则的基础上,分别于转让日的10:30、11:30、14:00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一个小时即14:00后每十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十分钟即14:50后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
免责声明:
上文内容仅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上文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上文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户不应将上文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上文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上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