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 1、股权分置:指 A 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交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目的在于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差异;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出改革建议,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经参加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4、同时存在 H 股、B 股的 A 股上市公司,其股权分置改革由 A 股市场股东决议; 5、完成改革复牌后称为 C 股; 6、原非流通股股份锁定: ①改革方案实施起 12 个月不得交易转让; ②之后,持有 5%以上股份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交所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在 12 个月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24 个月内不得超过 10%。
股权分置改革 1、股权分置:指 A 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交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目的在于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差异;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出改革建议,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经参加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4、同时存在 H 股、B 股的 A 股上市公司,其股权分置改革由 A 股市场股东决议; 5、完成改革复牌后称为 C 股; 6、原非流通股股份锁定: ①改革方案实施起 12 个月不得交易转让; ②之后,持有 5%以上股份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交所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在 12 个月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24 个月内不得超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