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规则
集合竞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集台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
连续竞价: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干集中申报簿当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投资者常见问题
★在进行委托交易时,经常会遇到“我的价位合理但委托不成交”的情况,或“未按我的合理价位成交”,是什么原因呢?
有以下几种原因:
1、您的委托有无进入交易的主机?如您填写的委托本身就是无效的委托,会遭到交易所电脑主机拒绝,或由于其他原因,您的委托没有进入交易所的电脑主机;
2、当您填写委托申报时,您申报的价格可能是参考了当时行情显示的价格,但该价格与实际委托系统撮合交易的市价存在一个时间差。当您的委托报入交易所电脑主机时,实际的撮合价格可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而,行情显示的价格只能作为填写委托价格时的参考价;
3、申报时间内,没有跟您的委托相匹配的申报价位或申报数量;
4、该股票成交不活跃;
5、由于市场行情火爆,出现压单情况,导致在合理时间未得以成交;
6、股票停牌;
7、交易所或券商电脑系统是否发生故障。
★为什么成交价和我的委托价会不一样?
按照成交价格的确认原则,如果您的委托买入价格高干当时最优卖出价格,成交价格就会比您的委托价格低;如果您的委托卖出价格低于当时最优买入价格,成交价格就会比您的委托价格高。
★有了合同号是否就表示成交?
不是。合同号只是证券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给出的合同号,并根据该合同向交易所申报委托数据。因此有了合同号并不表示已成交。
★为什么委托了一笔买入300股的单,只给成交65股?
由于当时市场上台适的撮合价位下,卖单只有65股的数量,因此该部分首先成交。剩余未成交的,继续参加竞价,若当天再次出现合适的撮台价位时,剩余部分有可能成交。
★为什么当天成交买入的股票在股份栏目的可用数没有显示增加?
因为当日买入的股票当日不能卖出,需要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当晚券商与交易所完成清算交收后,才会登记到您的账户上。
★今天中午12:20分打错了单,把买入错打为卖出,发现错误后马上撤单,委托显示已撤,但实际下午开盘后该股票卖出成交,请问为何撤单了还会成交呢?如果是这样,打错了单就不可以撤单了吗?
中午休市期间的委托指令,大部分证券公司都将其当成有效的委托。例如西藏证券在接受了客户的委托后,即将委托信息储存在营业部电脑系统内,一开市,营业部的电脑即自动将储存信息发送到交易所电脑主机。中午交易所休市时间券商系统会接受委托撤单,但不能确认是否撤单成功,是否成功要到下午1点开市后交易所返回的信息,才可以知道撤单是否成功。如果打错了单,委托的价格与市场交易的价格吻合,那么,在您撤单的时候,委托己经成交,因此,撤单无效。
★我在前晚提前做了明天的委托,但是其他证券公司比我晚下单的人却先成交了,是什么原因?
在证券营业部的交易系统委托时间早的,不代表在交易所主机内一定也是。由于交易所电脑主机开机后,对各家证券公司的申报是按照席位号随机排列来依次接收。因此,若其他证券公司的席位号在某天被交易所主机随机选中,优先进入,则通过这家证券公司该席位申报的客户的委托则优先进入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为何买卖股票交易要注意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是投资者计算交易盈亏必须考虑的因素,深沪两个交易所在对股票交易收取手续费一项中,都设最低收费标准。因此,投资者在日常交易中,要考虑一个交易成本的问题。例如:如果某投资者以4.20元卖入深市某股100股,假设券商的佣金费率为0.3%,印花税为1%。,不考虑其他税费。那么佣金为420×0.3%=1.26元,加上印花税420×0.1%=0.42元,共1.26+0.42=1.68元,按最低收费标准,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取。即该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应为成交金额(4.2×100)+佣金(5.00)+印花税(420×0.1%)。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对于小额投资者来说,应特别注意交易成本的问题。准确计算交易成本,有利于投资者在盈亏平衡的基础上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成本价计算有几种方式? 成本价的计算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买入成本和持仓成本。
成交规则
集合竞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集台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
连续竞价: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干集中申报簿当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投资者常见问题
★在进行委托交易时,经常会遇到“我的价位合理但委托不成交”的情况,或“未按我的合理价位成交”,是什么原因呢?
有以下几种原因:
1、您的委托有无进入交易的主机?如您填写的委托本身就是无效的委托,会遭到交易所电脑主机拒绝,或由于其他原因,您的委托没有进入交易所的电脑主机;
2、当您填写委托申报时,您申报的价格可能是参考了当时行情显示的价格,但该价格与实际委托系统撮合交易的市价存在一个时间差。当您的委托报入交易所电脑主机时,实际的撮合价格可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而,行情显示的价格只能作为填写委托价格时的参考价;
3、申报时间内,没有跟您的委托相匹配的申报价位或申报数量;
4、该股票成交不活跃;
5、由于市场行情火爆,出现压单情况,导致在合理时间未得以成交;
6、股票停牌;
7、交易所或券商电脑系统是否发生故障。
★为什么成交价和我的委托价会不一样?
按照成交价格的确认原则,如果您的委托买入价格高干当时最优卖出价格,成交价格就会比您的委托价格低;如果您的委托卖出价格低于当时最优买入价格,成交价格就会比您的委托价格高。
★有了合同号是否就表示成交?
不是。合同号只是证券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给出的合同号,并根据该合同向交易所申报委托数据。因此有了合同号并不表示已成交。
★为什么委托了一笔买入300股的单,只给成交65股?
由于当时市场上台适的撮合价位下,卖单只有65股的数量,因此该部分首先成交。剩余未成交的,继续参加竞价,若当天再次出现合适的撮台价位时,剩余部分有可能成交。
★为什么当天成交买入的股票在股份栏目的可用数没有显示增加?
因为当日买入的股票当日不能卖出,需要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当晚券商与交易所完成清算交收后,才会登记到您的账户上。
★今天中午12:20分打错了单,把买入错打为卖出,发现错误后马上撤单,委托显示已撤,但实际下午开盘后该股票卖出成交,请问为何撤单了还会成交呢?如果是这样,打错了单就不可以撤单了吗?
中午休市期间的委托指令,大部分证券公司都将其当成有效的委托。例如西藏证券在接受了客户的委托后,即将委托信息储存在营业部电脑系统内,一开市,营业部的电脑即自动将储存信息发送到交易所电脑主机。中午交易所休市时间券商系统会接受委托撤单,但不能确认是否撤单成功,是否成功要到下午1点开市后交易所返回的信息,才可以知道撤单是否成功。如果打错了单,委托的价格与市场交易的价格吻合,那么,在您撤单的时候,委托己经成交,因此,撤单无效。
★我在前晚提前做了明天的委托,但是其他证券公司比我晚下单的人却先成交了,是什么原因?
在证券营业部的交易系统委托时间早的,不代表在交易所主机内一定也是。由于交易所电脑主机开机后,对各家证券公司的申报是按照席位号随机排列来依次接收。因此,若其他证券公司的席位号在某天被交易所主机随机选中,优先进入,则通过这家证券公司该席位申报的客户的委托则优先进入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为何买卖股票交易要注意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是投资者计算交易盈亏必须考虑的因素,深沪两个交易所在对股票交易收取手续费一项中,都设最低收费标准。因此,投资者在日常交易中,要考虑一个交易成本的问题。例如:如果某投资者以4.20元卖入深市某股100股,假设券商的佣金费率为0.3%,印花税为1%。,不考虑其他税费。那么佣金为420×0.3%=1.26元,加上印花税420×0.1%=0.42元,共1.26+0.42=1.68元,按最低收费标准,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取。即该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应为成交金额(4.2×100)+佣金(5.00)+印花税(420×0.1%)。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对于小额投资者来说,应特别注意交易成本的问题。准确计算交易成本,有利于投资者在盈亏平衡的基础上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成本价计算有几种方式? 成本价的计算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买入成本和持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