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创业板问答(二)
来源 :天风证券
浏览数 :3398
2017-03-23

 

11. 为什么说创新能力强是创业企业的突出特征?

答:创业企业通常经营机制灵活,同时在产品、技术或业务的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领先性,对市场和行业竞争能够保持足够的应对和适应。

创业企业管理层少,组织结构比较简单,易于创新;与市场联系直接而密切,能迅速应对情况的变化,善于创新;在巨大的生存与竞争压力下,敢于创新。因此,创业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据统计,20世纪约有60%的重大创新都起源于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创业企业。比如计算机操作系统、集成电路、生物合成胰岛素、心脏起搏器、静电复印术等等。

12. 创业板实行什么样的发行审核制度?

答:创业板发行审核制度仍为核准制,由中国证监会负责。同时创业板设立独立的发行审核委员会,注重征求专家意见。考虑到创业企业实际特点,创业板对创业企业的审核在理念上、程序上更加市场化,在尽量降低发行上市成本的同时,注重发审质量和效率。

13. 与海外创业板相比,我国的创业板发行标准有什么特色?

答:我国创业板在借鉴了海外创业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具体国情。创业板发行标准既具有海外创业板市场的普遍特点,又具有中国特色,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仍然较为严格。(1)我国创业板仍然强调“净利润”要求,且在数量上严于海外创业板市场。(2)我国创业板对企业规模仍然有较高要求。(3)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成长性有定量要求。(4)我国创业板要求企业上市前不得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海外创业板市场则少有类似规定。

其次,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定性规范要求更为明确细致。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的设计在突出保荐人等市场自律组织作用的同时,在“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设置了更为细致和明确的定性规范要求,以保证发行人的质量和保护投资者。

14.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与主板(包括中小板)有哪些不同?

答: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在量上低于主板(包括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条件,在指标上参照了主板做法,主要选取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可分配利润等财务指标,同时附以增长率和净资产指标。另外,创业板在净利润/营业收入上设置两套标准,发行人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财务指标(主板;创业板)

净利润/营业收入

(1)净利润最近三年均为正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2)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或最近三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标准一:最近两年盈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标准二:最近一年盈利,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标准一和标准二达到任意一项即可。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按照新《公司法》实施,没有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股本总额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

可分配利润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净资产

无;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15. 创业板定性指标有哪些?

答:考虑到创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经营前景有较大不确定性等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为弥补单纯定量财务标准的缺陷,创业板市场对创业企业在定性规范方面进行了要求。这些指标主要包括:(1)主营业务突出。创业板上市标准要求发行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2)业绩连续计算。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3)独立性。要求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4)公司治理。要求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5)规范运作。如要求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在一定时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6)募集资金使用。要求募集资金应当具有明确的用途,必须用于主营业务。

16.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哪些特点?

答: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在参照目前主板招股说明书的基础上,根据创业企业的特点适当增减。其中,增加的内容主要有:(1)提示创业板市场的特有风险;(2)针对创业板的定位,增加企业成长性内容的披露和分析,自主创新和新经济模式企业还要增加相应内容的披露。(3)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不再要求披露招股说明书摘要。(4)对于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方式,创业板采取网站披露为主、报刊披露为辅的方式,即要求创业板企业在指定网站进行全面信息披露,在指定报刊进行提示性公告。

17. 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方式包括哪些?

答: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较小,为满足实时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当减轻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创业板公司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全文只需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公司网站上披露。同时,为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阅读习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摘要还需要在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

当前,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投资者可以直接登录信息披露网站查询有关公司公告。此外,深交所网站(www.szse.cn)还设置了专门的子网页“创业板”,投资者可以登录此网页查询创业板相关信息、规则和动态等。

18. 投资者如何关注创业板的业绩快报制度?

答: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中,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往往是公司经营业绩数据。投资者除了通过阅读年报、中报以及季报外,还可以通过业绩预告,特别是业绩快报以提前了解业绩概况,掌握有关业绩信息。

为了提高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创业板实行业绩快报制度,规定: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快报。也就是说,公司如果在2月底前不能披露年报的,或者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3月或4月的,公司应当在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

投资者可以从业绩快报中了解到以下信息:上市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

此外,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是,如果公司实际业绩与业绩快报所披露的数据出现重大差异,上市公司需要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19. 创业板实行临时报告实时披露制度,投资者应了解哪些方面?

答:为了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创业板实行临时报告实时披露。

首先,投资者要注意实时披露的时间点。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三点三十分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特别是中午休市期间公布的临时报告,需要提请投资者及时予以关注。

其次,投资者还应特别关注临时停牌公司的临时报告。规则规定,存在下述三种紧急情况的,公司可以申请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临时停牌,并在上午开市前或者市场交易期间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1)在公共媒体中传播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上市公司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2)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3)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有关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

20. 投资者需要关注保荐机构的有关报告吗?

答:保荐机构对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跟踪报告,主要针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需要投资者予以主动关注,以便及时和详细了解您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程度、信息披露规范情况等,从而决定和调整您的投资决策。

相较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更加强化了保荐机构的职责,延长了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实行弹性保荐制度,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持续督导期。同时,强调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应当自发行人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披露有关跟踪报告,对上市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等事项进行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以保证所发表的独立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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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创业板问答(二)
来源:天风证券
浏览数:3398
2017-03-23

 

11. 为什么说创新能力强是创业企业的突出特征?

答:创业企业通常经营机制灵活,同时在产品、技术或业务的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领先性,对市场和行业竞争能够保持足够的应对和适应。

创业企业管理层少,组织结构比较简单,易于创新;与市场联系直接而密切,能迅速应对情况的变化,善于创新;在巨大的生存与竞争压力下,敢于创新。因此,创业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据统计,20世纪约有60%的重大创新都起源于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创业企业。比如计算机操作系统、集成电路、生物合成胰岛素、心脏起搏器、静电复印术等等。

12. 创业板实行什么样的发行审核制度?

答:创业板发行审核制度仍为核准制,由中国证监会负责。同时创业板设立独立的发行审核委员会,注重征求专家意见。考虑到创业企业实际特点,创业板对创业企业的审核在理念上、程序上更加市场化,在尽量降低发行上市成本的同时,注重发审质量和效率。

13. 与海外创业板相比,我国的创业板发行标准有什么特色?

答:我国创业板在借鉴了海外创业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具体国情。创业板发行标准既具有海外创业板市场的普遍特点,又具有中国特色,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仍然较为严格。(1)我国创业板仍然强调“净利润”要求,且在数量上严于海外创业板市场。(2)我国创业板对企业规模仍然有较高要求。(3)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成长性有定量要求。(4)我国创业板要求企业上市前不得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海外创业板市场则少有类似规定。

其次,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定性规范要求更为明确细致。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的设计在突出保荐人等市场自律组织作用的同时,在“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设置了更为细致和明确的定性规范要求,以保证发行人的质量和保护投资者。

14.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与主板(包括中小板)有哪些不同?

答: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在量上低于主板(包括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条件,在指标上参照了主板做法,主要选取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可分配利润等财务指标,同时附以增长率和净资产指标。另外,创业板在净利润/营业收入上设置两套标准,发行人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财务指标(主板;创业板)

净利润/营业收入

(1)净利润最近三年均为正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2)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或最近三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标准一:最近两年盈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标准二:最近一年盈利,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标准一和标准二达到任意一项即可。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按照新《公司法》实施,没有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股本总额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

可分配利润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净资产

无;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15. 创业板定性指标有哪些?

答:考虑到创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经营前景有较大不确定性等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为弥补单纯定量财务标准的缺陷,创业板市场对创业企业在定性规范方面进行了要求。这些指标主要包括:(1)主营业务突出。创业板上市标准要求发行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2)业绩连续计算。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3)独立性。要求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4)公司治理。要求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5)规范运作。如要求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在一定时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6)募集资金使用。要求募集资金应当具有明确的用途,必须用于主营业务。

16.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哪些特点?

答: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在参照目前主板招股说明书的基础上,根据创业企业的特点适当增减。其中,增加的内容主要有:(1)提示创业板市场的特有风险;(2)针对创业板的定位,增加企业成长性内容的披露和分析,自主创新和新经济模式企业还要增加相应内容的披露。(3)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不再要求披露招股说明书摘要。(4)对于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方式,创业板采取网站披露为主、报刊披露为辅的方式,即要求创业板企业在指定网站进行全面信息披露,在指定报刊进行提示性公告。

17. 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方式包括哪些?

答: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较小,为满足实时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当减轻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创业板公司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全文只需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公司网站上披露。同时,为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阅读习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摘要还需要在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

当前,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投资者可以直接登录信息披露网站查询有关公司公告。此外,深交所网站(www.szse.cn)还设置了专门的子网页“创业板”,投资者可以登录此网页查询创业板相关信息、规则和动态等。

18. 投资者如何关注创业板的业绩快报制度?

答: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中,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往往是公司经营业绩数据。投资者除了通过阅读年报、中报以及季报外,还可以通过业绩预告,特别是业绩快报以提前了解业绩概况,掌握有关业绩信息。

为了提高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创业板实行业绩快报制度,规定: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快报。也就是说,公司如果在2月底前不能披露年报的,或者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3月或4月的,公司应当在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

投资者可以从业绩快报中了解到以下信息:上市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

此外,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是,如果公司实际业绩与业绩快报所披露的数据出现重大差异,上市公司需要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19. 创业板实行临时报告实时披露制度,投资者应了解哪些方面?

答:为了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创业板实行临时报告实时披露。

首先,投资者要注意实时披露的时间点。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三点三十分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特别是中午休市期间公布的临时报告,需要提请投资者及时予以关注。

其次,投资者还应特别关注临时停牌公司的临时报告。规则规定,存在下述三种紧急情况的,公司可以申请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临时停牌,并在上午开市前或者市场交易期间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1)在公共媒体中传播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上市公司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2)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3)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有关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

20. 投资者需要关注保荐机构的有关报告吗?

答:保荐机构对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跟踪报告,主要针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需要投资者予以主动关注,以便及时和详细了解您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程度、信息披露规范情况等,从而决定和调整您的投资决策。

相较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更加强化了保荐机构的职责,延长了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实行弹性保荐制度,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持续督导期。同时,强调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应当自发行人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披露有关跟踪报告,对上市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等事项进行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以保证所发表的独立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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